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73节
作者:
九鱼.D 更新:2025-09-22 08:49 字数:10394
“’光明之山’的最后继承人、锡克王子杜利普·辛格将钻石献给女王……向女王陛下致敬……”利维念了一段照片下的说明,大利拉忍不住嗤笑了一声,看来就算是这个对政治一无所知的半魅魔也能看出这些话语中的厚颜无耻。
几天前,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北岩勋爵终于回到了伦敦,他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是什么样的任务会需要玛哪俱乐部的新首领去做呢?即便伦敦瘟疫大爆发女王陛下也没让他回来——当然就是在女王决定了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后,为了避免基恩.尼克尔森心生怨恨,所以要在旁遮普做一些准备了。
尼克尔森有个绰号,旁遮普之狮,不过这个称呼实在是很有讽刺意义,因为这个称呼最早属于锡克王国的开国国王,兰吉特辛格,这位皇帝曾经只是一个锡克氏族的族长,但因为自身的睿智与英武,在战场上为自己先后博得了总督,领主,乃至国王的尊荣,可惜的是他生得有点晚,在他成为国王的时候,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已经侵入了那片古老的大地,他们先是与兰吉特辛格合作,对抗与打击阿富汗王,在兰吉特辛格死去之后,又毫不犹豫地与阿富汗王瓜分了锡克。
北岩勋爵去了一次旁遮普,就是带回了这桩政治事件的唯一后患或说是把柄,他就是兰吉特辛格的独生子,只有八岁的杜利普辛格,有了这个真正意义上的法理继承人,尼克尔森就算是真的变成了一头狮子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当然,现在女王陛下已经无需为尼克尔森担忧了。
第249章 光明之山(下)
阿尔伯特亲王身着寝衣走出卧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坐在窗前沉默不语的女王。
今日正是伦敦冬日最为平常的一天,天空是浅灰色的,刚下过一场大雨,泥土湿润,草木呈现出极为浓郁的深绿色,不远处耸立着高大的松木,一颗阿尔伯特亲王亲自从温布顿公地砍伐下来的枞树,距离圣诞节还有一周,它暂时被包裹着潮湿的苔藓,支在一个巨大的架子上,等到圣诞节前几天,女王,亲王和他们的孩子会将这颗在房间里足以顶天立地的青翠树木装饰起来。
民众们或许会以为,登载在报纸上的照片正能说明女王一家是如何地和谐,快乐,完全符合此时人们对“理想家庭”的所有幻想,但只要有点脑子,仔细一想,什么样的家庭会需要摄像师来拍照,记者来采访,在照相技术尚未完善,每一次拍摄都需要好几分钟的曝光时间,也就是说,无论照片里的人摆出各种姿态,都需要保持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上一段时间——所以只要是照片,肯定都是摆拍的,并且都有着轻微的模糊,因为活人没法真的丝毫不动。
死人倒是能拍得足够清晰。
一缕轻微的闪光从女王的手里闪过,阿尔伯特亲王走过去,看见了那颗硕大的钻石,它来自于印度的钻石矿山,在最初的时候,印度的异教经书上记载过,它曾是一位神明额头上的眼睛,但真正被人类史书记载的,还是在三百年前,它属于苏丹巴布尔,一百年前它又成了波斯王的战利品,而在它落入女王的手中之前,一直在锡克王国的开国国王兰吉特辛格的宝库里。
在兰吉特辛格去世之后,英国人与阿富汗人瓜分了锡克,兰吉特辛格的独生子那时候也只有十岁,他和母亲被迫分离,基恩.尼克尔森曾是他的监护人,也就是说,他同时是人质和俘虏,尼克尔森无耻地剽夺了他父亲的兰吉特辛格“旁遮普之狮”的名号,并在英国政府的示意下,诱迫年幼的王子签下拉合尔约定,将旁遮普合并进英国。
不过在基恩.尼克尔森回到伦敦后做出的一系列“不得体”的行为之后,女王对他不再那么信任,为了保证旁遮普不会成为一个国外之国,譬如美国,她给了新的玛哪俱乐部首领一个任务,让他去带回锡克王国的法理继承人杜利普辛格。
这个任务看上去挺简单的,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没有父亲,也并没有母亲,他或许有过幻想,但基恩.尼克尔森是个怎样的人我们都了解了,他即便是头狮子的幼崽,也早就被打断了脊梁——但我们又要想想,一个远在印度的总督怎么得以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副手呢?在威灵顿公爵垂垂老矣的时候,也有人将他当做合情合理的继承者——这就涉及到一个知情人都会下意识缄口不言的问题了。
在欧洲,在英国,在任何一个信奉基督的地方,都可能会有天使,恶魔与他们的种子,那么那些不信基督的地方呢,公开(只在内部公开)的口径是,那些也都是恶魔,但也只有天堂和地狱知道,这些也是神明,只是祂们已经衰败了,沉睡了,死亡了,祂们只能留下一些微薄的残余力量,祂们的信徒犹如围绕在野兽身边的苍蝇,只能骚扰而没法造成致命的伤害。
只是即便只是“骚扰”,祂们对于普通人还是有一些杀伤力的,尤其是在殖民地,移民们经常以定居点的方式落脚,人不多,建筑不够坚固,聚堆也很难保证每个点都在巡逻范围之内,经常有一个定居点全军覆灭却要到很久之后才能被发现的事情发生。
十九座圣植俱乐部都在大不列颠岛上,但这些俱乐部的成员也会偶尔被派去短期,长期驻守殖民地,一些俱乐部成员也是因为曾经在旁遮普做事,才和尼克尔森结识,而正所谓臭味相投,尼克尔森的残虐行径也能得到一部分人的暗中称好,他们碍于各种原因,没法将灵魂中的那些污秽之处表现出来,却可以从尼克尔森的暴行中感到快慰,并且给予支持。
北岩勋爵前往旁遮普,以及,他要带回的不仅仅是杜利普辛格这个重要的人质,还有锡克王国这百年来积聚和掠夺的大量资产,黄金,宝石和重要的各种文件——也就是说,他要面对尼克尔森的盟友,下属,那些仍旧忠诚于兰吉特辛格的锡克人,野心勃勃的邦主,阿富汗人……诸多敌人,单凭纯粹的武力或是一纸文书,他是绝对不可能完成这项工作的。
这样应当是一场考试,妙的是它可以零分,可以及格,也可以满分,北岩勋爵拿到了及格,虽然在外人眼里,他完成了纸面上的任务至少应该有个八十分,但女王不满意于他的心慈手软,“也许是出身的关系。”这位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在民众的眼里是个仁慈的君王,顺服的妻子,宽容的母亲的女王陛下这样咕哝道,北岩勋爵是镇压了好几次叛乱才终于将杜利普辛格与锡克的半数宝库带回伦敦的,但他对于那些叛逆者,那些土著的处理方式让女王不满意——要让女王说,应当乘此良机,将所有可能还忠于兰吉特辛格的贱民全都绞死在木架上,然后将这些木架从阿托克要塞一路竖到白沙瓦,任凭他们的尸体在灼热的阳光下腐烂,让乌鸦啄去他们的眼珠,让他们的内脏在腐烂后流淌到地上。
“他缺少那些与生俱来的东西。”阿尔伯特将一杯温热的蛋奶酒送到妻子和女王面前,“只希望他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吧。”阿尔伯特亲王是萨克森公爵的儿子,他是个天生的贵族,当然也不会去理解和体恤一个平民,要他说,北岩勋爵除了忠诚与无信
之外别无长处,但问题就在于,贵族中可能有很多忠诚不二的好人,但说起无信……
女王要和教会对抗,就不能在身边安插上一个有信的人,信仰的力量有多大,他们再清楚不过了。
“算了。”北岩勋爵在宫廷和政府中缺少仅属于他自己的势力,就意味他可以随时被提上来,也可以随时被换下去。女王伸了个懒腰,在没有照相机和记者的时候,她的姿态总是非常松弛,完全符合一个君王应有的表现——一位最高统治者原本就是无需迎合任何人,而应当被任何人所迎合的,她将钻石塞进阿尔伯特亲王的手里,端起蛋奶酒大喝了一口,醇厚甜美的酒液流过她的舌头,喉咙,在胃部燃起一堆暖意融融的火焰。
阿尔伯特亲王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钻石,印度人对钻石的雕琢完全没有美感与技术可言,可能只是凿掉了一些明显的黑点和裂纹,整颗钻石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但显得暗淡粗粝,活像是一块表面没处理好的大玻璃块,只有在特定的角度,对着光,可以看到其中流转不定的灿烂火彩,
“它应该被更仔细地雕琢一番。”他说:“可以把它交给我吗?”
“当然可以,”女王说:“但不是现在,我要把它放在博览会上。”她有意无意地避开了亲王的弦外之音,“它先是英国的战利品,才是钻石,等到博览会结束,你就可以拿走它,随便你把它雕琢成什么样子。”
阿尔伯特亲王还能保持微笑,反正这样的拒绝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总是只能捡起女王的残羹剩饭——权力上的,荣誉上的,政治圈子里的,他想要北岩勋爵,得等到他不再被女王信任,不再为她所用才有可能,但到了那时候,一个平民对他又有什么用处呢?
第250章 一位淘气的老绅士和一个胆大的假绅士(上)
黑猫莉莉丝在狩猎。
巴麦尊子爵的凄惨死亡只获得了一星期不到的讨论,更正确地说,可能就在两三天后,人们的话题就从巴麦尊之死的政治意义与官场变动转移到了更值得津津乐道的部分,也就是和他一起死在床上的妓女,男人们暗自窃笑,原来这位丘比特阁下到了年迈的时候也不得不挑选年幼无经验的女孩来作情人——他的肠胃大概已经没法消化成熟甜美的果实了,至于女人们,是的,她们连桌腿都不能说,只能说,桌布以下的部分,就和我们在看到“伏下-身体”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白框那样,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眉飞色舞地互相交流,尤其是对那位巴麦尊子爵夫人,要知道她还是考珀伯爵夫人的时候长期与巴麦尊通奸,不仅如此,在两者都成了鳏夫寡妇后还结了婚(这是一种非常荒唐的行为),巴麦尊还要求自己的女儿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称考珀伯爵小姐为“姐姐”,这可真够恶心的了,谁都知道这位考珀伯爵小姐是个私生女。
巴麦尊子爵如此,夏洛特更是连个零头都不算,她的死亡只是每周都有的几十上百件案例中的一个,这还是因为她身边的死者是一个官员和子爵,不然说不定都未必有人报案,人们很快忘记了她,她和她突然失踪的母亲和鸨母蜜蜜一起成为了这座庞大都城中的尘埃,浮在空中的时候无人关注,被人践踏的时候也不会得到怜悯,就连消失……都是无声无息的。
而就如某人所说,东区的白教堂,红砖巷,西堤区的露天剧院与摄政公园,西区的考文特花园和爱平森林,以及数不清的公寓,沙龙,戏剧院,妓女和她们的顾客仍旧熙熙攘攘,人头攒动——老的,小的,男的,女的,胖的,瘦的,挨鞭子和抽鞭子的,兼职和专职的……应有尽有,任君挑选,那种可耻的拍卖会也依然每隔几天就会有一场,在这种拍卖会上倒是有人提起了夏洛特,不过他们可不是在惋惜和哀悼,而是认为,夏洛特只是运气好,遇到了一个不懂行情的美国人。
唯一受到影响的可能就只有一些专门为客人搜罗幼儿的皮条客和鸨母了,毕竟英国的法律中,不允许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买卖身体,但基本上都没什么用,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可以谎报年龄,鸨母和皮条客,还有顾客也不会过于声张,何况在贫寒的家庭里,为了取暖和安全,全家人都睡在一起,孩子接受启蒙的时候压根儿就不分年龄,以及,年幼的孩子也要做工,他们在街道和工厂里的时候也会遭到侵犯,如果客人们只要处女,那么猎手就不得不将视线放得更低一些。
原本这件事情政府和官员是不会管的,谁知道“发了疯”的警察厅厅长,也就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突然认了真,他的警察正在全力打击童妓,一些年龄在十岁上下的还能谎报年龄混淆过去,那些还没有胸口,腰部甚至只到大腿的怎么算?一旦被抓住,客人和鸨母都要受罚,鸨母会被关进教养院,感化所,客人要进监狱。
这下子,新货的价格顿时水涨船高,买卖的过程也更加隐秘了,鸨母与打手不得不走到更远的地方,譬如危险的东区和郊区,“方便多了,”莉莉丝说:“就像是鱼儿自投罗网。”他们失踪了,会有谁来追根究底呢,被他们操控折磨的妓女?还是失望的顾客?
“别吃得太多。”利维说,莉莉丝是他的使魔更是他的一部分,黑猫身上属于地狱的部分更多,另外一部分则是野兽,这注定了莉莉丝若是放纵自己,它可以一直吃下去直到这具身体承受不住活人血肉带来的罪孽,到那时候利维不想舍弃也得舍弃,除非他想和莉莉丝一起下地狱,这次下地狱可未必回得来。
“再吃一个吧。”莉莉丝擦着脸说。打个比方,作为半恶魔,属于地狱的那部分和属于人世间的那部分都会有饥饿感,但渴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恶,属于地狱的那部分,渴望人类的血肉就像是人类对于面包,肉,酒的需求,而作为人世间的那部分,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但感觉就类似于人类的蔬菜,水果,后者不但吃起来多数寡然无味,吃久了还会让半恶魔饿到发狂,因为这个失去理智的也不是没有。
利维在修道院里的时候就吃过这样的苦头,也幸好有这段经历,他在自由后也能忍耐得住,不过长期的饥饿确实很折磨半恶魔,以至于他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就离群索居,直到他设法分割出了莉莉丝,但这就样,他也是一直半饥半饱的。
“等到博览会开幕,”莉莉丝说:“我就去睡觉。”这样利维能感觉好一点。
“那么最后一个。”利维说。
狩猎的目标是莉莉丝早就看好的,也可以说是一个不自知的诱饵,一个人口贩子,他从东区和郊区诱拐那些走上街道卖花,卖报,卖火柴的孩子——反正他们的父母几乎不太会关心他们的去向,等到他们应该回去而没有回去的时候,早就来不及了也找不回来了,或者说,那些父母也没法找,他们没有钱,没有时间,没有力气,如果他们敢用一晚上的时间来找孩子,那么明天就可能因为打盹失手而被开除,没了工作,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何况他们或许还有另外的孩子。
这个人口贩子肯定会觉得奇怪,最近来找他的客人有点少,按理说应该更多才对——东区可没警察。
黑猫莉莉丝咂着嘴。
一辆简便的马车驶进了小巷,黑猫站起身,跟了上去。
——
几分钟后,莉莉丝回到了利维身边,利维正打算伸手摸摸她的肚子,被她躲开了,“麻烦了,”黑猫喵喵地说道:“你去看看吧,那两个好像不是鸨母和皮条客。”
利维一怔,说实话,若不是为了给客人找“小甜点”,就算是西区的鸨母和打手也不会轻易到东区来,东区的暴徒可不会在乎你是什么身份,一个绅士若是不够当心,被洗劫一空扔到泰晤士河来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对寻花问柳没兴趣的人就更不会了,东区能有什么?污水横流的街道,拥挤得没有一丝空隙的联排公寓,危险贪婪的强盗和小偷,肮脏的旅店和酒馆,浑浊的空气与这些污染的制造者各种工厂,这里没有鸟儿鸣叫,也没有娇嫩的花朵,除了最为低廉的商品——人之外,还有什么有吸引力的东西?
——
“我们只是想要一些……新闻。”对方说。
一般而言,因为违法,这种马车上只会坐着鸨母,车夫通常由打手充任,这辆马车上也只有两个人,但车夫怎么看都是一位绅士——利维的意思是,如约翰.斯诺那样的绅士,打扮上有点不拘小节,但眼神干净,年龄也差不多,至于另外一位,就有点……嗯。
“女士?”利维客客气气地问道,这位是女性,但不是妓女,也不是鸨母,她是一个打扮成绅士的淑女,哦,按照法国的法律,这种行为也有罪的,英国暂时没有,但可以有社会性死亡。
第251章 一位淘气的老绅士和一个胆大的假绅士(中)
黑猫莉莉丝的狩猎方式其实是非常粗暴的,她的黑猫身躯只有手臂长短,而且除了眼睛全都是黑色的,连通常黑猫有的白色爪子和肚皮都没有,她行走在阴影或是黑夜里,普通人根本无法捕捉到她的踪迹——如果猎物是步行,她会一跃而起,小小的爪子瞬间就能折断猎物的颈椎,如果猎物骑马或是乘坐马车,在他们进入一个僻静的巷道时,黑猫会释放属于地狱的力量,惊吓马匹——动物们的感觉要比人类更灵敏,马匹受惊,会直接将骑手抛在地上,或是挣脱辔头和车架的束缚逃走,如果马上的人,马车里的人不够走运,直接摔断脖子也是有可能的。
莉莉丝之所以察觉到马车里的绅士是个女人,就是因为在马车倾覆的时候,她无法控制地惊叫了一声,女士的尖锐喊叫和男士的浑厚高声差别可太大了。
本来利维完全可以不管这两个人,但这里是东区,就和第一次造访这里的大卫.阿斯特那样,如果他不管,被叫声吸引来的鬣狗会毫不犹豫地撕碎这两个家伙,若只是这样,或许也只能说他们倒霉,但莉莉丝说:“我在那位绅士身上嗅到了大卫.阿斯特的气味。”黑猫喷了口气:“还有一股是说不出的讨人厌的味道,不像是天使或是恶魔,倒像是某种精怪。”
为了自己的长期契约人,半恶魔只能跑一趟。
来人并不知道自己进了怎样的一个魔窟,那位年长的绅士左右张望,假绅士则有点紧张,野葡萄公寓在东区也算是一座维护得比较好的建筑,楼板没有腐朽出大洞,玻璃完好,厨房里的壁炉炉火熊熊,不一会儿就让房间暖如春日,房东太太给他们每人一杯奶油甜酒,因为意外——马车突然倾覆而狂跳的心脏终于慢慢地安定了下来,利维走出门去叫了一只乌鸦给大卫.阿斯特送去了一封手信,叫他来接人,等他回到厨房,那位年长的绅士注视着利维的眼睛,突然问道:“伦蒂尼恩先生?”
他这么一叫,利维立即感到头疼,他面无表情地转过身,也不回答,按照伦敦现行的社交规则,做出这种姿态就是不想被打搅,而那位年长的绅士却颇为愉快地喊道:“哎呀,”他说:“您是利维.伦蒂尼恩先生!太巧了,我们正是要来找您的。”
大卫是个普通人,他大概没法像半恶魔或是半天使那样在瞬息间越过四分之一个城市抵达此处,利维只能重新面对对方:“这里是东区,”他说:“非常危险,先生,如果只有您就算了,大不了泰晤士河多具浮尸,您身边还有一位女士,您应该知道,这里的顾客可不怎么挑剔。”
这句话带着非常鲜明的羞辱性质,若坐在这里的是一个普通的淑女,可能已经昏厥过去,没几瓶嗅盐绝对醒不过来,但那位假绅士只是笑了笑,毫无芥蒂:“伦蒂尼恩先生,我有雇佣护卫,”她温和地说:“只是他很难被人发现。”
利维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莉莉丝,黑猫咕哝了几声。
“当然,”假绅士没注意到那只黑猫,它的皮毛简直就是天然的保护色,不过利维已经猜到了一点,他略过这个问题:“你从什么地方知道了我的名字?”他问。
“在大卫.阿斯特那里,”年长的绅士说,“不过真正注意到您还是因为约翰.斯诺医生,您没注意到我,我是怜褔会的捐助人和志愿者之一,我在医生身边看到了您,您的眼睛……”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这个颜色非常特别,一看就能记住,我从其他人那里听说,您是这里的侦探,曾经被医生,还有大卫.阿斯特雇佣过,嗯,他是我的老板,姑且这么说吧,我为他的报纸和杂志写文章。”
利维警觉地蹙眉:“是他让你找我的?”
“不,”年长的绅士说:“我只是听说,”他的视线陡然变得犀利:“在不久前的巴麦尊子爵被害案件中,您是少数几个被允许参与此案的外部人员之一——而且您也不负众望地提供了一条相当关键的线索……对于堪破案情,找寻凶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略微停顿了一会:“但不是阿斯特先生,侦探先生,他并不支持,甚至可以说是禁止他的记者,摄像师们深究与过多报道此事,我想这可能是政治原因——”他仿佛想说什么又停住了:“但我们想要探知的并不是这个问题,先生,或者说,我们不是为了巴麦尊而来的。”
利维没说话,只是盯着他。
“说来您或许不相信,先生,”年长的绅士说:“我们是为了那个妓女而来的。”
“谁?”
“夏洛特。”年长的绅士说:“还有,那些和她一样遭到凶手虐杀的受害者们。”
然后他看到那个灰发的侦探切实而古怪地瞄了他一会:“她们和你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年长的绅士看到利维的视线转移到那位假绅士身上,连忙说:“和她也没关系,不过以后可能有关系。”
“我不想听顺口溜,”利维说:“不过你要说什么别的受害者,我没听说过,也没看到过,先生,我知道只有夏洛特一个可能体现不出你们想要的……惊奇感,你们或许想要塑造一个恐怖形象,让人浑身发抖又不得不捧着报纸看下去,但真没有,我没法提供给你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啊,”年长的绅士了然地说:“你把我们当成那种小报记者了。”
我们之前曾经提到过,在这个时代,报纸还是一种全新但已经被迅速普及的传播媒介——关键在于,它还没有受到限制或是纳入管理。
受惠于印刷术的普及与识字率的提升,在民众急切地需要一份廉价的娱乐方式时,报纸填补了这份空缺,也因为如此,就算是如真理报这样正当的报纸,在刊登了政府与王室的重要信息后,仍旧需要辟出一部分版面来登载屎屁尿笑话,粗俗的漫画,各种巨细靡遗的犯罪现场重现等等——对,这个时候的人们可不讲什么分级,报纸上不但会刊登出罪案始末,还会有犯罪现场,受害者与罪犯死状的照片(很难得),或是绘画(比较常见),像是被砍掉的脑袋啊,被剖开的尸体啊,突出的眼珠和舌头啊,怎么刺激,怎么吸引眼神怎么来。
这还是正当报纸的行为,像是小报,那就是一张简陋的丑闻传单,在上面你看不到一点事实,只能看到耸人听闻的题目,或是恐怖或是香-艳的详情,还有各种不负责任,添油加醋的揣测与幻想……一些记者比起他们的本行,倒是更适合去做一个下流小说作家。
“我们不是为了……这个来的。”那位假绅士第一次发声,她的声音非常柔和,要说浑厚也不是不可以,还有点沙哑,不那么清脆,如果不是受惊大叫,一般人很难分辨,而且她在扮男装上颇有心得,她没有愚蠢地去贴胡子,弄鬓角,这种夸张又容易被揭穿的伪装只会招来麻烦,她的装扮更靠近一个爱慕虚荣的纨绔子弟,脸上擦着白粉,双颊上点着胭脂,眉毛描黑加粗——虽然维多利亚女王已经说过,化妆是粗俗和不礼貌的,只有妓女才化妆,教会也说,化妆是一种犯罪,但就和侵害儿童,虐杀妓女,偷情,生下私生子女等等这些可怕的罪行一样,只要不被放在台面上,那么就等于“不存在”。
现在毕竟距离人人浓妆艳抹的十八世纪还不太远——路易十六还在用鸡蛋和蜂蜜来抚平皱纹,把香水喷满假发和衬衫,拿胭脂虫做的口红擦满嘴唇呢……
第252章 一位淘气的老绅士和一个胆大的假绅士(下)
但出乎这位大胆的假绅士意料的是,那位灰发侦探只是露出了疲乏而又厌倦的神情:“这不是我会关心的事儿,”他说:“接你们的人很快就会来,你们安分点等在这儿,先生,以及这位女士,你们还是听走运的,就别去自找晦气了。”
那位女士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被一旁的年长绅士拦住了。
大卫.阿斯特来得很快,他曾经犯过蠢,那次也是因为身上带着利维的信物才没有成为诸多浮尸中的一具,在真正地见识到另一个世界之后,他也总算明白那时候自己做的事情有多么冒失,所以接到乌鸦的报讯时,他并没有质疑利维.伦蒂尼恩的行为,而是马上乘上马车,带着两个仆人和枪赶了过来。
“他是……”大卫正准备向利维介绍这两位——胆大妄为的外来者,却见半恶魔向他左右摆动了一下手指,“不必了。”他指指门外:“带走吧。”
大卫在心里叹息了一声,这两位,不,至少之中的那位年长的绅士,他之前来造访过大卫.阿斯特,也向他询问了一些有关于巴麦尊子爵案件的细节,但这位好人,并不是为了子爵,而是为了子爵身边的那个妓女而来的,也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或是别的私欲,他有更为可敬并磊落的目的。
“但你们还是太过鲁莽了。”大卫严肃地说,“狄更斯先生。”他尽力不去看狄更斯身边的那位女士,主要是这位胆量过于惊人的女士不同于他之前见到的任何一位女性——他不是刻板守旧的人,不然也不会违背父亲的意愿,坚持一桩对他毫无裨益的婚事,还差点为自己的未婚妻送了命,即便如此,他现在也在恶魔的名单上,甚至可能影响到他的后代(如果他还能有),但他也难以想象,一位淑女会在自愿的前提下,打扮成一个男人,和另外一个男人走进混乱的贫民窟,还要去见一个声名狼藉的皮条客。
与其说他对这位女士抱着什么反感或是厌恶的态度,倒不如说是阿斯特先生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我的错,”那位女士倒是大大方方地开了口,“是我听说了有关这些少女和孩子的事情,”她的眼中迅速地掠过一道惊怖的光:“我的祖父,父亲,还有环绕在我身边的绅士们就算是死了也不会和我说这些,当我从狄更斯这里听说,还有这些可怕的事儿存在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对我的前三十年而言,最坏的事情也就是私奔——他向我请求帮助,我愿意,但我不亲眼看看,我是不信的。”她笑了笑:“之前可有不少人总是以为可以从我手里弄到钱,慈善是最常用也是最好用的名头。”
“您可以委托别人来做您的耳朵和眼睛。”大卫说。
女士摇摇头:“恐怕不行,”她堪称慈祥地看着这个年轻人,“简单点来说吧啊,如果是你的母亲,你的妹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你会很高兴她们去做礼拜,做弥撒,向教士捐献布匹和食物,也会很高兴她们宽容地对待仆人和路边的穷人,但如果她们对你说,她们要去帮助一个,不,一群妓女……”她乐不可支地看着大卫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看,先生,你不是不怜悯那些女孩,也不是不厌恶那些顾客,鸨母和皮条客,但别说接触了,我就说了一个词,嗯,妓女,你就如坐针毡,浑身难受了——毕竟你之前接受的所有教育就是要将我们与这些罪恶的黑暗面永久地隔离开,你不是个坏人,但你仍旧认为我,还有所有的女士们,和另外一些女性们应当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
大卫看了一眼狄更斯,他早就知道这个在他成为真理报报社主人之前,就已经是个成熟撰稿人的老记者是个有点愤世嫉俗的……斗士,他写了许多报道,还有好几本书,他都拜读过,其中《匹克威克外传》,《奥利弗·特威斯特》,《老古玩店》中都有涉及到“下等人”的部分,尤其是妓女,值得一提的是,他可能是大卫看过的文学作品中,唯一将妓女描写为一个和他们一样的人,而不是一个天生荡妇与没脑子的动物的作者。
当狄更斯向他提起巴麦尊子爵的案件中的那个女孩的时候,他并没有误会这位先生突然改弦易辙了,只是在听了他的想法后,就算是大卫.阿斯特都觉得他过于天真了,“妓女是城市的下水道”这句话几乎是所有人的认知,就连妓女自己也这样认为,弗雷德里克在巴麦尊子爵死后有意将童妓的年龄问题提到桌面,都有人觉得不成体统,也有女孩的父母抱怨他们的孩子没法早卖,卖出价钱,鸨母和皮条客,有特殊癖好的顾客也是抱怨连连,非议不断,也幸好弗雷德里克是女王看重的年轻新贵,不然他面对的就不是现在的绵绵细雨,而是暴风骤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