晋末长剑 第867节
作者:孤独麦客      更新:2025-09-10 12:04      字数:3387
  出生时,因为家里母狗一窝产下五只狗崽,其父便为他取名“六狗”。
  六狗豪壮健勇,箭矢绝伦,上马能驰突,下马会步战,乃远近闻名的勇士。
  最关键的是,今年才十七岁,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部大一度欲嫁女给他,六狗拒绝了,说要娶个汉地士族女子为妻。
  这个志向一说出来,众人讥笑之余,又都理解了。
  草原好贵种,但草原上的贵女和中原没法比啊,六狗有大志。
  听到六狗亲口说出的消息后,众人放松了下来。
  只要不是去攻城就好,野战没什么,大家都能接受。
  拓跋六狗坐了下来,从别人手里接过一块干酪,大口撕咬着。
  不远处的大路上,时不时有急促的蹄声响起。
  信使往来穿梭,不断传递军情。
  六狗看了看,信使是从西边过来的。很显然,草城川的战况越来越激烈了,晋人可真是四处乱钻,一刻不停歇啊。
  六月初六,新平城方向的鲜卑大军开始向西进发。
  三天后,新平城西北数百里外的山间河谷中,十余骑出现在了山坡之上,为首者便是邵慎。
  山下便是蜿蜒流淌的中陵川上源,溪水潺潺,直可涉水而过。
  按向导所言,这里本有一个部落,规模不小,此时却不知去了何处,可能被征发走了吧。余下的唯有少许老弱,这是看家的。
  思及此处,邵慎有些恼火。
  这些部落可真是墙头草。之前叔父北巡的时候,他们纷纷来投,还送了贡赋。
  拓跋一召,又迁徙而去,为其征战。
  这样不累么?
  另外,邵慎隐隐感觉,这些部落固然两边摇摆不定,但究其内心,其实更倾向于拓跋鲜卑。
  生活方式相近,习俗相近,可能还有联姻,若不除掉拓跋鲜卑主力,让他们无所可依,墙头草们是不会真心投靠过来的。
  叔父心善,还想着让人家投靠——邵慎呵呵笑了笑,将铁甲面帘放下,提起一杆马槊,遥指山下,道:“冲!”
  第三十六章 捣巢(下)
  疲惫的马儿奋起余勇,驮载着骑士,沿着一处缓坡冲了下来。
  最前面数十人身披银色的铁甲,戴上面帘之后几乎就是鬼魅。
  牧地内外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呼喊。
  女人一把抱住小孩,没有往帐篷奔去,而是去牵马。
  “嗖!”一箭飞跃了很长的距离,破空而来,将女人钉死在地。
  小孩呆呆地看着口角溢血的母亲,久久不愿相信。
  老人抄起一把草叉,迎着来犯之骑就冲了上去。
  他一脸坚毅,同时也满脸绝望。
  部落里绝大部分壮丁健妇都跟代王走了,壮丁为代王打仗,健妇放牧部落里的牲畜,为代王大军提供补给,并转输资粮。现在留在牧地的,不过千余老弱妇孺罢了,他们完了。
  少年取出骑弓,一时找不到马,就站在地上射箭。
  鲜卑箭簇与匈奴不同。
  匈奴人的箭射程较远,频次较慢。
  鲜卑人的箭射程较短,箭飞行速度快,发射频率也高。
  此人箭术有几分火候,抬手两箭,两名义从军精骑应弦而倒,跌落马下。
  “噗!”一骑从少年背后掠过,都没用力挥砍,长长的马刀只轻轻一划,就在少年背上制造了恐怖的伤口。
  此人杀完少年,又疾冲几步,将一举着木矛的女人头颅划断。
  燃烧着的火把被扔进了帐篷中,火苗嗤嗤作响,将毡布、毛毯瞬间引燃,瞬间火势大张。
  无数骑兵策马而来,高高扬起的马蹄几乎要践踏到人的脸上。
  锋利的槊刃将一个又一个人挑起,然后像甩破布玩偶一样将其扔进火堆中。
  更多的火把被扔进了帐篷、草堆乃至车辆之中,整个营地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少许留守的丁壮抢得马匹,狂奔而出,然后在远处结阵。
  他们从马鞍下取出角弓、刀剑、长枪,满脸悲愤,准备与入侵者拼了。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的山坡上响起一阵马蹄声。
  有人扭头望去,却见高高的蒿草之中,上千轻骑奔马而出,手里拿着角弓,分往左右包抄而来。
  这是段末波所率之落雁军一部,埋伏于对面的山梁之后,只待邵慎带着义从军冲锋之后,再拊背而来,自后掩杀。
  这帮人是真的狗!对付一帮老弱病残,还他妈玩心眼子。
  落雁军一出现,立刻将丁壮们的悲愤驱散,勇气浇灭,除了寥寥数十人大吼着拈弓搭箭,迎上落雁军外,另外百余人则一哄而散,往远处的山岭中逃去。
  段末波分出一部分人手追击,然后带着帐下的段部鲜卑骑士与这些拓跋附庸部落展开了厮杀。
  角弓对角弓,比的就是谁箭术准、投射频率高、覆盖面大。不过数十骑而已,战不一合,很快就淹没在了落雁军将士密集的箭雨之中,只剩寥寥几匹孤零零的战马,停在主人身边,拿舌头舔舐,试图唤醒他。
  正面战场之上,义从军左冲右突,营地内尸横遍野。
  鲜血、火光、浓烟构成了这里的底色,奔走的人群,惊慌失措的面容以及绝望的哭喊,成为了底色之外的生动形象。
  这个营地完了。
  男女老少上千人,被斩首四百余,逃走了二三百,剩下的被聚集在一起,或瑟瑟发抖,或哀声哭泣,或麻木死寂,或怒目以对。
  在他们不远处,是一位位高踞马背之上的骑士。
  银色的盔甲上沾满了血迹、烟灰。
  面帘下是一双冷漠的眼睛,看着他们时仿佛在看牲口一样。
  长长的马槊握在手中,槊刃上还在缓缓滴着鲜血。
  马儿不耐烦地刨着蹄子,似乎在催促主人赶紧杀光俘虏。
  这些都是战争机器,无情的杀戮刽子手。
  “还不动手?”段末波策马而至,问道。
  义从军骑兵没反应,只看向邵慎。
  不远处响起脚步声,那是刚刚收队的府兵。
  他们不擅骑战,故下马埋伏于道口,谨防遇到敌军,毕竟这些日子以来已经挑了两个部落了,肯定有人逃出去报信,说不定这会已有贼军开始往这边汇集了。
  “杀了。”邵慎回瞪了段末波一眼,下令道。
  话音刚落,有那听得懂晋语的胡人立刻露出惊恐的面容,转身就跑。
  他们的动作带动了更多人,一时间全是呼啦啦起身逃窜的人群。
  义从军骑士策马慢跑,也不急追,就静静地跟在后面,时不时用马槊挑起一人甩出去。
  段末波挥了挥手,一队落雁军骑士跟了上去,抽出刀剑,左右包抄。
  随军文吏叹了口气,没阻止。
  击破前两个部落时,总计俘获了两千老弱妇孺。当时走得不远,全军马匹也不太够,故分派了少许军士将马留下,押着这些人步行回返,打算作为战利品卖掉换钱。
  但现在已经深入敌境很远了,显然不可能再这么做。
  残忍的杀戮很快就结束了。
  段末波引人离开,至道口、山梁后布防。
  义从军下马休息。
  府兵们上前,一一搜捡能用的物资。
  “这么多牛羊,若能带回家就好了。”冯八尺看着满圈的羊,遗憾地说道。
  方才为了制造混乱而放火,居然烧死了不少羊,实在可惜。
  中原百姓想买牲畜都想疯了,草原上又这么多,可惜啊,做买卖多好,何必打打杀杀?
  “没有辅兵,这日子过得一点不舒坦。”旁边有人从圈里牵着一只羊,准备去杀。
  作为府兵老爷,平时只需要训练、出征,什么时候要干杀羊做饭的事情?
  但没办法,此番出兵没有辅兵,骑兵比他们更“老爷”,那就只能让他们这些骑马赶路的步兵干杂活了。
  “一会多吃点,再多熏点肉脯。”冯八尺走到一个被烧得不成样子的帐篷中,拿刀挑挑拣拣,竟然找到了几块干酪,掸去烟灰后,小心地收了起来。
  另外一名府兵居然找到了几块鱼干,顿时笑得合不拢嘴:“中陵川里竟然有鱼?”
  “我听人说,鲜卑人以鱼为贵物,其君王就喜欢观鱼。”冯八尺继续挑拣着,随口说道:“草原上那些个湖泊,只要不是咸水,都有鱼,酋豪打猎时,就喜欢在湖泊周围扎营,湖中网得鱼,草中猎得黄羊,此皆上品。”
  “司马,你怎知道?”府兵问道。
  冯八尺咧嘴一笑,拍了拍他肩膀,去另一个帐篷扫荡了。
  府兵莫名其妙,我和他都大字不识一个,为何他比我优秀这么多?想到最后,突然明白了,自家婆娘不识字,冯司马的妻子可不一样啊。
  说话温温柔柔,细声细气,肤色还白,又会写诗作赋,打理家业,在平丘龙骧府那一众女眷中,当真鹤立鸡群,不知道多少人暗暗咽口水。
  我也要抢一个!
  营地外的山梁上,邵慎、段末波以及府兵部曲督陈铜根(原幕府舍人)三人正在观瞭地形。
  “七八天了,拓跋氏肯定已经知道不对,要派人来围剿咱们了。”段末波目光深邃,眉头紧皱,然后指着中陵川,说道:“按图上说,沿此河向北,可至汉善无故城,可确切?”
  奔袭最怕迷路。
  一旦碰上这档子事,可就不知道能不能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