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49节
作者:
九鱼.D 更新:2025-09-22 08:48 字数:9572
“哦,”法拉第了然地说:“那群和非人厮混在一起的疯子。”
查理发笑:“迈克尔,你才是被人叫做疯子的人。”
“我可和他们不一样,”法拉第用力挥了挥手:“事实也证明了,不管是天使也好,还是恶魔也好,他们就是混在人世间的一堆马粪球,不管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混乱——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圣经,从公元前就是这样,不不不,从伊甸园的时候就是了,要是没恶魔,也没天使,人类的日子就要美好得多了。”
“但现实就是他们存在,”查理说:“我们又没办法,”他撅起嘴唇,吹了口气:“像是吹蒲公英那样把他们一口气全吹走。”
“谁知道呢,或许以前不能,”法拉第说:“但我们现在有了科学,科学给我们带来的差分机,蒸汽机,现在人类已经能够做到很多以前的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了——可能有那么一天,人类就真的能够彻底地拥有自己的世界呢?”
第152章 麦克斯韦先生与麦克斯韦夫人的一番谈话(上)
“他们不回来了?”麦克斯韦先生回到家里,他在仆人的服侍下脱去大外套(就是一件套在三件套或是四件套之外的大氅),大衣,在碰到外套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按照此时的礼仪标尺,即便是在家里的客厅或是餐厅里,一位绅士依然应当穿着整齐,就像随时都会有客人到访似的——倘若他是在爱丁堡,倒是可以换上一件宽松舒适的夹克衫。
他的夫人从针线里抬起头来瞥了他一眼,知道他在顾虑什么,“去给老爷拿一件夹克衫过来,里面缀皮毛的那件。”男仆应声从命,麦克斯韦先生迟疑了一下,也没有拒绝,萨里郡是比伦敦这个大盆地好一些,但在初春时分还是很冷,他在妻子对面坐下,面对着壁炉,搓着手,:“是和法拉第先生吗?”
“法拉第先生来探望查理,”麦克斯韦夫人回答说,一边挑去绣品上的固定线,她等了一会,没有等到第二句话,就抬头看了看麦克斯韦先生的脸色,发现他比早上更阴郁不安:“怎么了?”麦克斯韦先生依然没说话,麦克斯韦夫人马上就想到了原因:“哦,”她说:“又有那些长舌夫在多嘴饶舌了。”
麦克斯韦先生勉强地笑了笑:“我的太太,”他说:“可没有长舌夫这种说法。”
“怎么没有,”麦克斯韦夫人手指灵活地打着线结:“我的祖父,我的父亲,我的兄弟都是俱乐部的成员,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群男人聚在一起都在干什么吗?除了一些禁止发声的俱乐部之外,你们最喜欢的就是捏着酒杯,夹着雪茄,靠在壁炉边高谈阔论,嘿,别以为你们谈的是政治就高人一等了,所谓的政治脱去漂亮的外衣,也和互扯头发的娼妇没多大区别,一定要说,那可能就在价钱上,”她耸了耸肩:“政客更贵些。”
“好啦,好啦,”麦克斯韦先生都快要去按住妻子的嘴了,但他没有,只是一个劲儿地阻止,又不停地道歉,麦克斯韦夫人总算是不再继续这个耸人听闻的话题了,“是有人和你提起查理的事情了?”
“嗯,”麦克斯韦先生接过仆人送来的夹克衫,深深地叹了口气,为孩子谋求一个光辉的未来可不是几百年后的父母才会做的事情,十九世纪的父母也是如此,只要他们有这个能力,也愿意那么去做,底层平民们会设法让孩子学一门手艺,中层阶级,如商人,律师,医生等会希望孩子们能够实现阶级迁跃,更高就不必说了,麦克斯韦先生找到自己的大舅哥,吉尔福德伯爵,奉献了一大笔可观的资产,又向威斯敏斯特公学捐了至少五千金镑,才总算为自己的儿子拿到了一个学籍。
他必须承认,他确实有隐晦地炫耀过,但这也不该是那群家伙们肆意嘲讽他的理由!
“我说过,”麦克斯韦夫人说:“你和那群爵爷打交道没什么好处,”她伸出手指点了点丈夫的夹克衫——夹克衫并不是现代工业的产物,它最早出现在中世纪,那时候农民们穿着粗硬的麻布上衣干活,那就是夹克衫,演变到维多利亚时代,一些不拘小节的老爷们也会穿着这种服装,尤其是苏格兰人,面料也从麻布变成了棉、羊皮和绸缎,只是因为其宽松的版型与朴素的外表,被伦敦的绅士们嗤之以鼻:“你以为你脱下夹克衫,他们就不知道你是什么出身了?有这个不可改变的因素在,你做出再大的成绩,达到了怎样的高度,你的孩子再怎么优秀,都避免不了他们在身后窃窃私语——当然,在你不那么有力的时候,他们还能当着你的面大声说。”
她笑了笑:“别看我,老爷,我可是亲眼见过的,亲耳听过的。”
“那么我能去哪儿?和那些农民一起厮混吗?”麦克斯韦先生垂头丧气地说。他不满法拉第先生的就是这点,法拉第先生也不是不认识出身高贵的人,但他总是带着查理去公社,若是在十五世纪前,公社几乎是个囊括了村庄土地,人口与法律的庞然大物,但在圈地运动和蒸汽大革命后,它不过是个随时会倒下的老旧废墟,其中最显赫的也不过是几个当地的乡绅,学者,他们能够给查理什么前途?
“也没什么不可以啊。”麦克斯韦夫人将绣品收起来,漫不经心地说。她还以为会遭到麦克斯韦先生强烈的抗议,没想到他只是反复思考了一会后,又认真地问道:“可以和我说说吗?”
这下子轮到麦克斯韦夫人仔细盯着他看了,麦克斯韦先生当然是个英俊非凡的人,不是如此,一个商人根本无法引起伯爵之女的注意,但最重要的是,他是这个时代罕见的相信女性也有思考能力与自立能力的人,这着实有点奇怪,因为他是个苏格兰人,而苏格兰长老会一直在要求女性回到家庭与婚姻中去,他们可是一些能够指着女王陛下高喊“女人没有统治权”的老顽固。
但这也有可能,是他们这个家族的传统。
要知道麦克斯韦的母亲也是一个大家族的女儿,而麦克斯韦的父亲则是一个机械设计师——这个时代只要看职业就知道该人所在的阶级,对于贵族来说,只有来自于土地的收益是值得赞赏的,其他的,靠做生意,靠投资,靠工厂等等都算是不够体面的行径,这些行业他们虽然也会看在丰厚的利润上染指,但肯定有个代理人。
麦克斯韦先生在成为一个商人前,和自己的父亲,弟弟一直住在乡下,他们上的公学也只是一所慈善公学,是英格兰人为了稳定其对苏格兰的统治而设立的公立学校,与伦敦的公学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确实,”她首先肯定了麦克斯韦先生的看法:“现在公社的权力几乎已经被政府与贵族瓜分了,但萨里郡又是一个例外。”
乡民公社是个相当有趣的组织,在中世纪的时候,出现了轮耕制与公地制,轮耕,顾名思义,就是一块地在耕作收获之后,要休息一到两年来累积肥力,免得耕作之后仍旧颗粒无收;公地呢,指的是在耕地之外的丘陵、森林、荒原和沼泽,这些地方按理说属于所在地的领主,但就和休耕时期的土地那样,当地的农民拥有拾穗权、捕鱼权、采泥煤权、砍伐树木权,这些权力有时候也有限制,譬如捡拾稻穗只限于最穷苦的那些平民,捕鱼需要上缴一部分收获,采泥煤和砍伐树木也是如此,但权力有限制也是权力——而这也是必须给的,因为按照当时的耕种与加工技术,平民们没有田地之外的补益可是会活活饿死的。
不过除了少数勤勉的领主之外,大部分贵族更愿意留在城市里尽情享乐,于是就有了管事,监工和其他为他效力的代理人,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领主的亲眷,但也有一部分是从村庄里拔擢上来的能干人,既然是能干人,当然也懂得如何尽可能地往手里拨拉权力,他们不可能与上层联合,就和下层,也就是农民结成盟友,并逐渐形成一个散漫但庞大的组合,这就是乡村公社的来历。
但在圈地运动——也就是纺织业愈发兴盛的时候,越来越多的领主开始将原先的公地,也就是那些丘陵森林和荒原,全都圈成牧地,农民们就等同于失去了原先的公共权力,没有另外的补充,单凭耕地,他们没法养活一家人甚至自己,有些农民就卖掉了手中的零散地块,一旦没有了土地,他们就成为了流民,而流民不具有任何权力。
而之前那些公社中的领头人呢,他们要么出于道德与良心与圈地运动对抗,最终也只能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要么推波助澜,乘火打劫,趁机收购土地,摇身一变,从原来的管事,律师,代理人变成了富有的乡绅,与那些养着吃人羊的贵族站在了一边。
那么,萨里郡又有什么不同呢,萨里郡是一块被森林覆盖的丘陵,按理说,是个改造成牧场的好地方,但因为距离伦敦不远,森林茂密,湖泊密集,成了一个再好也不过的狩猎场,上至国王下至爵士都曾经来过这里打猎嬉游,这里还有不少伦敦显贵的别墅和庄园——所以,直至今日,这里的土地还是零散的,分块的,而不是和其他地方那样,大部分土地都被攫取在一两个人手里。
“所以萨里郡的乡村公社还是存在的,虽然成员有所改变。”不再是普通的农民,而是乡绅和小贵族。
第153章 麦克斯韦先生与麦克斯韦夫人的一番谈话(下)
“我知道你的计划,你给查理设定的道路是上公学,”麦克斯韦夫人扳着手指说道:“认识几个值得结交的上流人物,大学毕业后凭借着这份深情厚谊拿到推荐信,去做某个贵族的代理人,或是某个官员的秘书,有你在钱财方面的支持,还有我的兄弟在政场上的支持,若是一切顺遂,他就可以一路青云直上,脱离现在的阶级,成为官员,只要他在任期里没有出现过什么大的差错,又能展露本领,要成为贵族,也不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没有拒绝你,”她认真地说,“是因为我的兄弟也有这个想法,你也怀抱着十二万分的热情,但你们都没看到其中的奉献,额,等等,我兄弟可能是看到了不在意,而你呢,你被未来的美景蒙蔽了双眼。”
“这我已经知道了。”麦克斯韦先生郁闷地说道。
他倾其所有,只能给儿子一条没顶的小船,那些贵人的儿孙呢,却能乘坐着一艘有着水手与火炮的三桅大船,他们要穿过一样的惊涛骇浪是不假,他的儿子是九死一生,对于那些贵人的儿孙就只是一场虚惊罢了,他们甚至只要站在舷窗边,就能被盛赞勇气过人,而他的儿子呢,若没有如北岩勋爵那样的好运气,他甚至不能被人看到。
“这次威斯敏斯特公学闹出来的丑闻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麦克斯韦夫人说:“说起来毕竟不关政治也不关王室,”肯特公爵夫人的私生子终究没有被王室承认过,他彻头彻尾都只是哈斯廷斯家族的一个分支子弟,其他涉及在内的人,除了阿尔奇.兰姆,也都安然无恙,或许他们会在心中仇恨查理,但这几年他们肯定要在女王的注视下安守本分——但如果在大学,甚至离开了家庭,走上了社会呢,查理若是进了政府做事,按照她这个儿子的性格与品德,要么成了替罪羔羊,要么就成了众矢之的,这可比中途辍学可怕多了。
何况他只是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学,不是就此中断学业,碌碌无为了。
“只希望他别看见了法拉第先生,就认为即便是中途辍学也不算什么了。”麦克斯韦先生说。
“这个法拉第先生会用现实教导他的。”麦克斯韦夫人说,她相信查理很快就会明白过来,他在古文学上有天赋,但不是说他就是如法拉第先生这样的天才了,天才可以不受世俗的约束,但庸人就得老老实实去上大学。
“至于我为什么更希望他能在萨里郡,而不是在伦敦,”麦克斯韦夫人说:“你有没有听说过‘衰败选区’和‘口袋选区’?”
“这个我当然知道。”麦克斯韦先生迅速地回答,这里涉及到英国下议院议员选举中的决疣溃痈,衰败选区算是从十六世纪余留下来的大问题,因为当时的国王拥有判定某个城镇是否拥有选举权的权力,所以有很多城镇,即便在战争,饥荒与瘟疫中人口凋敝到只有小猫两三只,甚至荒废了,它们仍旧具有两个下议员席位,于是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无论是收买那几个选民也好,还是直接卖掉席位也好,都是轻而易举;至于口袋选举,就更简单了,由当地的领主或是管理者划定候选人范围,然后交给市民选举,也就等同于指定了。
“啊。”麦克斯韦先生顿时明白了,联系上文来看,萨里郡是少数几个大部分权力沉淀在中层阶级的郡,这里没有大领主,也没有独断专行的执政官,各个乡村公社名亡实存,如果查理能够和那些乡绅,学者与教士们足够熟悉,获得他们的信任,当他从大学毕业后,他可以设法在萨里郡为他寻求一个合适的职位,假以时日,未必不可以通过吉尔福德伯爵得到一个下议院议员的位置。
一旦成为下议院的议员,就属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了。
“也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麦克斯韦夫人不得不提醒他,“但基础要从现在就开始打,尤其是查理并不能算成真正的萨里郡人。”
麦克斯韦先生还是轻轻地松了口气,查理被迫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学,对外面人来说一桩不光彩的事情,虽然他是受害人,但见鬼的其中原因又不能公开,毕竟关系到三起意外致人死亡(他们并未被获准知晓内情)和好几个出身显赫的学生,更别说还有女王的私生子弟弟,难缠的肯特公爵夫人和标准的小人康罗伊男爵,他们继续保持沉默或许还能被暂时忘记,跳出来又喊又叫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事实上他更担忧的还是儿子的前程,现在看到了一线曙光,他的心也总算能够稳定下来了。
麦克斯韦先生伸直双腿,小心地伸了个懒腰,只是他依然有些愁眉不展,“还有什么烦心事?”麦克斯韦夫人问道。
“不能说是烦心事,”麦克斯韦先生说:“你知道我的弟弟詹姆斯正在爱丁堡大学读书,但就在今天,父亲写信跟我说,他有意从爱丁堡大学转到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数学系就读……”
“哎呀,”这下子麦克斯韦夫人真的意外了,“那么巧吗?”
“据说他有这个意向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但正式与剑桥达成协议还是在一个星期前,”麦克斯韦先生摆摆手:“如果没有发生查理这件事情,我们现在应当开酒为他庆贺,”无论从师资还是前程,剑桥大学肯定要胜过爱丁堡大学,但查理的事情之后,他很怕自己的弟弟会在伦敦遇到什么不堪的事情。
麦克斯韦夫人低下头,慎重地思索了一会,“我记得护送查理回来的是一位兰姆先生。”
“弗雷德里克.兰姆,”麦克斯韦先生说:“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他说的当然是二代墨尔本子爵,前首相:“他的侄子阿尔奇.兰姆……”他沉重地说:“愿上帝保佑他。”
随后他抬起眼睛:“等一下,你的意思是说……”
“其他人不论,兰姆确实欠了我们一份情,”阿尔奇.兰姆是在高年级生欺凌的过程中遇害的,查理是目击者与举报者——这是公开的说法,
但兰姆确实要承这份情。麦克斯韦夫人拍着椅子扶手:“就请他们帮个忙吧!”
“但那是……”这份情麦克斯韦先生是打算用在查理身上的。
“没有但是,”麦克斯韦夫人意味深长地说:“恩情也是会随着时间流逝淡化的。”
第154章 基恩.尼克尔森(上)
圣博德修道院的军营里最近来了一个新面孔的神父。
这个时代的军营还没有几百年后那样警备森严,处处都有规范的条例可遵循,军官们有时候未必都会住在简陋的营房里,而是选择租借周边的民居或是直接住在旅店里,士兵们虽然居住在营房里,但营地里总需要有人来打扫卫生,洗衣服和做饭,士兵们需要面包,黄油,酒和其他食物,以及,人类最基本的欲望同样需要满足——一些人很快来来往往成了熟面孔,有很多时候,一个小城镇就是围绕着军营建立起来的。
在这些人中,最受尊敬的当然神父与牧师,鉴于亨利八世以及他女王玛丽女王的奇葩行为,天主教与新教都算是英格兰的合法宗教,天主教的神父与修士,新教的牧师,也都时常来营地驻守轮值,在无法随时离开军营的士兵们需要寻求精神慰藉的时候,他们就能派上用场了。
士兵们大概都不太记得曾经陪伴大卫.阿斯特先生前来的灰发侦探了,但蒸汽枪队队长可不会忘记,当初院长不曾隐瞒这个灰发年轻人就是个半恶魔的事情,后来这个半恶魔试图窃取,不,应该说,劫夺圣骸,还成功了,为了这个放倒了两座安置蒸汽枪及其附属设备的小塔,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我相信您的为人,”蒸汽枪队队长迷惑地对院长说:“他是威胁您了么?”譬如将圣骸的双眼曾经失窃过的事情公之于众,令院长的能力受到质疑之类的额。
“他是威胁我了,”约拿想了想,有关于半恶魔所说的,将来可能有大瘟疫爆发的事情,他已经上报长老会,很快圣公会和女王陛下,大臣和所有有资格一窥内情的人都会知道此事,队长本来就是一个贵族,他不说对方也会知道的:“用整个伦敦,两百多万条性命来威胁我。”
有了这么一个回答,队长也只能让利维.伦蒂尼恩,一个半恶魔以神父的身份进驻营地,这说起来着实有些亵渎,不过亵渎神灵与教会的神父数以万千,还在不断增加,多一个也无所谓了——队长只要安排心腹防止他和士兵接触过多就行。
后来心腹回报队长说(他的神情十分奇妙),说这个新神父居然还干得很不错,虽然他很少和别的神父那样总是长篇累牍地念经文(因为半恶魔嘴巴会疼),也不经常捧着经书和念珠(手也会疼),但士兵们都说,新神父特别地会安慰人,他还会给士兵们出主意,无论是他们想要引起某个女孩的注意,还是碰到了一个用泥巴鸭子冒充好肉的奸商,又或是被花言巧语的掮客骗租了一间破败到没法住的屋子(一些士兵带着家人)——他都有办法,还能给他们找到处理这些事情的人。
“事实上大部分士兵都猜到这家伙并不是一个神父了,”队长的心腹这样说,他还从新神父手里买了一瓶可以能够促发欲望的香水呢,“只是他们都不介意。”总有遇到了一些棘手事情的人会跑到军队里,这时候的士兵还没有后世那种受人尊崇的身份,人们畏惧他们,也厌恶他们,别提那些风流韵事,那是军官们才有的——所以只要到了军队里,很少有人会对你追根究底,只要你能作战勇猛,不畏生死,就能获得同僚的接纳和尊重。
揭开神父的真面目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这个人能以神父的身份躲藏到军营里,肯定有队长和其他军官的默许,他这样神通广大,说不定也是个贵族呢。
利维.伦蒂尼恩并不关心士兵们如何想。
他在约拿兄弟的协助下——约拿兄弟真是个好人,不但帮他融合了那根脐带,还帮他打飞了几个想要乘火打劫的混球,但这时候仓库也没法继续待下去了,这里固然有天使的力量残留,但残留就是残留,还不足以彻底阻绝那些贪婪的眼睛与利爪——他更不可能回去野葡萄公寓,理由同上,他真怕在床上等他的不是大利拉而是裹着大利拉皮囊的里鲁。
半恶魔当然还是有藏身之处的,只是他突然灵机一动,既然好心的约拿兄弟都愿意帮一个半恶魔治伤了,那么好人不妨做到底,当然,圣博德修道院是不能待的,他用莉莉丝的黑猫身体进去了一次,黑猫的皮毛被烧得七七八八,一换过来莉莉丝就发现自己成了斑秃,顿时给了他好几道深刻的血痕——如果不是利维的状态实在是差透了,说不定还会给他几口。
但就在修道院外,不是有一座军营吗,这座军营是为了圣博德修道院修造的,就在修道院所属的小树林里,但距离那些灼热的经文和符印还有段距离,会让半恶魔,鬼魂,精怪感到不舒服但不至于受伤,周边又没有太过嘈杂的居民区和市场,是一座再好也没有过的修养胜地。
利维不可能以士兵的身份入驻,士兵也是需要巡逻,训练和执行其他军务的,闲杂人等也不可能一直留在那儿,只有神父或是牧师既可能是个新人,又可能随时离开,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关注——毕竟大不列颠这片土地上的教派多如牛毛,不是专精于此的人,谁也弄不明白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队长还给了半恶魔一个单独的屋子,可能是担心他和士兵们住在一起,会在深夜里起身随机吃掉一两个——虽然利维确实有可能这么干。
不过利维除非迫不得已,可不会动兔子窝边的草,这个兔子不是说他自己而是在说那只小鸽子,他还有些天真,但半恶魔当着他吃人你猜他会不会从修道院里冲出来挥舞着苦鞭把他打成渣渣?何况作为东区的灰外套侦探,一个犯罪掮客,利维再清楚不过,什么样的人死了会有人追查到天荒地老,天涯海角,什么样的人死了,或是失踪了,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关注,甚至还有人觉得庆幸?
人们或许会误会,东区的那种人会更多些,但利维和黑猫莉莉丝得惋惜地告诉你,这是个错误的刻板观念,对于恶魔来说,西区的食物要更丰盛些,也更美味些。
只是利维毕竟是被撕去了一大块躯体和灵魂,就算有连接母亲和胎儿的脐带弥补,他也还需要一段蛮长时间的休养,“这段时间只能辛苦你了,”他难得诚恳地说道:“莉莉丝。”
莉莉丝没好气地喵了一声。
第155章 基恩.尼克尔森(中)
可惜的是,或许上帝,又或是撒旦,就看不得一个半恶魔这样逍遥自在。
这天一个士兵才从利维这里买了一件圣物——一串玫瑰念珠,天晓得,他从一个半恶魔这里买,倒比从某个真正的神父那里买更可靠,不为别的,这些都是半恶魔自己或是从其他同类手中调拨来的战利品,绝对真货,而不是某个修士从商贩这里买的廉价货色,在祭坛上摆一摆就翻上几十几百倍地卖给信徒——士兵回来的时候,利维还以为他还想要带什么给自己的妈妈呢,没想到他探头看了看,就问,“神父先生,”他恭恭敬敬地问道:“您有一个朋友叫做基恩.尼克尔森吗?”
然后他就看到年轻的灰发神父拧过头去叹了口气,然后又转过来:“算不上朋友,”他直率地说:“但如果他想见我——行吧,把他请进来吧。”
士兵走了出去,外人进入军营肯定是要通过值班军官的,但如果是基恩.尼克尔森就没有这个问题,普通的士兵不太熟悉旁遮普之虎不奇怪,但军官肯定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说不定还挺崇拜他。
没一会儿,从门外就昂首阔步地走进了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的人皮肤黝黑,眉骨高高耸起,加上浓密的眉毛,为那双狭长的眼睛投下了浓密的阴影,他的嘴唇牢牢地紧闭着,唇角往下弯,显得十分凶狠,更别说缭绕在他身周的那股子血腥气——简直能让恶魔都退避三舍。
这可能不是形容。
俱乐部之所以能够诞生就是君王有意在另一个世界摆脱以教会为代表的神权掣肘,首领当然不可能是任何一个高级教士,甚至最好与教会无关,他们都是普通人,但也不那么普通,从威灵顿公爵,到尼克尔森,再到北岩勋爵,十九所圣植俱乐部的首领都有如下几种特征——盛年,男性,上过战场,见过血,杀过人,身体强健,意志坚定,性情果决。
就连俱乐部的成员也或多或少地具备其中的几个条件,而只要满足了,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在圣水,圣物和火药枪,蒸汽枪的帮助下对抗恶魔,驱逐或是摧毁精怪或是幽灵。
恶魔们也不是某些人臆想中的,胆敢向天堂与造物主高举反旗的勇士,说起来什么样的人才会下地狱,成为养分,货币和小恶魔呢?或许原因各种各样,但不得不说,大部分都是人们口中的恶种,杂碎和渣滓,祂们下地狱前就是废物,难道下地狱后就能勇敢啦?祂们即便攀升到人间,具有凡人无法企及的力量与智慧,最先选择的目标还是女人和孩子。
而在各地的传说中,一个骑士,甚至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跑去和恶魔战斗,最终得胜的也不少。(虽然这些勇士后来被恶魔诱惑失去力量也大有人在)。
尼克尔森今天没有穿着他最喜欢的乌木色制服,而是装束得如所有的绅士那般,厚重的四件套,他神色严肃,正确地说有些倨傲,身后跟随着的两个人,居然一个是半天使,一个是半恶魔,这种隆重的姿态几乎让利维发笑,几乎,他并没有发笑,没有人觉得,一个正在与北岩勋爵争夺玛哪俱乐部首领位置的家伙毫无预兆的造访,理由会很单纯。
“请坐,”利维站起来,军营里的房间都不会很大,这个也是如此,放下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一把椅子后,几乎没有多少空间,衣服都要挂在墙上,尼克尔森理所当然地坐在那把椅子上,不加掩饰地打量着利维,他听说过这个半恶魔,毕竟北岩勋爵给他开了不少方便之门,要知道北岩勋爵从来就是一个古板严苛的军人,对别人如此,对自己也是如此,但对利维.伦蒂尼恩,说句粗俗点的话,如果不是利维留下踪迹的时候的比北岩勋爵还没出生,他们准要怀疑这个灰发的东区侦探是不是勋爵的私生子。
但后来也没人再提出什么非议,毕竟这个半恶魔真是相当可用,胜过俱乐部里的大多数半恶魔,军队里的也是——单论力量利维.伦蒂尼恩可能不是第一,但任何一个统治者与管理者都知道,如果一件武器不受统治,越强大也就越危险——他在被歌斐木俱乐部雇佣后,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稳定性,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