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14节
作者:九鱼.D      更新:2025-09-22 08:49      字数:11841
  第379章 晚宴(3)
  南丁格尔女士隐约感觉到,虽然医生并不怎么喜欢爱尔兰人——和每个英格兰人那样,但他对这位作家却保持了一些微妙的好感。看来,这位作家确实有一些旁人无法企及的才华——她礼貌的向作家看了过去,作家已经听到自己正在被介绍给南丁格尔女士——可以说,南丁格尔女士是他们这些继承人中身份最高的一位。
  他窘迫的朝对方微笑了一下,紧张的点了点头,不知道自己的反应是否符合这位女士的喜好和礼节,南丁格尔女士也对他笑了笑,她对这个人并不了解。但这个人和她是这里除了主人之外唯二将所有的菜全部吃完的人,其他人总是留下了一点不合口味的部分,南丁格尔女士是因为经过战场,所以看不得将能够吃的东西白白的浪费掉。而作家的盘子里之所以几乎不留什么,或许是因为他的同胞甚至家人正处在极度的饥饿之中。一个胸膛里还有心的人绝对做不到——明知有成千上百个人正揪着干瘪的胃囊死去的时候,还能对面前的食物挑三拣四。
  前菜的盘子被撤了下去。
  接下来是主菜,主菜可以是牛肉,也可以是羊肉,医生有点紧张,他有点担心,在生的金枪鱼肉之后,这里的厨房会不会再端上一道鞑靼牛肉,有些人喜欢吃生肉,觉得新鲜有韧劲,汁水充盈,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吃熟食的,要不然当初普罗米修斯为什么要为人们带来火焰呢?
  幸好第一道主菜倒是正规正矩的小羊排,小羊排上撒着青翠的罗勒,浅褐色的胡椒,雪白的海盐,汁水在煤气灯下流动着绚丽的光彩,浓烈的香味更是充满了整座餐厅。此时,管家又吩咐仆人给宾客们换过了酒。在品尝前菜的时候,他们饮用的是爽口的香槟。现在则换成了来自于格鲁吉亚的干性葡萄酒,酒中单宁丰富,单独饮用会觉得酸涩,但配合味道浓郁的香草烤小羊排却如同珠联璧合。
  第二道主菜就显得有意思了一点,这不应该说是英国菜,英国是有内脏菜的,叫做哈吉森,但这是苏格兰的特色菜肴,与英格兰人基本上没什么关系,而这道菜是纯粹的法国菜红酒炖牛心。没错,法国人可能是欧洲中最喜欢吃内脏的国家,心脏肝脏肺都能被他们拿来做成菜。而这道菜也只能称作略有些诡异,并不难吃。不过伴随着它的到来,南丁格尔女士又要转过身去。和那位医生先生说话。
  这次倒是南丁格尔女士先开了口,表示这道菜略有些偏甜,医生仿佛受到了很大的鼓励,他一边附和着说,厨师可能错误地加多了橘子酱,一边向南丁格尔女士介绍起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从面容上来看,似乎并不像个坏人,但也不是那种会受人欢迎的和善人。他的头发被剃的很短,灰白夹杂着黑褐色,眉骨非常的高,而且秃,眼睫毛也是相当洗漱,他的眼睛是非常浅的湖蓝色,近似于半透明,像是两颗质地优良的玻璃珠子。他有个犹太人似的大鼻子,但嘴唇又扁,又厚,下巴短得像是被造物主忽略了,像是一尊被精心捏造后又不慎摔在地上,砸平了半张脸的泥土雕像。
  据他说,他是陆军第十七步兵军团的一个上尉,但因为一场过于冲动导致的决斗,他杀了人。虽然这场决斗是经过公正的,也有人为他作证,但一条生命的逝去,还是让他被迫离开了军队。之后,他一直在谋求进入政府或是重返军营,但始终不得其法。
  当然这种不得其法只是一个委婉的说辞,切实点来说,就是他的身后没有愿意支持他的人,他要么是没结婚,没法使用妻子的嫁妆,要么就是他的家族已经舍弃了他,看他的年龄约在四十多岁上下,这个年龄,他的父母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家中执掌大权的会是长子,也就是他的兄长,他的兄长同样要为自己的孩子铺路,又怎么会去顾惜一个弟弟的前程呢?
  “那么他现在以什么为生呢?”南丁格尔女士轻声问道,“他现在算是一个私人侦探,”医生也以同样的音量回答说,“他曾经跟我说,有不下一打的凶神恶煞的杀人犯被他送进了监狱或是地狱,还为自己的雇主追回来过被绑架的孩子,被劫持的未婚妻以及大量的赃款。
  “那么说,他倒是个厉害人物。”南丁格尔女士自言自语的道。
  利维也沿着他们的视线看了过去,从打扮上来看,这位前军人后私人侦探的这点奇妙的与利维契合了,而且看起来他的生意还不错,尤其是比起他身边的作家——虽然比不得女士们可以争奇斗艳,色彩纷呈。——男士们在这种正式场合的着装,很少会脱离黑白两色,即便是最风流的年轻子弟,也只会在领口的扣眼上别上一支鲜花。
  但正如我们之前曾描述过的,穷人和富人在着装上总是有着极其鲜明的区别——衣服的色泽是否光鲜,质地是否厚重,刺绣是否精细,肩膀、袖子、腰、膝盖、足踝是否都在最好的位置,即便他在走路,奔跑或是坐下?就算没有钻石的别针,或者是纯金的怀表,以上关键点也能一眼看出此人的家境与现况如何,像是作家的衬衫和礼服就非常的不合身,颜色发黄,只能说他幸好不是那种过瘦或是过胖的人,肩膀也够宽,才能勉强撑起这套衣服,而私人侦探呢,就完全不同了,硬挺的高领,端正的领结,雪白的衬衫,绸缎的马甲熠熠生辉,细羊毛的礼服几乎黑的发蓝,只有一个地方不那么符合现在的审美——他的手指上还套着一个巨大的金戒指,这只金戒指没有镶嵌任何宝石,方方正正。戴在那样粗大的手指头上,它看起来不像是一件装饰品,倒像是一个经过伪装的指虎。
  指虎这种东西还是从美国传来的,据说那里的罪犯非常热衷于在被没收了刀枪与匕首后,往手指上套几枚沉重的铁戒指或者是黄铜戒指。当他们挥出拳头的时候,原本可能只能造成鼻梁骨裂的一拳,现在却能打塌别人的半张脸。
  对于一个私人侦探来说,这确实也是一件隐蔽的武器。即便在这样庄重的场合也可以佩戴,又不至于引起他人的反感。
  第380章 晚宴(4)
  “我有一个问题,”南丁格尔女士听完了这两个人的介绍之后,突然感到有些奇怪,如果说她是她叔叔的亲眷,那么从医生开始,这三个人与他的叔叔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医生突然有点不好意思,“我曾经写过一封信,向梅森先生(南丁格尔女士的叔叔)推销我的电皮带,我认为我的电皮带即便无法让他痊愈,也至少能让他在最后的时刻感觉更加舒服一些。他用了我的电皮带后,也确实说自己的病痛有所减轻。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将我列入了遗产继承人的行列。至于……另外两位,那个爱尔兰人可能不是第一次来的惠特比,他之前也曾经来过这里采风。或许在那个时候,他曾经在这里借宿过,并且与梅森先生结识。
  至于他如何会被列入继承者的名单,我想可能是为了资助,梅森先生也读过他的小说。”医生向南丁格尔女士微微点头,表示他可能也是因为其才能而受资助的一个:“至于那位前军官现私人侦探的先生,”医生着重强调说,“我听说他曾经救了梅森先生一命。”
  这个理由让南丁格尔女士感到疑惑。要知道,就在几年前她来探望她的叔叔时,她的叔叔还在受人监管的状态下,他几乎无法离开这里。这位私人侦探先生又是从哪里救了他呢?
  她将这个疑问按捺下去,因为仆人们已经上来收掉小羊排的盘子,换上第三道主菜鹿肉丸子。
  医生在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大快朵颐之前,抓紧时间向南丁格尔女士介绍了第三个人,只不过这第三个人,他一提起来就面带着那种你都懂得的暧昧笑容,和不易令人察觉的鄙夷。
  “他是一个芭蕾舞剧团的团长。但之前他做了十九年的芭蕾舞演员。”
  南丁格尔女士看过去,那位团长先生确实是整张餐桌上最美貌的一个人,身材也高挑纤细。但南丁格尔女士并非是一般的女性,她见过的优秀男性实在是太多了。从犹如巍峨高山的北岩勋爵到温和而又坚定的大卫.阿斯特,再到看似纨绔实则韧性十足的弗雷德里克,以及他严肃沉稳的兄长威廉,再到不拘小节但心地仁善的约翰.斯诺医生。
  当然,还有她经过这些人结识的半恶魔利维,还有她曾在女王身边惊鸿一瞥过的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约拿。从外貌上而言,没有人能够比得过后两位,约拿完全符合人们对天使的所有想象。利维呢,他也确实如恶魔一般充满着令人无法抵御的诱惑力,只是他一直谨慎地将它隐藏起来。
  他经常站在阴影里向外观望,你或许坐在马车上,又或许偶尔的转头一瞥,看见了他那张苍白忧郁的面孔,就会感觉像是被人刺了一刀似的——就连如南丁格尔这样性情冷硬的女士,如果她再年轻十岁,她也不敢雇佣利维这么一个年轻“人”在自己身边,还让他来照看和保护自己。
  说实话,即便是她三十一岁的时候,看到利维没有以男性的身份来做她的同伴和监护人,而是以一个女性的身份,作为一个小女仆伴随在侧的时候,她还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这位男士呢,只能说是如果他是一幅画的话,这幅画早就褪色了。只不过在精心打扮后,他又像是被另一个手法精妙的画家涂刷上了新的颜色,让他看起来依然拥有过往的魅力与颜色。只是这种魅力与颜色,总是让人觉得格外突兀不契合。
  南丁格尔女士已经猜到了,他可能就是她叔叔婚前或者是婚后的……情人。鉴于梅森先生婚后不久就疯了,那么就应当是婚前——年轻时候的轻浮放浪——合情合理。
  现在的芭蕾舞演员并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
  虽然芭蕾最早是宫廷舞蹈,只有达官贵胄们才能享用的高雅艺术,但到了十九世纪的时候,芭蕾早就迅速地堕落到了底层,成为了下流的同义词——它的表演者也从国王、贵族、大师变成了贫困家庭的女孩。她们八岁就开始学习舞蹈,每天要跳十到十二个小时,没有休息,长时间的练习与微薄的收入——不,应该说她们没有收入——剧院提供给她们的回报,就是能够让她们吃饱,有时候连这点也未必能做到,因此这些女孩被人轻蔑地称为小老鼠,因为她们总是会到处钻来钻去寻找一口食物。
  演员的地位如此卑微,富丽堂皇的歌剧院最终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妓院。剧院有老客,也就是那些富有或有权势的宾客,他们不单单欣赏音乐和舞蹈,也是来挑选“花朵”的,一些小女孩很早就会被看中,等到可以采摘的时候,就会被毫不留情的摧折。
  有些家庭甚至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孩去做情人或者是做买卖,才会送她去练习芭蕾舞。
  女性芭蕾舞蹈演员如此,男性芭蕾舞演员又如何呢?请别忘记,最早的时候,芭蕾舞演员全都是男性,女演员作为主导者还是在十七世纪之后,他们的遭遇并无不同,毕竟皮肉买卖从来就不看性别,只看阶级。只不过他们的交易会更加隐晦,毕竟此时男性与男性之间的关系还是会导致他们被投入监狱。
  南丁格尔女士的叔叔年轻的时候放荡不羁是出了名的——这个时候的男孩大部分都是如此。有些人结了婚之后会趋向于稳定,而有些人则变本加厉。梅森先生可能是属于不得不趋向于稳定的那种,但他似乎还牢牢记得自己年轻时的荒唐事,竟然将这位不但违背了世俗道德,还触犯了法律的前任,给邀请到他妻子的家里,并且决定要将自己的遗产分一部分给他,也不怪医生会露出那样古怪又厌恶的表情。
  他似乎也察觉到了众人对他的排斥——他坐在长桌的末端,与那位私人侦探的距离几乎还能插进一个人,对面也是空荡荡的,或是出于职业习惯,又或是确实无所谓——他居然还能平静地微笑。
  确实,比起遗产——即便他也只能分到医生所说的,最低的五千金镑,他也足以舒舒服服地度过后半生,与之相比,小小的鄙视又算得了什么?
  第381章 晚宴(5)
  介绍完第四个人,医生顿时如释重负,在通常情况下,将客人介绍给彼此,让他们迅速的熟悉与结交,是男主人或者是女主人的任务,但谁让这里的女主人很早就过世了,这里的男主人又疾病缠身,虚弱不堪呢?他勉强将医生介绍给了南丁格尔女士,而后就将这项重要的任务交给了医生,医生虽然感到为难,但也不想拒绝。
  首先,结识南丁格尔这样一位尊贵的女士,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二来这位女士可以说是梅森先生最为亲近的人,无人可以辩驳血脉对于感情的影响,据说她所能继承的遗产也是最大份额的,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应当让他疏远这位女士。
  何况,既然是由他来介绍其他人给南丁格尔女士,他大可以在从中尽力展现自己的长处,暴露他人的短处,如果能够通过南丁格尔女士进一步影响到梅森先生的决定,那就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
  他这样殚精竭虑,甚至没有注意到第三道主菜就是他最喜欢的鹿肉丸子,直到说完了男芭蕾舞演员的事儿,才注意到鹿肉丸子已经彻底的凉了,上面的红褐色酱汁都已经凝结起来,他一边感到惋惜,一边用叉子戳了戳,幸好,丸子的表面还是焦脆的,一口咬下去,内部依然带着些许温热,肉质细腻,富有弹性,带着一种只有野物身上才会有的奇异香味。
  他抓紧时间,心满意足地吃掉了所有的丸子,在抬眼看过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盘子里都只剩下了一些酱汁和配菜,看来这道菜确实是整道宴席中最好的一道,不过也很难说,因为紧接着是两道甜点。
  人们常说,英国人的菜谱乏善可陈,但谁也不能否认,英国甜点至少还有两三道是可以拿得出手的。两道甜点中,第一道是非常普通的苹果挞,除了撒上了味道浓郁的肉桂粉之外,也没有什么可值得人们记忆的点,但第二道就相当不同了,它是一道无论在庄园的晚餐里,还是隆重的宴会中,人们都很难看到的一道甜品,它有个很朴实的名字,叫做葡萄酒蛋糕,具体做法很简单,首先你要去找一个可以双手合拢起来的大玻璃碗,然后用细腻的海绵蛋糕,在最底下铺上一层,接着往里面倒入白兰地(厨娘,会嘱咐小女仆说,这道菜绝对不要吝啬用酒)蛋糕会迅速的吸收酒液,并且变得湿润,柔滑,再来就是往上面铺上一层厚厚的果酱,草莓果酱也可以,蔓越莓果酱也可以,铺上一层厚厚的果酱之后,再摆上一块块的小饼干,手指饼干是优选,其他饼干也可以,等铺满了饼干,厨娘会用雪莉酒浸透每一块,酥脆的小家伙,让它和蛋糕一样充分的吸收酒液,变得疏松,绵密,完成了这道工序之后,再撒上水果丁或者是蜜饯,同样要撒满厚厚的一层,之后再铺上大约两指厚度的蛋奶冻,奶冻铺满之后应该距离玻璃碗的边缘还有一指的距离,这一指的距离是留给奶油的,打发后的奶油在蛋奶上挤出一个小小的宝塔尖,要堆得很高,堆得满满的,让整个蛋糕,犹如丘陵一般的耸起,好了,现在是最后的步骤,撒上干花瓣和蜂蜜腌制过的花瓣。
  那么为什么这道菜在一些重要的宴会上,反而不会被采用呢,问题就出在最后一步——最后一步不可省略,不然就不是葡萄酒蛋糕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些花瓣,谁也不能保证说每一次都不出问题,当然,擅长此道的厨娘会信誓旦旦的保证说她只会用玫瑰,紫罗兰,三色堇这类人们熟悉的可食用花,但事实上,干花瓣还能看出原先的色泽和模样,蜂蜜腌制过的花瓣不但会改变颜色,形状也很难分辨得出来,确实有些人将腌制后的夹竹桃花瓣撒在了葡萄酒蛋糕上,并且成功的杀死了一个成年人,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主人招待客人的时候,都会尽量避免掉这道甜品。
  葡萄酒蛋糕上只有三种颜色,紫罗兰,红玫瑰,黄三色堇,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大块,颤颤巍巍地堆在盘子里,不得不说,这道甜品,确滋味醇厚,口感细腻,何况主人还大方地配上了甜腐白,也就是说,一种珍贵的,特意留在枝头任由细菌附着发酵,又经过了整个冬天提炼浓缩的葡萄酿成的白葡萄酒,现在的人们可能很难想象,已经足够甜蜜的蛋糕再加上同样甘醇的葡萄酒会是个味儿?
  但此时的人们只会将这种搭配称之为天作之合,没人会拒绝这么一份甜品,就连医生也是尝了好几口之后才想起自己的责任,他提起餐巾稍微擦了擦嘴,“女士,”他和南丁格尔女士说道,“还有一位先生,你也看到了,他是一位神父。”
  “天主教的神父?”南丁格尔女士有些惊诧的问道,那确实是一位天主教神父,而不是新教的牧师。
  新教与旧教(也就是天主教)在大不列颠岛上已经经过了好几个来回,或更正确的说,不是来回,是战争,血淋淋的、赤裸裸的战争,新教徒曾是猎物和猎人,天主教徒也不遑多让,他们就像是两头红了眼睛的狮子,一个劲儿的想要置对方于死地,虽然从官方记录上来看,被烧死的天主教徒或者是新教教徒可能只有几百个,但事实上,因为信仰的不同,被判为异端关入监狱,送上刑架,断头台的人可远远不止这个数,如果要将被他们牵连的亲眷友人再加进去,数量可能要上万,这股几乎席卷了,整座大不列颠岛的血雨腥风,直至今日,影也未全部退去。
  南丁格尔女士知道他的叔叔应当是一个新教教徒,因为国王与女王都必须皈依新教,并且成为新教的首领,能够出入宫廷的贵族,很少会继续顽固地坚持自己的信仰。但既然他的叔叔已经时日无多,也很难说他会不会改变自己原先的想法。
  不说别的,就说那个冒天下之大不韪,毅然叛离了天主教教会,悍然成立新教,并且将自己立为新教首领的亨利八世,他在离世前,也仍然回感到懊悔,有人说他已经暗中向一个天主教神父做了忏悔,并且请他为自己做临终圣事,甚至有人说,他在死前已经重新秘密皈依了天主教,这种流言,直至今日还有市场就表明人们依然认为天主教是正统。
  当凡人们还健康,年轻,能够为所欲为,尽情欢乐的时候,他们当然是哪个教派能够给他们好处,他们就倾向于哪一派,可等到他们走近生命的终点,需要面对地狱或者天堂的时候,他们就会感到恐慌,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吗?自己是否已经堕落,是否受到了魔鬼的诱骗呢?
  如果只是在离世前做个忏悔,接受涂油,就能够确保自己升入天堂,想要这么做的人只怕不在少数,已经见过了无数生死的南丁格尔女士,比旁人更能深刻得了解了这一点,当然不会对她叔叔的出尔反尔提出什么异议。
  但就她看来,这位神父着实有些怪异,他就坐在南丁格尔女士的对面,一个重要的位置,他很年轻,与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或者是曾经站在南丁格尔女士面前的利维(从外表而言)年龄相仿,按理说他这个年龄应该还在做执事或者是辅祭,但很显然,他晋升的非常快,南丁格尔女士之所以无需医生介绍就知道他是神父,就是因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法衣,露出白色的罗马领,胸前挂着一枚银色的十字架,蓄着一个花环形状的发型——新教牧师也有可能戴罗马领,十字架,但很少有人会采用这种中间留白,四面环绕中心的发型。
  他吃起东西来,倒不像是一个神父应有的那样节制清淡,他不太喜欢鱼肉,也不太喜欢羊肉,对鹿肉丸子却是,甜食也是,他不但吃掉了所有的蛋糕,还在食用蛋糕的时候往上浇上了腐白酒,让它变得更加湿润,他将每一块蜜饯,每一点奶油,每一叉蛋糕都尽数送入自己的嘴里,葡萄酒蛋糕的制作中从不吝啬烈酒,因此很容易让一个不善饮酒的人当场醉倒,就连那位前军官后私人侦探的先生在吃了半份蛋糕后,也不由得露出了醺醺然的神态,但这位神父——那张灰白色的面孔自始至终都没有做出过任何改变。
  “他是这里的神父吗?”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不,不是这里的,惠特比只有牧师。”医生的回答让南丁格尔女士确定了自己的判断,这位神父确实是她叔叔从其他地方找来的。
  “他看起来,不太平易近人,对吧?”医生小声的说道,“我倒觉得比起神父,他更像是个苦修士——从待人接物这方面来说。他很少与我们接触,通常只留在自己的房间里,但从吃穿住行上,我又觉得他挺像是罗马的那些前辈。”
  这里医生指的是16世纪那些的骄奢淫逸罗马主教们,“他的内衣和睡衣都是丝绸的,你想象得到吗?”医生做了个鬼脸:“他似乎也不守斋,除了一日三餐,他还经常会要求厨房为他提供夜宵,而夜宵里必须有肉和酒,还有仆人说,明明是他应当祈祷的时候,却看到他孤身一人在外面走来走去,如果不是梅森先生对他十分的信任……”他摇摇头,仆人们当然是没法也不敢去驱赶客人的,但他们会私下里嘲笑他,上,捉弄他?或是在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上动手脚,叫他吃了苦头又说不出来,“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有些怕他的关系,他看上去就是一个严厉的人
  。”医生说。
  对此南丁格尔女士,必须表示同意,虽然从外貌取人是一件极其不正确的事,但这个神父的面孔只会让人想起插了几根黑铁钉子的白色岩石,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即便是个“地中海”,但边缘翘起的头发却是又黑又硬,又直又粗,他的眉毛就像是一个斜插在额头下方的通火条,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像是一块熄灭的煤渣,鼻梁骨窄而长,像是一把剃刀,嘴唇薄,但嘴巴足够大,嘴唇几乎毫无颜色,偶尔露出的舌尖却是非常艳丽的桃红色。
  他的手指让人想起了被剥了皮的树枝,又硬又直又尖,这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才想起一件事情,他们在用餐前似乎没有祈祷,虽然在宗教改革之后,一些新兴教派会大幅度的简略各种圣事和圣仪,但天主教徒们肯定要在餐前祈祷,毫无疑问,即便他面前摆的只是一颗豆子。
  但他们没有,仿佛就是一群无信仰的人或者是异教徒,坐下来就开始大吃大喝,虽然有时候在战场上,在医院里,因为劳碌,因为匆忙,像是那种随便往嘴里塞一口面包的事情时常发生,当然也不可能坐下来祈祷,但南丁格尔女士还是感到了一阵古怪。
  她停顿了一会,将视线投向神父旁边的那个人,“这位是律师先生。”医生侧着头说道,当然了,如果说是神父会是领导梅森先生脱离人世,升上天堂的指引者,律师就是为了替他执行遗嘱,完善后续的世俗代理人,与神父不同,他对葡萄酒蛋糕似乎没什么兴趣,只是慢条斯理地尝了几口,甚至没能触及到饼干的那一部分,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最普通的律师,中年人,头发微卷,神色平和,嘴唇蠕动的幅度很小,在桌上的时候也不去打量其他人,而是自己专心致志地吃着每一道菜,几乎不去动酒杯,他的神态不由得让南丁格尔女士想起了一种美国人送到博览会的奇特生物,这种生物就像是一只没有尾巴的大老鼠,有着圆圆的小耳朵,睿智的眼神,蹲在水里,嘴巴总是在不停的嚼着什么,脾气出乎意料的温顺,无论是尖叫,触碰,甚至于推搡都很难让它们生气更不用提攻击和撕咬,那种东西叫什么来着?
  她低着脑袋想了想,好像叫卡皮巴拉,但就算外表是卡皮巴拉,她也不相信一个律师的内心会是卡皮巴拉,虽然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能够如卡皮巴拉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都足够镇定是个莫大的优点——一旦宣布了遗嘱,总有人大吵大闹,不敢置信,甚至于指责他们与某人勾连,将遗嘱中对他有利的部分改成了不利的,甚至有人会对律师动手,杀身之祸也不是没有过,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在经过几次、十几次、几十次折腾之后,当然就会变得心平如水,但你要以为他们没有攻击性,那也是大错特错,毕竟他们有些时候要比平常人更容易的接触到机密与财富,不够心狠手辣,只会给自己招来没顶之灾。
  葡萄酒蛋糕的盘子也被撤了下去后,上了点坚果和蜂蜜水,晚宴就告一段落,原先应有的闲暇时光也被取消了,毕竟此时的主人没法招待他们去欣赏自己收藏的武器或者是雪茄。
  南丁格尔女士在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就看到他的小女仆,惬意的半躺在床铺上,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的膝盖上,他的手里抛掷着一个小袋子,“没想到这里也有零用钱,”利维说,“给客人的零用钱”是中世纪的一种风俗,一方领主或者是国王们招待宫廷中的客人们时,会在他们来到的第一夜,于枕头或者是梳妆台上摆上一小袋子金币或者是银币,供他在之后的日子里开销,在离开的时候,还会赠予宾客们礼物,但在18世纪之后,这种情况就很少了,因为这时候,商人们都已经习惯了挂单,只要住在庄园或者城堡里的人,要买些什么或是要享受些什么服务,这笔费用都是记在主人身上的,除非他们特意说明由自己支付,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又看到了这种特殊的零用钱。
  南丁格尔女士接过来看了看,里面有五个金磅,这已经不少了,毕竟这里不是伦敦,惠特比并没有伦敦那种过大的花销,不过这对她没什么用,在她叔叔离开人世前她没准备离开老宅——其他人可能是畏惧那一百九十九级台阶,如需必要,他们并不准备过于折磨自己的双脚——南丁格尔女士则是因为见到了自己的叔叔,发现他确实身体虚弱,精神不济,就决定要留下来照顾他。
  她最初想要做护士,就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祖母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孱弱不堪,无人照看的样子,当然不会像个不懂事的孩子那样,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抛下病重的亲人不管。
  “给你了,”她说,“如果你愿意到处走走看看——就拿着这个去吧,惠特比——是个不错的地方。”
  第382章 外出
  南丁格尔女士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也不会轻易敷衍了事或者是虎头蛇尾,她做出了这个决定,第二天就去照看她的叔叔梅森先生去了——她还拿了一些她认为照料一个极其虚弱的病人所必须的东西——在那两个沉得要命的皮箱中,除了利维的一些行李之外,多半就是南丁格尔女士所随身携。的医疗设备和药物,
  只是这种行为并未能得到人们的赞扬和理解,尤其是这里的管家和仆人,他们对乔慕利老宅毫无感情,也缺乏对梅森先生的忠诚之心——这倒是全在情理之中,梅森先生原来在这座老宅中的地位只怕不会很高,他被当作一个疯子关了好十来年,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脱困的,又如何篡夺了这个家族的大权,但他肯定不会留着原先的管家和仆人。
  要知道,有人将管家称之为主人的半身并不夸张,管家常年服务于一个家族,一个姓氏,而后将这份工作交给自己的儿子或者是其他男性亲属,有时候是管家看着小主人长大的,还有些时候则是主人看着管家长大的,他们之间的关系犹如大树与附着在大树身上的树藤,密不可分,又因为这个社会对女性的严苛要求与强烈的不信任感,身为男性的管家,在外面的时候甚至比女主人更有权利,
  现在梅森先生是这所老宅的主人,那些忠于乔慕利家族的人,当然不会被他留下——只是从管家到仆人,恐怕也找不出几个可信赖的人——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能力。
  至少利维之前可没见过才一见面,宅邸里的男仆就打算勾引外客贴身女仆的事儿。
  但这种混乱的状态对利维颇为有利——虽然女仆们大多不太欢迎这个新同僚,男仆们倒是不介意乘机与这个浅褐色头发的漂亮小女仆搭讪说话,反正这个宅邸里几乎没有什么纪律与秘密可言。
  这些仆人们都不太喜欢南丁格尔女士。
  或许有人认为,南丁格尔女士人品贵重,性情高洁,又是一个愿意为了穷苦人做事的好人,作为社会的底层民众,仆人们应当对她有着足够的尊重与爱戴才是,可惜的是事情恰恰相反——仆人们并不认为他们与南丁格尔女士所援救的平民同一阶层,他们自持甚高,虽然做着卑微的工作——但,天呀,他们可是贵族或是官员的仆人哪,怎么能与那些工人或是农夫相提并论呢?
  这固然是种错觉,但在幻想没有被残酷的事实击破之前,他们简直可以说是理直气壮地认为——南丁格尔女士的行为根本不符合他们之前对贵女的想象。
  在这个时期,人们对于未婚女性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她们需要纯洁、年轻、美貌,柔弱,谦卑,会演奏音乐、会跳舞、会唱歌,能够阅读诗集和小说,但——到此为止,她们的聪慧只能表现在这些地方,绝对不能触及如政治,战争或是金融这些只有男性可以触及的领域。
  南丁格尔女士不但去过医院,还去过战场,还在伦敦建立了一家护士学校?这听起来就叫人觉得头昏目眩,更不用说,她来到这里之后,居然立即大言不惭地提出要照料她的叔叔——这里难道没有医生吗?没有贴身男仆吗?需要一个……一个未婚女性来亲手照料一个男性亲属……
  这实在是,太不矜持了!
  这个用词还算是温和的,更多人用上了阿谀奉承,卑躬屈膝,他们觉得,南丁格尔女士只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才放下身段,做出了这种卑微的举动,他们甚至猜测说她并不是一个贵女,而是一个家庭教师或是护士,偶尔捡到或是偷走了这份重要的信函,然后假冒女士的身份来到了惠特比。
  为了掩盖自己卑微的出身,险恶的目的,才想要留在梅森先生身边,时刻监视,免得在最后的时刻发生什么重要的误差,导致自己到头来双手空空,一无所获……
  但确实只有南丁格尔女士一个人如此吗?才不是呢,利维从几个大献殷勤的男仆那里得知,聚集到这里的几位男性继承人,可以说是没一个好东西,他们留在老宅里,一来是因为受不了那一百九十九级陡峭崎岖还没有栏杆与锁链的阶梯,还有那一大片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地;二来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借着与梅森先生亲近的机会,说些甜言蜜语,让他改变遗嘱,将自己所能得到的份额增大,但在私下里,他们没有一个是真正为梅森先生考虑的,也没有人关心他的病情——除了希望他能早点死掉。
  因为没法到惠特比镇上去,从医生到私人侦探,从私人侦探到神父,神父再到律师,除了爱尔兰作家和身份特殊的芭蕾舞演员,每个人都和这里的男仆或者是女仆有过勾搭,他们说,私人侦探先生毫无疑问是其中最强壮,攻势最为猛烈的,但比起技巧,神父远超于他,律师先生则要节制的很多,而且他超级吝啬,仆人们都懒得去应付他。
  至于作家,他来到老宅的时候,已经饿了好几天的肚子,房子也早已被房东收回,他拿不出什么钱,除了梅森先生给他的零用钱,但这笔钱他一直严严实实收藏着,如果说律师只是吝啬,他就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仆人们说起他都要翻白眼,而那位男芭蕾舞演员,他的处境就有些尴尬了,梅森先生曾经与他独处过好几个夜晚,他们可能没做什么,毕竟梅森先生已经虚弱到这个地步了——因为这一点,仆人们不敢去招惹他,虽然有些人一直在蠢蠢欲动,但他们更不愿意得罪梅森先生,仆人们是怕被解雇,其他人则是怕被梅森先生排除在继承人的行列之外,不过另一个男仆说,那位作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非常喜欢茴香酒加了鸦片酊的那种,他经常看到他躺在床上,鞋子也不脱,露出一副混混沌沌的样子,他还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的,嘴里总是说着一些他们完全听不懂的话。
  可就是这么几个腐烂透顶的家伙,他们留在老宅的时候,可没人说他们只是为了梅森先生的遗产而如同贪婪的秃鹫那般等候在奄奄一息的死者身旁——但一个女士出于善意想要照看自己的叔叔时,就迎来了无数恶意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