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没 第49节
作者:泡泡藻      更新:2025-09-16 10:00      字数:2869
  孟秋在门口等,步炀站在她旁边陪她等车。
  两个人就书里玻璃杯碎了的那段剧情继续讨论。
  熟了以后步炀说话就顺畅了,还十分爱笑,露两个小虎牙:“写得真好,碎的哪里是玻璃,而是主角普宁。”
  “可能这就是以景衬情吧。”
  他们聊得入神了些,远处喇叭响了两声,孟秋才清醒,她看到车,不知道赵曦亭在车里看了他们多久,慌忙和步炀说:“我先走了。”
  步炀连连点头:“好,明天见。”
  他下意识看了眼车。
  这辆车的车型和寻常的奔驰十分相似,但更厚重奢华。
  车子虽然鸣了喇叭提醒人,却没降车窗,车主似有些清傲。
  看孟秋过去,车子发动机就发动起来,隆隆的像跑车,光听声儿就知道油很烧钱。
  司机下来开车门,恭恭敬敬把人送上去,漆黑的车缓缓擦入黄昏,淹没在繁长的车流里。
  步炀在台阶站了很久。
  他原以为孟秋和他是一个世界的人。
  孟秋坐好后,偷偷瞥旁边的人,赵曦亭阖眼在休息,没有和她说话,好似又把她晾起来了。
  安静极了的空气挤挤挨挨压向她。
  冒出点窒息的味道。
  他闭眼休息了一路。
  相安无事。
  关中菜是辣的。
  孟秋吃不了辣,来人点菜的时候,赵曦亭问她要不要试试,孟秋好奇心一起就同意了。
  结果吃得眼皮冒汗。
  赵曦亭似乎也吃不了太辣,但没她那么辣的厉害,只是唇上擦上一层湘妃色,衬得眸色更清亮了。
  他拿一块湿毛巾,帮她擦鼻子上的碎汗,淡声问:“翻译要不要给你请个更好的?”
  他虽然没有问她具体的工作,看到她一沓沓背来背去的稿纸和书,七扭八歪都是俄语,工作地点又在出版社,很容易就知道她在做什么。
  更何况他今天看到了步炀。
  孟秋一愣,原来在这里等着她。
  她才和步炀熟一些,配新的人又得重新磨合,就不太情愿,轻声说:“他基础不错的。”
  赵曦亭慢声说:“是基础不错还是人不错?”
  孟秋没想到他突然发作,头皮一涨,鸡皮疙瘩又立了起来,端正坐好,轻声说:“我没别的意思。”
  赵曦亭把毛巾一扔,把人脑袋转过来,和她对视,“给你换个更好的亏待你了?跟着我用得着你费劲巴拉一个字一个字和人校对讨论?累不累啊孟秋?”
  “还有。你搁我这儿一天有几句话,你自己数过么,要么就嗯,要么就好,和他就能一个劲儿说不停?”他越说面容越森寒。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身边出现别的男孩子。
  青涩,温柔。
  和她同处相似的岁月。
  再等几年他就三十了,他比不了,也没办法再去体会二十出头时的心境。
  他想起她是被他从她男朋友那儿抢来的。
  不知她前男友是不是也是同样气质的男生,她是不是就喜欢这款。
  孟秋眼睛红了,忍不住说:“我没有。”
  赵曦亭拿起筷子,“明天带你去见人。”
  第二天赵曦亭还真给她请了尊大佛,孟秋从他们聊天里得知,这个人是大使馆驻外刚调回来的,正好这段时间在家休假。
  孟秋第一眼看到卫栖,觉着他和赵曦亭赵秉君完全不一样,或许是职业使然,非常儒雅亲和,没有一点上位者架子。
  赵曦亭领着她在台球馆和他初见那半小时,卫栖说话都是温笑的,仿佛脾气极好,谁惹他几句不痛快都能体面地揭过去。
  他们开始打球,孟秋原本杵在赵曦亭旁边,赵曦亭怕她累,让她坐在凳子上等。
  打到一半,她看到卫栖笑意融融看过来,嘴型似乎是:“可以啊。”
  孟秋真没再去过出版社,卫栖亲自去电和谢清妍沟通,自称是孟秋远房表兄,怕她出错,想亲自监督,谢清妍有一肚子疑问,但怕说错什么话,没追根究底。
  工作期间卫栖很少问她和赵曦亭的事儿,仿佛见惯了圈子里男男女女,她不一定是最后一个。
  不是最后一个就不重要。
  只不过有时候卫栖也会露出一丝善意的、探寻的眼睛。
  孟秋对上时,冒出些许难捱的不自在。
  “打算考研吗?”卫栖问。
  孟秋顺嘴答:“嗯,想去国外读。”
  她一说出来就后悔了,自责自己不经大脑,卫栖知道就代表赵曦亭知道。
  她并不打算告诉他的。
  卫栖似乎看穿她的小心思,笑着说了句,“没关系,你们的事你们自己处理。”
  “我只是很早之前欠他人情。”
  “不过如果你想考公职或者毕业想进大使馆,可以来问我。”卫栖顿了顿补了句:“他找我大约也是这个意思。”
  “我家里比不上他,但这方面我比他有经验。”
  孟秋没有太往心里去。
  赵曦亭没有他说得那样高尚,他只是发了病,嫌她和别的男孩子接触过多。
  卫栖见小姑娘顶不情愿,说什么都应,却不像是真应的样子。
  赵曦亭男女朋友那套说辞骗骗人家还行,却骗不了他,他就是干这个的。
  卫栖笑了笑,强调了一下:“是真的。”
  “老赵这个人,你不能看他说了什么,你得看他做了什么。”
  “他性子是霸道,偶尔也瞎胡闹,却绝不是个坏人。日子长了你就知道了。”
  —
  孟秋不在意卫栖的话。
  四月末已然有了夏季的威势,一天里最高温能飙到三十度。
  孟秋没想到会再次见到林晔。
  是个暴雨天。
  学校复印店机器坏了,她急用一篇讲义,攒着u盘往校外跑,她的一把伞撑了和没撑一样,半边身子都淋湿了,只好到门卫室附近的屋檐下躲雨。
  头一抬。
  少年撑一把灰色的伞闯进她的眼帘,身子清长,这一瞬间像王家卫导演电影里的抽帧,画面定成一格一格,从人海深处挪移出来。
  孟秋再看不到别人的影子,只能看到他的脸。
  以为是幻觉。
  她怔了片刻,眨了眨眼睫,终于还是喊出了他的名字。
  “林晔。”
  第22章 暴雨
  ◎而他则是小偷。◎
  林晔过来应该是找她的,听到她的声音,却很惊讶。
  临近晚饭,他们去了一家鹅卵石鱼火锅店。
  孟秋第一次在燕城吃火锅,就是这家店。
  那会儿她觉得十分新奇,吃完第一时间和林晔分享,说从来没见过煮鱼放石头的。
  林晔也没见过,边看她拍过来的照片,边问:“烧出来的鱼口感比其他的好些吗?你有没有咬一咬石头看能不能吃。”
  孟秋笑说:“我可不吃石头,要不你吃吃看?”
  “口感嘛……好像没什么差别。”
  在屋檐躲雨的时候,孟秋问林晔想吃什么菜。
  林晔似乎在来之前就想好了,说:“想尝尝你第一次给我发的石头鱼。”
  分手的恋人最怕听到从前。
  孟秋顿了几秒,说:“好。”
  外厅太吵,他们要了间包间。
  林晔瘦了,眼里有疲惫,但不邋遢,看得出来将自己收拾得很利落才来见她。
  孟秋想起以前。
  她第一次听说他的名字是在高一军训期,他们虽然同班,但同学之间彼此不熟悉。
  夜里宿舍,情窦初开的女孩儿们总会跟搜罗漂亮的弹珠似的,白天挑选身高出众的男生,到晚上迫不及待放一起分享比对。
  她们一致认为林晔长得最干净好看。
  林晔在高一身高已经有一米八,个子高,却没有别的男生驼背的坏毛病,显得十分挺拔,他家境好底气足,走哪儿都鹤立鸡群,瞧着很自信。
  找他说话的女孩子多,他常温温笑着看人,却不暧昧,白月光的形象立马在女生们心里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