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作者:
君山银 更新:2025-09-18 09:12 字数:3319
五年前在干越的时候,桓秋宁饿了半个月都没饿死。如今被关了七天,他只是觉得晕,还真没觉着饿。
也可能是早就饿得麻木了。
有人掀开了柴房顶上的茅草,往笼子里扔个药瓶。桓秋宁看着药瓶无动于衷,三秒钟后,房顶上跳下了个人,正是十三。
十三趴在笼子上,低头瞧了瞧道:“十一哥,你不会真饿死了吧。”
他开始小声的哭爷爷叫奶奶,“老天爷啊!作践人啊!我们十一哥美如冠玉,风度翩翩,怎么就饿死在笼子里了,这也太太太丢人了吧!”
“别嗷嚎!”桓秋宁抬了抬眼皮子,“人还没死呢,先被你给哭死了。”
十三假装抹了把眼泪,他看了看周围死相极惨的毒蛇,砸开了笼子上的铁链子。
“啧,下手真狠,连小蛇蛇都不放过!”
桓秋宁饿得一点劲儿都没有了,但他的嘴还是硬的:“被它们亲上两口,你就知道谁更狠了。”
“我可没有那么奔放,连蛇的便宜都要占。”十三从怀里掏出了两块油纸包着的梨花酥,递给了桓秋宁。
他还有点不舍的,眼巴巴的盯着梨花酥看。
桓秋宁一口塞了两块,差点噎死。他拍了拍胸口,道:“味道一般,不正宗。”
“我就该饿死你的!”十三努着嘴,替梨花酥愤愤不平道,“这可是天底下手艺最好的婆婆做的,你的那两句评价,我要驳回!”
桓秋宁皱了皱眉:“婆婆?你在街上乱认亲了?人家给你两块糕点你就认上亲了!我救了你这么多次,你是不是得……叫我一声爹?”
“……”十三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他翻了个白眼道,“你这辈子都不会懂什么是爱。”
桓秋宁吊儿郎当道:“爱很珍贵,但它不是必需品。与其靠别人施舍的爱活着,我更愿意为自己而活。”
“又整这些文绉绉的骚话!”十三打开笼子,给桓秋宁拎了出来。
他手臂和小腿被毒蛇咬的满是牙印,黑红色的血干在了皮肤上,看着就骇人。
桓秋宁从十三的衣袖里拿出了一瓶药,嘻嘻一笑道:“爱不是必需品,金疮药才是!谢啦,我的药袋子!”
十三:“……”
“说正事,七天前我去了宫内的咏梅苑,我用了七日的时间,终于猜透了殷宣威与照宴龛之间的秘密。准确来说,是照府密室机关上的五个人的秘密。”桓秋宁嚼着金疮药道。
“惊讶、荒诞、可笑。”桓秋宁冷笑着回忆,“变革选举制度,收回刺史的兵权,严惩私铸劣钱的官员。所有人都以为桓氏一族是给‘变法’赔上了命,可真相确是一场荒谬至极的闹剧。”
“十一哥,别想那么多了,上头给你下的任务,你已经欠了两个啦!”
十三抱着桓秋宁晃了晃,想让他清醒清醒,“代号三的小尾巴露出来了,只不过我没想到的是,代号三居然是个女人!”
桓秋宁回过神,问道:“女人?”
“那日在咏梅苑,我和照山白遇到了一个刺客。不是冲我来的,是冲照山白去的。”桓秋宁坐在笼子上,边回忆边说,“看她的招式和身法,也是个女人。”
“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有可能。”桓秋宁思索着,“不过代号三现在被铜鸟堂的人下了生杀令,生死一线,她不好好地藏起来,竟然为了杀照山白而露出马脚,这有点不合常理了吧。”
十三道:“根据我得到的消息,代号三曾经假死过,是在诏狱里。”
“诏狱。”桓秋宁舔了舔干涩的下唇,“看来那把火,不是一伙人放的。铜鸟堂里有异心的人,不止代号三一个。”
十三没明白桓秋宁的意思,他问:“你怀疑的人是谁?”
桓秋宁的眸子亮了亮,“我想起了一句诗,‘残雀伤春胭脂色,半仰朱墙半醒生’。”
十三后知后觉道:“原来她早就主动地试探咱们了。”
第43章 狐假虎威
承恩九年,立夏,荆城失守。
弘吉克部的十万铁骑越过荆城,直逼禹城,在大徵的东北角彻底撕开了一个口子。
杜忠凛带领的边城营退守禹城,不日便将与弘吉克部的黑鹰军进行第三次正面交锋。打仗要讲天时、地利、人和,如今三项中杜家军占了两项——天时和地利。
夏日已至,广冰河里的冰已经化的差不多了。隆冬之时黑鹰军可以踏冰而过,打边关一个措手不及。现如今冰面破碎,广冰河河底又暗藏漩涡,黑鹰军的辎重只能走水运,拦截船只可比拦截凶猛的“黑鹰”容易多了。
——此为天时。
黑鹰军想要拿下禹城,就必须从吊魂谷中穿过。吊魂谷位于裕达山和东坪山之间,地形复杂,仅有一条挤在悬崖峭壁之间羊肠小道,常常有自然落石,熟悉山谷的柴夫平日里走在山道上都能吓掉了魂,更别提是不熟悉地形的萧慎将士。
最关键的是,山路易塌陷,弘吉克部的铁骑根本无法通过,他们若是想硬闯,边城军定会早早的埋伏在悬崖之上,利用地形优势让他们震葬身于此。
——此为地利。
至于“人和”,偏偏这一点是边城营的将士们最头疼的。杜忠凛善战,他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将军,但是他缺少一位能够运筹帷幄的军师。
萧慎可汗蒙谚生了个好儿子叫蒙岢,弘吉克部的人称他为“卓勒将军”。“卓勒”在萧慎语中是“天神的儿子”,弘吉克部的将士能这么称呼他,便是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心目中下一任的萧慎王。
此人年少成名,执掌一部之时,也不过才十六岁!他的骨子里有一股野劲,就像那草原里的狼王一般,嗜血而生,一见到血便杀红了眼!他是天生的狼王,是天神赐给萧慎的新王。
黑鹰军在此人的带领下,犹如一道霹雳而出的响雷,来势凶猛,且不给大徵的边城留一点喘息的机会。
如果是将军对将军单挑的话,杜忠凛不一定会输给他,但是如果是边城营打黑鹰军,边城营俞战俞败,半月前荆城那一战大败后,边城营更是一蹶不振。
杜忠凛手底下的边城营里头,甚至没有一支像样的前锋军,里边全是从边境抓来的流民和上京流放而来的奴客,有的人甚至连长枪都握不住。这群人上了战场,不抱头逃窜的,就已经是个好汉了!
杜卫在朝堂日日唱衰,殷宣威听着头疼,为了图个耳根子清净,他封杜长空为“破风”将军,出兵支援禹城。
但是,殷宣威给杜长空拨的兵不是他手底下的骁骑军,而是干越、泸州的守备军。
上京乃重中之重,他这么做,一是为了留骁骑军戌卫京师,二是因为他疑心郑卿远。杜长空要是带着骁骑军走了,禁军和羽林军在虞朔兰和郑卿远的手里头,殷宣威可就真的是夜不能寐了!
杜长空一走,骁骑军缺了个首领,于是,殷宣威提拔了一个人——常桀。
他是悍匪出身,身上背负着杀头的大罪,越狱之后却能不要命的回来从军,殷宣威看重的就是这一点。
一个人孑然一身又有着浩然正气的可塑之才,殷宣威认为朝中需要这样的人物,来削一削那些世家大族想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势气。
除此之外,他是罪客出身这一点,正好也为殷宣威继续往北疆五大营里塞奴客和罪犯,开了一个好头。
***
桓秋宁在凌王府的柴房里跟老鼠斗了半个月,终于在饿的前胸贴着脊梁骨之前,见到了柴房外的太阳。
他伸手挡了挡,这般烈日灼烧眼睛的感觉,与他第一次从铜鸟堂出来时感受到的一般无二。
那时他曾天真的以为从此将迎来新生。
凌王府上的幕僚示礼道:“墨大人,凌王殿下想请您过去叙叙旧,这边请吧。”
刚进屋子,桓秋宁先趴在桌案上,干呕了一会。他的腹中翻滚着一股热流,搅得他浑身难受,恨不得把肠子吐出来。
然而他已经很久没吃过东西了,再怎么想吐,也只能是干呕。
殷玉还是一副醉鬼的样子,他踩着地上的花瓣,用玉骨扇挑起了桓秋宁的下巴,说道:“好一张美艳至极的皮,瘦脱了相,还是这般眉目含情。”
桓秋宁干笑道:“殿下若是真喜欢我这张皮,怎么可能舍得把我关在不见天日的地方,任由毒蛇作践我呢。”
“你想的有点太美了吧。”玉骨扇别过桓秋宁的脸,殷玉阴冷地注视着他,“本王留你一条命,是因为你还有点用。若不是你身上还有这一丁儿的用处,本王早就已经让你生如不死了。”
“还真是得多谢殿下,手下留情呢。”桓秋宁轻轻地咳了两声,“殿下想让我杀人,总得先给我谋好路子吧。毕竟那可是九重阙,是我踮起脚尖也够不到的位置。”
殷玉踩着桓秋宁的衣袂,擦了擦黑靴:“你也是个鼠目寸光之人。本王想要的,是名正言顺地成为大徵王朝的新主人,单单杀了他,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