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作者:纱荔      更新:2025-09-22 08:54      字数:3326
  众人还想留他们吃饭,闵悉说:“饭我们就不吃了,快要宵禁了,我们要赶在宵禁之前回去。”
  他们要走的时候,被一名水手叫住了:“东家,这些金币还是你们帮我们收着吧,我们每天早出晚归的,放在家里怕遭贼,带在身上也怕丢了。你们帮我带着,等回去的时候,和工钱一并给我。”
  他一提,其余的人也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于是又把金币全都交还到了闵悉和云霁手里。两人无奈,只好又把钱收了回去代为保管。放在他们那儿其实也未见得安全,他们在家还好,要是出去了,也怕有盗贼入室偷窃,所以还是都送到男爵府上去吧,正好他们卖货的那些钱都在那边。
  他们赶着马车出城,迭戈说:“我看他们上街去摆摊,好像生意很不错的样子,要不我也去卖泡芙吧!”
  闵悉笑道:“完全可以啊,你就在家里做好,用篮子装着去卖,或者挑副担子吧,给你打一套装泡芙的屉匣,一层一层的,可以装不少,每天也能赚个几百瑞斯。”
  “那我明天就试试。”迭戈说。
  “好!”
  翌日迭戈果真要做泡芙,不过他们的院子里没有做面包窑,迭戈要做泡芙,还得去桑维斯家烤。
  闵悉和云霁决定自己在家打一个面包窑,免得想烤点糕点吃还要跑桑维斯家去,虽然那边肯定很欢迎他们过去,但还是烤了给送过去对他们来说更便利。
  迭戈在桑维斯那边烤了一天的泡芙,桑维斯和雷斯就吃了一天的试验品。迭戈许久没做泡芙了,又用的是自己不熟悉的烤炉,所以一时间还没掌握诀窍,烤出来的泡芙要不回缩了,要不就不空心,要不就是烤糊了,尝试了好多遍,才终于烤出了外酥里软的泡芙。
  桑维斯和雷斯都夸他做的泡芙好吃,迭戈便拿着成功的试验品回去给闵悉和云霁品尝,两人都说好吃,可以出摊了。
  迭戈说:“那我明天真的去出摊?”
  “去吧,我给你找个篮子,拿块干净的棉布铺着,你挎着小篮子进城去卖泡芙吧。”闵悉说。
  云霁问:“要我借马给你?”
  迭戈嘿嘿笑:“不骑马,我上午过去烤,下午去卖,天黑前回来。”
  “那祝你好运!”闵悉说。
  迭戈信心满满,第二天一早就去买料烤泡芙,然后挎着篮子出去卖点心了。
  闵悉和云霁在精神上给予支持,但没有帮什么忙,让他自己去忙活,倒是桑维斯和雷斯两个人很热情地帮着忙前忙后,他俩本来除了种菜,也没别的事,如今可算是找到一点事做了。
  闵悉和云霁便在家读书,云霁开始给自己出题写文章,等拿回去给外祖父批阅。
  闵悉还是背书,他发现记忆力也没自己认为的那么差,多读几遍还是能够背下来的,麻烦就在他的思维方式跟古人不太一样,理解起来总有差距。云霁鼓励他,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多读多想,慢慢就明白了。
  闵悉背得烦了,就去练字。他发现比起背书来,写字更可怕一些,全都要写繁体就罢了,还要写得好看,否则考官看到你一手烂字,压根不管你写了啥,直接都给你的试卷扔一边去了,连评选的资格都没有。
  第289章 春食韭香
  闵悉写完一篇字,看着惨不忍睹,把毛笔一放,用力抹了一把脸,仰天长叹:“要命啊,这得要到什么时候,我这手字才能见人?”
  云霁听到他的话,抬起头来一看,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闵悉听见他的笑声,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黑了:“我脸上有墨?”
  云霁憋着笑点头,从一旁的洗手架拿了帕子沾了水,给闵悉擦拭脸上的墨迹,这墨是用墨条研出来的,跟欧洲的水墨不同,浓度更浓,沾上后很难擦。
  闵悉就乖乖让云霁给自己擦墨,直到皮肤都擦红了,才擦干净。
  “这墨也太浓了!下次得多兑点水才行。”闵悉说。
  云霁低头看着桌上他写的字和字帖,说:“要不还是不练柳公权了,练台阁体吧。”
  闵悉不懂这个,问:“什么叫台阁体?”
  云霁拿了自己正在练的字给他看:“就是这种,横平竖直、方方正正,我写的不好。但如果想要在科举道路上走得更远,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是非常有必要的。”
  闵悉看着那几个印刷体一般的字:“这还叫写得不好?我的妈呀,让我写成这样再去考试,那还是杀了我比较容易一点。我不想考了,白身就白身吧。”他开始摆烂。
  云霁说:“我也很不喜欢这种字体,太规矩死板了,这其实也是我当初不考科举的原因之一,觉得没必要把时间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上。”
  闵悉看过云霁以前写的字,矫若游龙,力透纸背,确实不是这种毫无个性的台阁体。
  云霁又说:“你没练过毛笔字,现在开始就写台阁体的话,可能入门比我还要快些。”
  “你认真的?”闵悉斜睨他。
  云霁点头:“真的。我带了有台阁体的字帖,你照着这个临摹吧。”他拿出一本字帖给闵悉。
  闵悉拿过来翻看了一下:“这真是人手写出来的?”
  “对啊,人手写出来,然后雕版师傅按照模板一个个雕刻好,再印出来的。”
  闵悉看着都头大:“我试试吧。”
  不用开店做生意,闵悉以为自己会轻松一点,结果并没有,因为读书比做菜还累。做菜是胸有成竹,按照经验来做就行,也不怎么费脑子。而读书写字是真的费脑子,劳心比劳力要辛苦,而且不像做菜那样容易看到成绩,特别容易有挫败感。
  闵悉照着字帖临了一篇大字,他看看自己的字,又看看字帖,不由得叹息,真是一坨狗屎。
  云霁听到他的叹息声,过来看了一眼,说:“可以啊,有进步,这一竖和这一捺都很好。”他拿起笔圈了几笔闵悉的字。
  闵悉苦笑:“七哥你就别夸我了,我这也就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碰运气写出来的,并不是笔笔都能写得好。”
  云霁耐心安慰道:“你才刚开始练,写不好实属正常,写得多了,自然就好了。坚持住,你把咱们带来的那些毛边纸都用完了,我估摸着字能上几个台阶。”
  “好吧,我再坚持坚持。”闵悉准备再临一张,瞥见窗外迭戈提着篮子从外面跑了进来,手里的篮子都快甩上天去了,看得出来心情极好。
  “迭戈回来了,应该是卖完了。”
  云霁朝外看了一眼:“正好,让他做晚饭吧。你学得烦了,咱们出去走走,散散心。”
  闵悉笑起来:“好。”
  迭戈推开院门,兴冲冲地冲进了屋子:“东家,你猜我今天赚了多少钱?”
  闵悉说:“200瑞斯?”
  迭戈本来想否认,但又停了片刻,说:“差不多,不过有将近300瑞斯。我也就提了三四十个泡芙出去吧。还挺好卖的,没想到10瑞斯一个都有人买,里斯本的有钱人太多了。”
  闵悉好奇道:“你居然卖10瑞斯一个?在哪儿卖掉的?”
  “我开始还想着,卖5瑞斯一个吧,好像太便宜了,因为这个泡芙比别的蛋糕和面包难做很多,而且也更好吃。第一个人过来问价格的时候,我就说了10瑞斯,心想还还价,卖8瑞斯也差不多了,没想到她不还价,直接就买了。吃了之后,又觉得好吃,就给她那些朋友每人都买了一个。我就在市政广场那儿卖的,今天下午那儿有个集会活动,很多人都去了。咱们船上那些水手都在广场上摆摊,可热闹了,生意很火爆。”迭戈脸上的兴奋劲还没过,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去赚钱,这种感觉太新奇了。
  云霁赞许道:“不错,就该贵一点。以前咱们卖得太便宜了,贵一点,即便卖得少些,钱也赚回来了。最重要的是,人没那么累。”
  “我也是这么想的,反正我也没做多少,卖不出去,就拿回来自己吃了,送给别人吃也可以。”迭戈笑道。
  “没错,这心态就很好,咱们又不指着这点钱养家糊口,就是要专坑有钱人!”闵悉赞许道。
  “那我明天还去卖!”迭戈兴奋道。
  “当然可以。累不累?”云霁问。
  迭戈猛摇头:“不累。”
  云霁笑眯眯道:“那行,晚饭就你做吧。”
  迭戈满口答应:“好。”
  云霁对闵悉说:“有人做饭了,咱俩出去散散心,起码还是步行?”
  “只有一匹马。”
  “去桑维斯那儿再借一匹。”
  “好。山里的野花都开了吧,熊葱应该也长起来了,拿个篮子去摘点野菜回来吃。”闵悉去拿了个篮子。
  迭戈听说他们要去摘野菜,也很心动,可是他答应做饭了,只好欲言又止地眼巴巴看着两个东家骑着马走了。
  春天是真漂亮,两人骑着马,一路过来,居然发现了一大片粉色的花海,两人打马近前,发现是一大片杏花林,粉色的杏花开得云蒸霞蔚一般,美得令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