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作者:
相荷明玉 更新:2025-09-15 08:29 字数:3344
曲君心生敬意,说道:“那你记性好,难怪语文考得好。”
“没有啦,”傅莲时说,“高中题目太多,背了也不管用,我就学不会了。别人都嫌我笨。”
傅莲时父母只管成绩,想必不清楚他的学习方式。到高中成绩下降,父母想当然觉得他不刻苦,被音乐耽误了用功。
“当然啦,”傅莲时找补,“也是我自己没努力,考不好就不想背了,现在也只想练琴。要是爸爸妈妈,知道我能练得好,能赚钱,可能就不管我了。”
他给节拍器上好发条,重新练那段slap。可是一弹琴,脑海里就响起黄萍的话,越弹越焦躁,中了心魔一样,与平常的状态天差地别。曲君说:“好了好了,歇会儿吧,别练了。”
傅莲时赧然说:“我以前也不这样。”
曲君把椅子拉回来,放到桌子跟前,把他赶去看书。傅莲时说:“那、那贝斯呢?”
曲君道:“我替你练。”把贝斯拿在手里玩。
傅莲时看了两道数学题,都没有头绪,焦躁得动个不停。一会翻这本书,一会翻那本书。曲君思索道:“数学分数干脆不要了。”
“那怎么行,”傅莲时说,“是主课呢。”
曲君说:“你记性好,语文好,什么地理、政治、历史,肯定也能学好。”
这三科的确是他考得高的。曲君又说:“英语也能学好。”
傅莲时才三十来分,不太相信。曲君道:“你要愿意听我讲课,就能学得好。”
傅莲时道:“好吧。”曲君说:“这加起来多少分了?就算数学一分没有,也有五百九十分。在普通学校,校长要把你名字挂到校门上面。”
傅莲时笑道:“哪里就能考满分了。”曲君自顾自,比了一个校门,在门柱上一排点下来:“傅莲时中学。”
“丢死人了,”傅莲时说,“怎么不叫白璀中学?”
“不知道,不懂,”曲君说,“我又没念过高中。”
“那要是等开学,我的贝斯,”傅莲时踟蹰道,“还是没留下来,或者遇到别的事情。”
曲君大方道:“那你就叫我嘛,什么事都好。”
听他的话,傅莲时把数学丢到一边,写了一套语文选择。一看答案,竟然写对了好几题。傅莲时说:“曲君哥,你看这个。”
曲君踱到他身后:“看什么?”傅莲时指了一题,曲君将手搭在椅背上,微微眯起眼睛:“写的不是对的么?”
趁他俯身看题目,傅莲时在他面颊重重亲了一口。笑道:“曲君哥。”
“好了好了,”曲君已经不想阻拦他,“说点儿别的。”
傅莲时艳羡地摸摸他的长头发,把垂落的发丝别在耳朵后面,又摸他穿过孔的耳垂玩。
曲君清清嗓子:“这么爱玩儿,自己打一个吧。”
曲君全身上下,由内而外地布满了自由的痕迹。长发、耳洞、高挑的身材、时髦的打扮。甚至连亲他的时候,幽雅的蜂花洗发水味儿、嘴唇上柔软的皮肤、心里对男人的幻想,都充满了梦想的感召。考试的那一点阴云,被他爽快地吹散了。傅莲时贴上去,又亲了一下。
曲君冷不丁说:“我好,还是飞蛾好?”
“这也说过了,”傅莲时道,“可惜你不会弹贝斯。”
“要是会呢?”曲君说。
傅莲时玩笑道:“不能弹得比飞蛾还好吧?”
曲君仍然说:“万一呢?”傅莲时道:“一个人,总不可能凡事都比另一个人强。所以不会也没关系。”
第51章 私活
设想虽然美好,但真正学起来还是殊为痛苦。曲君给他上英语课,插科打诨、讲笑话的部分是好玩的,笑话一过,立马变得很枯燥。再者东风乐队暂停排练,平时练琴都只能干弹,生活无聊极了。
好在没挨几天,高云忽然找到傅莲时,请他一起接个私活。
有支不温不火的小乐队叫“竹叶青”,辛苦约到一文酒吧的档期。
原本排练得好好的,鼓手和贝斯却突然无故找茬,在演出前两周退出乐队。队里剩下主唱、吉他,都不甘心浪费机会,于是找到高云救场。
地下音乐人丁稀薄,能登台的乐手就那么几个人。乐队之间互借成员,属于正常现象,就连卫真都不会介意。
但傅莲时还是推辞:“我寒假作业没写呢。”
“不是可以抄嘛,”高云满不在意,“不耽误事的。”
傅莲时略有些动摇,高云忸怩一番,趁势说:“而且,竹叶青的主唱,朱来,是我女朋友。她不愿意告诉别人,找不熟的贝斯手,那就太尴尬了。”
傅莲时大吃一惊,不敢置信道:“真的?”
他们都知道高云有个女朋友,谈了快十年,感情很好,但不知道是何许人也。甚至大家默认,女朋友从来不看高云演出,是忍受不了摇滚乐的噪音,总之不是一路人。没想到她自己是个乐队主唱。
“真的,”高云挽起袖子,“你看。”
他纹的花臂是传统美式风格,一个一个色彩斑斓的小图案。右手中间有一套架子鼓,底鼓上写着“来”,外面画了爱心。傅莲时“哇”一声,感慨道:“以前还以为你是随便纹的。”
“才不是,”高云指着鼓上的字,“这个是我自己纹的。”
傅莲时仔细看看,那个“来”字果然不一样,写得歪歪扭扭的。别的图案都纹得精巧流畅,单这一个字稚拙。高云说:“以前我早恋,被发现了,我爸我妈都很生气,要我分手来着。”
比起好奇纹身怎么来的,傅莲时更好奇他怎么反抗,问道:“然后呢?”
“我拿一把小刀,这么刻,然后把墨水滴进去,”高云龇牙咧嘴说,“痛死了。然后我回家说,我纹身了,以后当不了兵,也不能端铁饭碗。”
高云是大院子弟,肩负沉甸甸的期许。傅莲时捏了一把汗:“那他们不是更生气了!”
“我爹差点把我打死,”高云说,“但是他们就忘记分手的事儿了。”
再看那个歪歪扭扭的“来”字,傅莲时肃然起敬:“要这么看,其实纹得挺好。”又感慨说:“能留得这么久。”
“其实半个月就好全了,”高云笑道,“这个是后来补的。”
“不会后悔吗?”傅莲时说。
要是跟贺雪朝聊天,他万万不会问这个问题。听起来好像咒别人分手,心思细腻的人容易多想。
“有什么好后悔的,”高云说,“一块皮而已。分手就当送她了。”
傅莲时失笑道:“又不是只有分手,以后当不了官呢?”
“上进的人,才会觉得做不了这个那个,是对生命的浪费,”高云闷闷说,“我不上进,当了官也不会快乐。我这辈子就想要快乐。”
“那好吧,”傅莲时被说动了,“不过我要带着英语书。”
高云是开车来的,傅莲时坐副驾,一路背曲君布置的英文单词。开到站,竹叶青排练室是间地下室,贴隔音材料改装,还要走很长一段没有灯的楼梯。傅莲时合上课本,背着贝斯,走在高云后面。
还没走到楼梯尽头,底下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女人声音冷笑说:“现在回来干什么,我不稀罕你们两个了。”
“这是我女朋友,”高云往后了一步,差点踩着傅莲时的脚,“什么意思,我没迟到吧?”
傅莲时说道:“在和别人吵架呢。”
两人站在楼梯半空,不上不下地听了一会儿。原来退队的鼓手和贝斯回排练室拿乐器,正巧和朱来撞上了。贝斯手嘲笑道:“搞清楚一点,谁不稀罕谁。”
朱来说道:“拿完东西快滚。”贝斯手偏要惹她:“嘴硬什么呢,马上要演出了,找不到乐手吧?”
“已经找到了,”朱来道,“一个鼓手,比他强一百倍。一个贝斯手,是‘飞蛾’带出来的,也比你强一百倍。”
傅莲时压根没见过飞蛾的面,怎么就算是飞蛾带出来的了?他推推高云,心虚道:“高云哥,你怎么说的?”
高云含糊道:“没错啊。”傅莲时又想,现在是撑场子的时候,不要计较细枝末节。他既然是卫真乐队的一员,也算飞蛾嫡传了。
鼓手也笑道:“别人告诉我,你昨天还在到处打听,有没有闲的鼓手闲的贝斯。怎么可能今天找到了。”
朱来说:“就是找到了。”对面两个人大笑起来,鼓手捏着嗓子说:“厉害一百倍的鼓手,在哪里呢?”
高云清清嗓子,推开门说:“到!”
如果按各人演奏技术,给东风乐队排一次名,高云毋庸置疑是第一。
傅莲时半路出家,才练几个月的琴,没什么好说。摇滚乐不重唱功,现场能唱对调子就很了不起;卫真主要靠台风和拼劲取胜,也不算特别有技术。贺雪朝吉他弹得挺好,偶尔太紧张了,还是会犯错。
唯独高云,一拿起鼓棒,整个人像时钟一样精准,敲多少是多少,从来不会偏快偏慢。就连卫真都挑不出他的毛病。手腕轻松,律动灵活,在全北京都算数一数二的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