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侦探 第157节
作者:
九鱼.D 更新:2025-09-22 08:49 字数:7928
“我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可以,但你需要保密。”北岩勋爵说,他知道半恶魔不会犯那种不慎失言,或者是说了醉话或者梦话的愚蠢错误,但他肯定会把那情报卖出去。只要这份情报足够值钱。
“是锡克人。”北岩勋爵说,“他们混入了庆典,然后带走了杜利普.辛格,还有光明之山。”
杜立普.辛格,利维马上想到了那个少年,他是真正的旁遮普之狮兰吉特.辛格的儿子,最小的那个儿子,他之前有四个兄弟,但在旁遮普之狮因病去世之后,他的四个兄长命运多舛,不是生了病,就是遭到了意外,总之一个都没能活到成年,王位继续往下,传到了他的身上。
那时候他已经被英国人控制住了,在尼克尔森死去之后,杜利普来到了伦敦,他之前就被当做一个英国孩子教养,来到伦敦后更是不再被允许接触任何锡克文化,他说英国人的语言,穿英国人的衣服,没人知道他甘不甘心,又情不情愿。
他将光明之山交在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手里,一边说着:“很荣幸,能亲手将光明之山赠送给我的君主。”
那时候他十一岁,已经懂事了,他应当知道自己是锡克的大君,可惜的是,他被迫留在敌人之中,接受敌人的恩惠。
五万英镑。一年的年金,还有一处庄园说起来很不少了,但这是否就是他要的呢?他一直表现的非常服从,甚至称得上温顺,没几年学会了花天酒地的度日,不去考虑以往,也不考虑今后。
今年他十五岁了,完全就是个花花公子的做派,利维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但这么一个人并不会被一个半恶魔放在心上,“那些锡克人?”
“是那些异神的信徒。”利维猜也是,虽然在表面上说,杜利普.辛格不是个囚犯,他没有被关起来,但他身边可不少人。
更别说他还有个母亲在外,那位公主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丈夫,以及她丈夫创立下的辉煌事业。她一直在试图偷走杜利普.辛格,但始终没有成功。看来这次他们挑对了人,挑对了时间,也挑对了地方。他们将杜利普.辛格带走不算,居然还拿回了“光明之山”……
“女王一定很生气。”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那颗钻石,那些锡克人带走了杜利普.辛格,带走了光明之山,就意味着锡克很快就会爆发一场声势浩大的叛乱。
第509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
利维没能从北岩勋爵那里得到太多有用的讯息。
北岩勋爵虽然是一个正直而又古板的人,但他也能隐约感觉到,那时候女王派他去接回杜利普.辛格,也就是旁遮普之狮,锡克大君的唯一继承人,也有打发他的意思,这件工作没什么困难的地方,唯一需要的就是迅速和安静。
当他看见杜利普.辛格的时候,根本没发觉他是个印度人,还以为自己见到了一个皮肤略黑一点的英国男孩,这位大君之子在性情暴虐的尼克尔森手下,日子并不怎么好过,他的衣食住行当然是有保证的,但自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在尼克尔森找到他,并且将他“保护”起来之前,他已经记事了。
虽然这些记忆犹如咖啡升腾起来的泡沫那样容易消散,但他曾经是锡克大君的幼子,也曾被大臣和奴仆簇拥过,随意的将那些价值连城的宝物挂在手上,戴在脖子上。他的母亲也曾指着宫殿外的辉煌景象,告诉他说,这是他的国土,这是他的人民。
据说他才来到尼克尔森的军营时,并未像一般的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说起话来还相当的有条理,并且企图发号,这种倨傲的神态当然是引起了尼克尔森最为恶毒的反应,一个已经成年的英国军官要摆弄一个还处在稚龄的孩子有多么容易就不必多说了,他就像是在训练一只小狗,训练一只鸟儿似的折磨这个孩子。、
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伤痕,在北岩勋爵带着他返回伦敦的路上,每一次发声,每一次抚摸,甚至于一个眼神,都能够让杜利普树立起浑身的尖刺,然后又不得不违背本性般地“松弛”下来——尼克尔森的手段就此可见一斑。
尼克尔森的卑劣行径并未能彻底折断杜利普的脊梁,他记得父亲曾告诉他说,在锡克男性的名字中,有许多“辛格”,它的意思是雄狮,而他的父亲则是雄狮之王,同样的,他也希望杜利普能够成为一只小狮子——即便他在幼小时必须朝鬣狗献媚,苟延残喘地活下来,也要记得……
他是一只狮子。
他记得,只是在尼克尔森的死讯传到伦敦后,经过再三确认,一向谨慎小心的杜利普辛格甚至难得的犯了一次错。他跑到酒窖里打开了那些留给宾客们的酒,喝了个酩酊大醉。
他在伦敦的日子要比在尼克尔森的军营里好得多,虽然女王陛下拒绝让他与那些印度人接触(包括他的母亲)。
但若是那些印度人能够遮住普通侍从的眼睛和耳朵,杜利普也未必如如人们以为的那样已经舍弃了自己的国家与臣民。
“女王陛下难道没在他身边安排得力的侍从吗?”
利维这是在问侍从里有没有半恶魔或者半天使,甚至于天堂或者地狱的住客伴随着这位大君之子,时刻监视着他。
“有的。”北岩勋爵回答说,“他们都被杀了。”
“额,那么我能看看他们留下的东西吗?还有他们的灵魂,你们找到了吗?”
无论是半天使还是半恶魔,他们一旦死去,灵魂就会立即成为地狱的猎物,半天使身负原罪,因为他们的诞生就意味着一个天使的坠落,无论他们做了多少好事,发了多少善愿,都无法被赦免,即便他们竭力挣扎,也不过是在这个世上多存活一段时间罢了,最终他们都要走向不可救的深渊,这是个人人都心知肚明的结局。而半恶魔呢,更是不必说,他们的血亲在地狱里早就等待良久,每个月必须缴付的债务当然是一份很不错的收入,但如果能够直接拿回本金,这些恶魔们也不会太在意。
“我们的人已经去调查过了。”说到这里,北岩勋爵露出了凝重的神色,“他们的灵魂并没有去到地狱,很有可能是被那些异教的祭司们直接吞噬了。”
“哎,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利维说道,他站起身来,和北岩勋爵一起上了马车。
虽然估计从尸体上看不出什么端倪,但能够从中略为了解一下这些异教徒祭司的手段,也是相当有必要的。
这些尸体被同样被放置在苏格兰王宫的地下,这里有个特别的区域,专门用来放置这些非人类的残躯。“知道死因吗?”
“一个是被毒死的,一个应当是被绞死的。还有一个……”北岩勋爵微微停顿了一下。显然,第三个家伙的死因有些不敢恭维,“他死于兴奋过度。”
“好一个温文尔雅的说法!”利维嗤笑了一声。
弗雷德里克亲自陪同他们去了地下室,打开门,里面摆着好几个解剖台,三具尸体放在上面,覆着一层白布,利维看了看两人,拉开了其中的一件。
半恶魔和半天使几乎可以免疫人世间的所有毒素,但也有些毒素是他们无法抵抗的——那就是附着了神明之力的毒,“可以看得出是什么毒药吗?”北岩勋爵问道。
半恶魔谨慎地用手指抚摸过半天使赤裸的身体,他就像一个称职的医生那样毫无顾忌地俯卧在死者的身上,仔细的嗅闻着他身上的气味,又闭着眼睛仿佛在倾听什么,片刻后又掀开死者的眼睑,对着他的眼睛注视了好一会儿。
之后利维拉开他的嘴巴观察,才一拉开,死者的整条舌头就像是一个被压在了盒子里的惊吓玩具那样,碰地一声鼓胀着冲出来,一旁的弗雷德里克和北岩勋爵立即后退,利维则打开了斗篷,唰地一声遮挡在他们几人面前,只听砰的一声——那个如同紫色圆球的舌头猛然爆裂,爆裂后喷溅出来的黑色液体溅满了半恶魔的斗篷。整件斗篷立即发出了刺拉拉的声音,利维将它扔在地上,面露惋惜之色。这件斗篷虽然比不上他母亲交给他的那两件荨麻毯来得有价值,但也不是普通的货色。
它里面交织着圣人的头发,地狱巨蟾蜍的皮和一个亵渎之人的舌头,甚至能够抵抗得住圣水子弹的攻击,却在残留的毒液面前毫无抵抗之力。不一会儿,斗篷就在人们惊恐的眼神下,化作了一摊粘稠的污渍。
“记得赔给我。”利维毫不客气的说,只见他双手一翻,不知道又从哪里抽出了一一条如同水流般的丝绸斗篷披在了身上。
北岩勋爵猜想,这肯定不是一般的丝绸,他已经习惯了,半恶魔的手中总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好东西,这次他们更加小心翼翼了一些。刚刚爆裂的只是一条舌头。如果爆裂的是内脏呢,那危害的面积可要比之前大得多了,利维又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番,“没事了,那可能是最后一点毒液。毕竟这位……”他笑了笑,“半天使的血液都是圣水,就算没有抵抗得住异教神灵的毒液。它的躯体也不是那么好侵蚀的……这些毒药是经由他的口下去的。他的食道和喉管都有可能受到了一定的腐蚀。在这里我就不打开了”,利维说:“胃里应该也受到了烧灼。但等到这些毒药腐蚀了胃囊,扩散到他的身体各处时,他的血也做出了及时的反击。”
仿佛是为了证明他的话,利维抽出一柄小到,切开了半天使的小臂。这当然是种亵渎的行为,但这里没有想要阻止的人——他们了解利维,他虽然是个半恶魔,但很少为了取乐做无益的事情,果然,他这里才纵向切开小臂,他们就看到了凝固成了一条条的血管,利维把它们挑出来给他们看,血管里的血早已凝固了,整条血管都像是某种无机质的东西,坚韧富有弹性,让人想起黑色的橡胶条。
利维甚至还把它放在解剖台边拍了拍,血管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声音,并且在光亮的台面上留下了鲜明的乌黑痕迹。
“这张解剖台看来是不能用了,这些尸体都会被毁掉吧?”利维问道,北岩勋爵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第510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
剩下的两位死者都是半恶魔,“他们都是俱乐部的成员。”北岩勋爵说道,利维顿时了然,俱乐部建立的时间不长,他们里面的成员多是贵族的子女。而一些大家族平时就豢养有半恶魔和半天使,在乔治三世世创立这个组织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诚和力量,他们交出了一部分“眷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之前国王要打仗,有领地的贵族们也要提供粮草和骑士。
而且这些由大家族们豢养的半恶魔,也要比野生的半恶魔更好控制,性情也要更温和一些。不过,无论性情怎么温和,他们终究还是地狱的种子。一旁的弗瑞德里克看到过他们的脸,他们曾经伴随在着年轻的大君之子杜利普身边,带着他到赌场和剧院寻欢作乐。
不过这也很难说——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
“他不是被勒死的。”利维观察了一会之后说道,虽然他的身上确实有触目惊心的勒痕,但这种痕迹看起来很奇怪,不像是绳索,也不像是皮带,反而像是某种柔软而又有韧性的东西,他的身上闪烁着银亮色的痕迹,像是蜗牛爬过的后留下的粘液,利维嗅了嗅,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你们有剖开过他的肚子吗?”
“ 暂时还没有。”北岩勋爵说,“是毒药吗?”
“不不不,这些印度人也有着相当不错的品味,”利维向站立在一旁的驱魔人示意,对方立即拿来了盐,蜡烛和几柄尖锐的刀子,他们看着半恶魔点燃了蜡烛,放置在尸体的周围。然后用盐绘制了一个法阵,他在空中焚烧了某样东西,他们不太清楚,但他们立即就看到第二个死者的肚子突然蠕动起来。
利维大声念诵经文,但不是正念,而是反念,这是撒旦的崇拜者与恶魔们最熟练的功课之一。他的声音越来越高,在死者肚子里面蠕动的东西也越来越惊慌。
就在此时,半恶魔将手中的小刀向上轻轻一抛,这些刀子完全违背了物理定则,被抛到空中后就不再下落,而是就此悬浮,折射着蜡烛与煤气灯的光,每一道光线都在空中形成了一片耀眼的白色。
那只肚子里的东西终于忍耐不住,撕开了那脆弱的皮肉,从里面冲了出来。
人们以为自己会看到膨胀的内脏或是畸形的胎儿,但他们只看到了金子,闪亮亮的金沙,金币和金块,它们喷向半空,而后哗啦啦的掉的满地都是,一边的驱魔人一阵恍惚,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金色,它在诱惑他伸出手去,抓起一把,放进自己的口袋,他差点就这么做了,如果不是北岩勋爵及时的抱住了他。
半恶魔打了一个响指,只听噼啪一声,刀锋折射的闪光所交织成的罗网一下子就将所有的金子拢住,切割成了无数块,说是切割,也不是那么正确。因为这些金子明明看上去有质感、有颜色、有反光,但当这些无形的光线切割下去的时候,也像是穿过了另外一些没有形体的东西,人们所能看到的,就只是这些金子企图凝结为一个形体的时候,突然分崩离析,重新散落下来。
“这是真的金子吗?”北岩勋爵问道。
“是真的。”利维笑子说,“你把它们捡起来,拿出去用或者熔掉重新敲成金币或是首饰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只不过从今往后,你大概会无时不刻的听到它的召唤,召唤你到某个地方去,那个地方会有更多的金子,你尽可以拿走它们,你会变成一个无比富有的人,富有到可以买下整个伦敦。”
驱魔人总算是平静了些,他大汗淋漓,知道自己刚才差点中了诅咒:“然后……我会死吗?”
“就我知道的传说,”利维说道,“当你最后一次回到那个地方,拿走金子的时候,你就会留在那里,成为祂的胎儿,你的血肉会化作金子,等着下一个人来把它们拿走。”
“不能让这些金子散出去。”弗雷德里克说,庆幸自己没有带普通人下来。
“交给你们了。对于你们来说也算是一次难得的考验。”利维漫不经心的说道,他来到最后一具尸体前,这具尸体的死因不用他解释,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被劈成了两半,而被劈成两半的位置,是他的两腿之间……
在早期的英国与欧洲有一种刑法叫做木桩刑,简单点来说,就是削出一根圆头的木桩,把它立在地上,上下都擦满了油。然后将罪人赤身裸体的放置在上面。这个木棍会通过他的——哔哔——穿入体内,因为人体本身的重量,罪人会慢慢的往下坠,木棒也会一点点的深入,从肠子到肝肾,从肝肾到胃部,还有人会不断的做调整,以保证木棒最后能够从他的嘴里出来,这是一种漫长、残酷,还有恶心的刑罚。
在宗教裁判所里也有类似的刑具,只不过他们做了一定的改进,将木棍改成了一个从正面看是个三角形的乘坐刑具,它被称之为“耻辱之椅”,受刑人一样需要赤身裸体,又时候还会在罪人脚上拴上石块,加快她/他被撕裂成两半的速度。
“不,虽然是被撕裂的,但仔细看,让他遭受到如此摧残的,并不是任何尖锐的东西,那仍然是一个木棒,只是粗大上了很多倍。”利维居然还伸出手来比了一比这根木棒所有的直径,成功的让在场人都肠胃翻涌:“没有多少反抗的痕迹,”利维轻蔑地说道,“没用的家伙。”
身为半恶魔,居然能够被金子和女人诱惑,利维不由得啧了一声。
“那些异教……祭司很难对付吗?”弗雷德里克忍不住转过身去,不愿再看那些形状凄惨的尸首。
“也不能这么说。”利维来了一点兴趣:“只能说……挺别致。”他之前一直在欧洲和英国流浪,也没有遇到过这些神明的祭司,或是接触到祂们的信徒。
他只听说过一些,毕竟作为一个半恶魔,情报的收集是相当重要的,尤其涉及到天堂、地狱和他们的敌人——他倒没有听说祂们有多么强大,但肯定听说过祂们有多么恶心,只是那时候利维并没有放在心上。
在基督教会诞生之前,这个世界上有着诸多的异教神明,罗马有,伦敦有,冰岛有,新开拓的阿美利加也有,遥远的东方也有——每个神明都有自己的性格,爱好和倾向,格外恶毒下作的也不是没有。
第511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3)
圣植俱乐部中的一些半恶魔,恶魔倒是曾经接受过雇佣——毕竟印度是大英帝国最重要的殖民地,只是对他们而言,似乎就算是提起那里的经历都是一桩不堪重负的事情,不是回避就是坚决地拒绝……“我都要好奇起来了。”利维在这里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当然只好去找里鲁——魅魔的交际与情报网果然广泛,只要利维愿意付钱,他就能以最快的速度给他找人和想要的情报——他找来的就是一个恶魔。
一个切切实实的大恶魔。
只不过这份情报的代价也很高昂,三盒,整整三盒精选的”煤块”,每一个”煤块”所禁锢的灵魂都足够饱满鲜活,对方与利维一见面就先拿过了一个盒子,打开,随手挑了其中的一块放在口中咀嚼。
他闭上眼睛,仔细品味着其中的痛苦、怨恨、喜乐与悲伤,确定不是对面的这个半恶魔拿来欺诈他的伪劣物品,才满意地点了下头,又对剩下的两盒如法炮制,“不是我信不过你。”他假惺惺地说道:“你不知道为了这三盒小玩意儿,我要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
“真的?”
“真的,非常真。”他神色严肃的说,然后看向里鲁,魅魔只能举起双手,识趣的离开了房间。
“好了,我就来跟你说说——我在印度遇到的那些事情——先来说说印度的神明。”
说到这里,大恶魔居然还明显的卡了一下,似乎想要将那些地狱里的污言秽语喷泻而出,但考虑到对面坐着的也可以说时他的临时金主,三盒精选的”煤块”还明晃晃的摆在他面前,他的嘴里还残留着灵魂的美妙滋味,他只能压了压,忍耐了下去。
“这么说吧。对于印度人来说,他们有三位主神,其中的一个主神叫梵天。他的传说……那些故事,我不想说,那几乎就是一千本圣经,简单概括一下。那就是所有人……人类的,我们的,这个世界上所有曾经有过名字,出现过的神明全部加在一起,”他做了一个捏在一起的手势,“也打不过那个梵天。”
“而另一个他们的神明,一个叫做湿婆的混球,他用一根小手指就可以捏死那个梵天。”
“他们有许多神明,多得就像是海中的沙子,不,就像是风中的灰尘,当然,这些神还有这个世界都是那个湿婆创造的,在梦中创造——没错,按照那群傻瓜的说法,轻松的就像是哔了一下——虽然我也对天堂的那位没什么好感,但要我说,比起他们所谓的那位造物主来说,我们的这个还算不错。
天哪,你永远无法想到他们是什么描写他们的神的——你知道,东方的神要创造一切,他需要撑开天地,分解自己。而我们的神呢,他创造整个世界,也耗费了整整六天,直到第七天才能去休息。
印度人的神哦,那可真是了不得,他居然是在睡梦中创造的。我们现在所能看到、听到、感觉到的一切,你可以想象吗?多奇妙啊,你闭上眼睛,睁开眼睛,啪!所有的东西都无中生有了……”
对于一个大恶魔来说,这种凌乱不堪,前后颠倒的状况实在是非常少见,可惜的是利维却高兴不起来。他已经能够感觉得到对面坐着的这位先生受到了多大的创伤——不是身体上的,大恶魔就算在这个世界上被撕裂成了无数块,最坏的结局也不过被打回到地狱里,他可能会因为受到了重创而坠落到下一个阶层,甚至直接退化为小恶魔,但他依然存在,只要没被其他恶魔吞噬,他都有翻本的机会。
因此大恶魔从不会在意在人世间所受到的打击,人类的竭尽全力,绞尽脑汁,甚至自我与牺牲他人,都会被祂们视作一场笑话,一个游戏,祂们总是会在火焰中向着人类大笑,伸出中指,嘲笑他们的徒劳……他们总是会回来的。
利维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恶魔也会受到心理创伤。
“您是遇到了什么事吗?”
是遇到了他们之中的那个梵天,还是遇到了湿婆?
“不,那里已经没有神明了,我怀疑那些包头的家伙将他们的神明吹嘘成这个样子,就是因为他们的神明早就不存在了。很早,可能在几千年之前。”大恶魔耸着肩,“我是接受了一个老友的委托,才陪着我的雇佣者一起去了印度,他是一个探险团的团长,这份工作我完成的非常完美,他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家里,除了这辈子他永远都不会再去印度了,不,应该说他就算是听到印度这两个字,都会浑身发抖,大喊大叫,冲回房间,关起门来,谁也不理。
我们遇到的是一群苦修士,他们崇拜的就是那个湿婆。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压根没把他们放在眼里,我们已经摧毁了他们的村庄,剿灭了他们的军队,他们的领主不是死了,就是成了我们的俘虏。当时我的雇佣者看中了他们的神庙。虽然我们这里的教堂也必然是一个村庄或者是一座城市里最为辉煌高大的建筑。但看到那座神庙的时候,我们还是叹为观止——它简直和其他建筑不在一个位面上,每个地方都是那样格格不入,它是用檀香木制成的,柱子上贴着金箔,屋檐上挂着青铜的铃铛,里面的雕像不是象牙的,就是翡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