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木门通七零 第14节
作者:ALAMM      更新:2025-09-16 10:21      字数:4366
  第16章 能不能帮我买点棉花,马……
  七十年代一应物资都限购,纽扣虽然是不起眼的小东西,但现在家家户户都自己买布做衣裤,所以纽扣也是家家都少不了的东西。
  供销社有好几种纽扣卖,便宜的木纽扣,好的贝壳纽扣,当下最时兴的是一种塑料纽扣。
  供销社里的纽扣卖得也不贵,便宜的一毛钱五颗,最贵的塑料纽扣也不过是一毛钱两颗。
  唯一让尤利民犯愁的是,供销社里买东西也不是给钱就行,一般人一次买个十颗八颗的就够用好长一段时间了,他这一下子需要几千颗纽扣,倒是让人犯难了。
  见丈夫如此为难,齐芳开口道:“明天我去找几个相熟的婶子,拿钱让她们帮我们买些扣子先用着吧。”
  有了这次买衣裳赚的钱,齐芳觉得在纽扣上多花点钱也是值当的。
  和十三块钱一件的衬衣相比,这一毛几分的纽扣又算什么。
  尤利民小声嘟囔:“谁接了做衣服的活就让谁去买也行吧,毕竟我们工钱都开得这么高了。”
  也不是尤利民小气,非要去计较这么几分钱的东西,而是他已经开了工钱,那些人就该把衣服做好给他不是吗。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齐芳担心的这么多人一起买纽扣,太扎眼了:“一次买几十上百颗也容易被人注意到,这要是被人揪住尾巴查到我们头上……”
  在尤利民心里,钱再好也抵不过妻女的安全,闻言他也不再纠结那点细枝末节了。
  “行,你先买点用着,我也再想想办法,实在不行就多花点钱呗。”
  之后的几天里,尤利民和齐芳到处找人代买纽扣做衣裳。
  中间尤利民又带着人去市里送了一次货,赚了不少钱。
  尤利民也是个走一步看百步的人,想到顾骁上次特意提出只要黄金,这次他还找石崇换了不少黄金。
  山市到底是大城市,每日都有来石崇这里卖金银财宝的人,尤利民以三块六一克的价格买了一根一斤重的金条,补上他手里的空缺。
  现代这边叶宁在收到十五块手表后,第一时间就调试好了时间。
  她在两个世界也来回好几趟了,这两次特意带了手表过去,确定两边的时间流速是一样的。
  她现在把手表的时间都校对好,后续顾骁就能省点事。
  在两人约好的前一天,叶宁骑车去了一趟镇上。
  上次赚来的黄金卖了差不多三十万,能如此顺利地把布卖出并赚到钱,全靠顾骁帮忙,事情才会进展得这么顺利。
  叶宁想到自己上次给顾骁肉已经是快一个月前的事情了,所以这次她在镇上大肆采购了一番。
  第二天叶宁过去的时候,直接带了满满一背篓的东西。
  为了不像上次那样被顾骁堵个正着,叶宁一早就过去了。
  顾骁带着妹妹顾灵上山的时候,叶宁正蹦跶着想把一颗枯树上长着的一丛伸筋草摘下来。
  叶卫明已经出院了,正在出租房住着,他的状态还不是很好,叶宁和马玉书也没急着搬回乡下住。
  这几天为了叶卫明的身体,叶宁和马玉书做了不少的功课,听小区的老人说,像他的这个情况,用伸筋草煎水喝很有效果,活血化瘀不说,还治风痹筋骨不舒。
  同样的东西,药店里卖几十块钱一斤,在这边的山林里却是伸手可得。
  本着来都来了的原则,叶宁把周围的伸筋草都给包圆了。
  在顾骁眼里,就是叶宁把自己折腾出了满头的大汗,就是为了长在树上的杂草。
  见她摘得那么费力,他虽然不理解,还是放下肩上的背篓上前抬手帮她摘了下来。
  顾灵看着地上堆着的一小堆杂草,更是直接皱起了眉头:“叶姐姐,这玩意儿苦的,不好吃。”
  这东西村里人叫毛毛草,没毒,也能当野菜吃,但是味道不好,只有灾荒年间实在找不到吃的了,大家才会吃这玩意儿。
  见小姑娘皱着脸,叶宁勾了勾嘴角:“不是吃的,这是一味中药,煎水喝对筋骨好。”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但是顾灵实在太瘦了,小小的身子顶着大大的脑袋,感觉一阵稍大的风就能把她吹走。
  叶宁在衣服上擦净手后,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大牛皮袋子。
  这袋子是叶宁想着总要往这边拿东西,很多商品的外包装都不能用,所以在网上买了五百个大的牛皮袋。
  袋子一打开,里面装的是叶宁那个偏远小镇最受老年人喜欢的甜点,蜂蜜烤面包。
  八块钱一斤,小面包的底部抹上蜜糖后烤得焦香酥脆,一吃就停不下来。
  纵然叶宁知道这玩意儿是妥妥的热量炸弹,这两天也是把它当早饭吃。
  叶宁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烤面包递给了顾灵:“吃这个,放的时间有点久了,味道可能没有刚做出来的好吃。”
  把面包塞到顾灵手里后,叶宁也没忘记一旁的顾骁:“尝一尝,我这次买了很多,你都拿回去,平常干活累了拿着就能吃。”
  除了烤面包之外,叶宁还买了散称的蛋糕胚,这玩意松软可口,正适合顾家的奶奶吃。
  手里拿着食物,顾灵想都没想就一大口咬了下去。
  香香甜甜的面包一入嘴,顾灵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好吃!实在太好吃了。”
  看着顾灵大快朵颐的样子,叶宁满脸怜爱地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好吃就多吃点,吃完了我下次再给你买。”
  叶宁这话一出,顾骁忙不迭摆手道:“她人小,不懂这些,这东西一看就很贵,这一次已经让你破费了,下次可别买了。”
  顾灵今年十岁,连公社都没去过两次,哪知道吃的这东西有多贵。
  就他们公社的供销社,平常只卖桃酥和枣糕,两块钱一包的金贵东西,现在大家走亲戚都不太舍得买。
  叶宁给的这点心看着比桃酥可好多了,他们这种小地方见都没有见到过,更别说吃了。也不知道要卖多少钱。
  叶宁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没事,一点点心罢了,不值几个钱,上次你帮我赚了那么多钱,这点东西算什么?”
  顾灵是有吃的就万事足了,知道哥哥和叶姐姐要谈正事,她也十分懂事地去旁边找野菜去了。
  叶宁从背篓里把东西一样样地拿了出来,牛皮袋装着的点心、一块看起来至少两斤多的五花肉,一大块猪板油,一袋个头很大的不知道是橘子还是橙子的东西。
  等这些东西全都拿出来后,叶宁才从背篓的最下面拿出了一个布包。
  布包一打开,里面是十几个软皮包装盒。
  卖家发过来的时候,手表就是用这盒子装着的。叶宁仔细检查过,除了里面的说明书和保修卡之外,没有其他特别的标识,包装盒上也只有品牌的名字。
  去掉说明书和保修卡后,叶宁连盒子带手表都拿了过来。
  这会儿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后,直接就在顾骁面前打开了。
  在里黑色绒布的衬托下,里面的手表表盘在明亮的光线下闪着微光。
  叶宁直接把包装盒往顾骁怀里一塞:“之前说了要送你一块手表的。”
  看着怀里的盒子,顾骁连连摇头:“这怎么行,上次你已经给我很多钱了,手表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
  叶宁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道:“没事,我亲戚弄来的东西,不是那些大牌子,也没那么值钱。”
  “再说了,你有个手表也方便一点,以后我们可以直接约几点在这里见面,不用再早早来这里干等着了。”
  怕顾骁有心理负担,叶宁又补充道:“你也别觉得不好意思,我这次一共带了十五块手表过来,除了你这一块,还剩十四块,这手表你就安心收下,然后再帮我把剩下的手表给卖出去。”
  说到生意,顾骁也顾不上和叶宁掰扯了,他仔细地看了看怀里的手表:“欧x力?这是手表的牌子?听起来怪怪的,像个洋名。”
  “现在最好的手表是海牌和鸽牌,你这个牌子之前没听过,可能买不上什么价。”
  现在手表可是奢侈品,城里那些新婚夫妻,要是结婚的时候婆家能给买支手表,那无疑是爸妈出去说起时腰杆都要硬几分的聘礼。
  百货大楼里一块手表一百多块钱,贵不说,手表票还很难得,也有从国外进口的手表,不过那价格就更是贵得没边了。
  叶宁自然知道口碑的重要性,她这手表虽然不是这边的大牌,但是质量可是她从几十个手表品牌中选出来的佼佼者。
  “你仔细看看,我这手表质量也很不错的,精钢材质,石英石表盘,弄来就费了不少功夫。”
  顾骁没用过手表,实在看不出一块手表的好坏,然而,出于对叶宁的信任,他还是愿意去黑市找尤利民问一问。。
  “你准备卖多少?”
  来之前叶宁就查过资料了,在七十年代,一块手表的价格至少再一百块以上,她这不是什么大牌子,得适当的降点价:“能卖一百最好,要实在不行,八九十也可以,最好不低于八十块吧。”
  这个价格倒是比顾骁预想中便宜,这手表款式不错,拿在手里沉甸甸,价格又不贵,说不定尤利民会有兴趣:“行,我先去问一问,不过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卖掉。”
  有了上次成功的经验,现在叶宁对顾骁可以说是信心十足,她一脸信任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我们的东西这么好,价格还便宜,肯定能卖出去的。”
  顾骁看着怀里的手表,沉思片刻后,又想起了一件事情:“要是能卖出去,你是要钱还是要金子?”
  叶宁忙不迭回道:“金子!金子!以后我们交易,我都要金子!”
  顾骁不明白叶宁要这么多金子有什么用,不过在他心里,能够弄来这么多的布料和手表,叶宁身后应该还有不少人。
  虽然不理解,但顾骁只能归因于金子价值高且好收捡,不怕水淹也不怕火烧,最适合藏富。
  “我知道了。”顾骁点了点头,接过了叶宁手里的袋子:“那就这么定了,后头中午十一点,我们还在这里碰面。”
  叶宁心里盘算了一下,觉得时间有些赶,今天回去后,她就要联系货车从市里往老家搬东西了:“后天有点赶,五天后吧,五天后我们再在这里碰面。”
  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后,叶宁又补充道:“对了,你要有什么需要的,也可以现在告诉我,到时候我直接就给你带过来了。”
  要是之前,顾骁肯定会说没什么需要的,但是这次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后,还是涨红了脸道:“能不能帮我买点棉花,马上就要下雪了,我想给我奶奶做一床新棉被。”
  第17章 好不容易赚点钱,还没捂……
  七十年代棉花也是按需分配的,这两年棉花歉收,做布的棉花都不够了,更别说发给大家做棉被的散棉了。
  顾家的棉被都是顾骁的父亲在世时花钱找人置换的。
  棉被盖了十来年,颜色已经变黄了不说,棉絮还板结成了一团一团的,一点都不暖和了。
  每年的夏天周顺弟都会把家里的三床棉被拿去晒,但是效果一般的。
  今年夏天周顺弟花了几天时间把棉被全部拆开了。
  那些老棉花被周顺弟一点点扯蓬松后重新絮了一点新棉花,如此一来虽然不如新棉被暖和,但也能松软一些。
  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新棉被难得,很多人家里就算娶新媳妇,也是新老棉花各掺一半给新人做棉被。
  在现代,女孩子结婚要是娘家只陪嫁几床棉被,那肯定是要被群嘲的。
  但是在七十年代,谁家要是能给女儿陪嫁两床新棉被,那简直是再疼女儿不过的了。
  叶卫明就不喜欢市面上的羽绒被和蚕丝被,他嫌这种被子轻飘飘的盖着不舒服,所以叶家用的就是纯棉被。
  这段时间叶宁回老家收拾,就在镇里订了两床新棉被。
  当然从出租屋里搬回来的旧棉被也不会扔掉,用来做褥子最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