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第27节
作者:菇菇弗斯      更新:2025-09-27 09:01      字数:3771
  起初赚钱是为了还债,后来赚钱是为了娶亲,亲事迟迟说不上,心底难免空落落。
  哥嫂和小侄女是家人无疑,有了颜祺后他才意识到,山下的家是家不假,但和山上的家终究是不同的。
  想着想着,才出来没多久便盼着早些回去,意识到这一点后霍凌不免要笑话自己。
  怪只怪夫郎太招人喜欢。
  ——
  初次带着颜祺上山,霍凌没停留太久,赶着初一前一日下了山,除去要卖的山货,还给家里摘了几斤野葵菜和十来个野鸭蛋。
  甚至这回也不用愁还能拿些什么小玩意儿给霍英了,颜祺花了六七日光景绣好了一张小小的蝴蝶帕子,把小姑娘哄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
  “婶伯你真好!”
  村里这个岁数上的孩子,不管男女哥儿,其实都是散着养的,成日滚得一身泥巴回家,知道要随身带帕子的都没几个,更别提绣着花的帕子了。
  霍英虽调皮,却也爱臭美,她自幼有爹娘和小叔疼,过年不仅有新衣裳,还有缀银子的新头绳,现在又多了蝴蝶绣帕。
  拿在手里看了半晌,已是坐不住了。
  “娘,我想去找春树哥和冬花儿!”
  冬花是齐红梅的闺女,爹娘都姓齐,但并非一个村的,祖上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支,祖籍都不在一处。
  齐冬花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叫齐春树,比冬花儿大两岁,那小子挺是伶俐争气,现在三家屯一个老童生开的村塾里念书,认得好些字,也算是下山村少有的读书郎了。
  “眼看就要饭点了,你下午再去。”
  叶素萍没答应霍英,小姑娘撅起嘴巴哼了一声,但很快又被背后抓着个小布包的大个儿引走了注意。
  “小叔,这是什么?”
  霍凌笑答:“驱虫的药囊,你婶伯给大个儿做的。”
  “为啥挂背后呀?还是说这是大个儿的腰?”
  霍英一本正经地比划了一下,“我也有一个,下地时娘就给我挂在腰上,所以大个儿也要挂在腰上,对不对?”
  “嗯,说得对。”
  霍凌点头,一副极赞成的模样。
  和小孩子说话,往往不必解释那么多,他们的想法奇奇怪怪,不如顺着说,等长大了,也便没这么多有意思的说法了。
  吃饭时得知大个儿眼睛伤了一回,霍峰多给他拿了一个饼子,大个儿一口叼走,没见它动嘴就给咽了。
  叶素萍路过,见几人围着狗,忽然想起一事。
  “对了,老二,虎子爹今天路过咱家地头,问大个儿配不配种,说是董家村有个养狗的,想给家里母狗配一窝,四处打听哪里有品相好的公狗,不知谁传的,反正打听到大个儿头上了。”
  霍峰被她这么一提醒,也道:“是有这么个事,虎子爹说成不成的,让你下山给递个话,他好去跟人回信儿。”
  颜祺不禁问道:“大个儿以前配过么?”
  村里养好猎狗的大都会配种,自家是母狗的话都好说,留几只都成,多了的要么给相熟的人家抱走,要么卖钱。
  自家是公狗的,一般也能问母狗家里讨一只。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霍凌就犯愁,霍峰也笑起来。
  “没呢,以前倒也有人打听,二凌也想给大个儿留个后,到时还能放在山下家里一只看门,结果没成。”
  “为啥没成?”
  霍凌看了一眼不争气的大个儿,叹口气道:“谁知道,要不是母狗没看上它,要不就是它没看上人家,在一个窝里关了一晚都没配上。”
  这事后来都传成个笑话了,说霍凌养的狗和霍凌一样都是光棍命。
  但有一说一,要是有合适的能配上,霍凌还是想让大个儿去的。
  这日夜里进了西屋,夫夫两个又说起此事,霍凌向哥儿道:“只要母狗不差,大个儿和人家配出的崽子定不是孬的,到时咱们抱一只回来,训明白了,我带大个儿进山时,小的就陪你在家,这样我也放心些。”
  颜祺设想一番,心也活络起来,在枕上翻了个身,有些期待道:“要是能有个和大个儿长得像的,肯定很有意思。”
  霍凌看向小哥儿亮亮的眼睛,即使熄了灯依旧掩不住光彩,看得出确实在高兴。
  “一窝下好几个,总会有像爹的。”
  他顿了顿,又问道:“你以前在老家养过的那条猎狗,长什么样子?”
  那是小哥儿在相看那日就提过的狗,颜祺侧着身,把一只手垫在脑袋底下,怀念道:“是个大黄狗,名字就叫大黄,四个爪是白的,耳朵尖和尾巴尖是黑的。”
  “也是四蹄踏雪。”
  霍凌说罢,颜祺笑道:“嗯,我就是那时候学会这句话的,从小到大,我爹动不动就挂在嘴边。”
  而后他又和霍凌说了好些个大黄的事,末了道:“我爹后来说大黄有福,一辈子没挨过饿,走得也是时候……要是晚两年走,哪怕埋进土里,都得被人刨出来。”
  也庆幸家里后来再没养过狗,不然真到那份上,自家护得住,也保不齐有别家为了活命想法子来害。
  饥荒的年景,什么不能吃,山上的树皮都剥净了。
  小哥儿说着说着就睡着了,霍凌抬起手背,轻轻蹭掉那眼角处的一丁点湿。
  知他字字句句说的是大黄,实际想的远不止如此。
  他的夫郎曾也有个热热闹闹的家。
  第24章 不怕了
  “野葵菜, 新鲜的野葵菜,三文两斤!”
  “哥儿看看我家这葵菜,今晨刚采下的, 带些回家去凉拌滚汤都使得。”
  霍凌和颜祺穿街过巷, 好寻地方去摆摊, 一路上耳畔叫卖声不绝。
  比起上次来时,路边多了不少卖野菜的, 葵菜生得最早,价算是很贱的。
  但这所谓贱价,也是和镇上所卖别的菜蔬相较而言的,换做乡下, 出门遍地都是,哪个会专门花钱去买。
  颜祺听了一路, 看了一路,有些后悔没跟着霍凌进山, 挖些葵菜来卖。
  “若有个二十斤……”
  霍凌看着小哥儿掰指头算账, 片刻后听他道:“也能换三十文钱,够割一顿肉的,还能给大个儿捎两根大骨头。”
  霍凌不曾在野葵菜上费心, 因比起葵菜,山里的刺嫩芽、猴腿菜,都更值钱些, 尤其是刺嫩芽,时节上一斤能卖到二三十文的价。
  野葵菜那三五文, 还不够折腾的。
  原本该这么同颜祺说,可话到嘴边又教他给咽了下去,改口道:“鲜菜不比干菜, 太占背篓里的地方,我从前只一人,下山一趟能拿的东西有限,加上葵菜卖不得好价,因而至多只是家里吃。这回依着从前,急忙忙下了山,忘了这茬,下次再来,倒是都能采些卖,总是个进项。”
  颜祺一听霍凌也这么想,眸子生亮。
  “毕竟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虽比不得别的值钱,可一点点的,攒攒也就多了。”
  他认真道:“野菜轻省,再来就是月中,兴许别的野菜也该生发了,到时我换个大背篓,帮你一起多背些下来。”
  卖了一阵子,两人就着水囊喝了几口水润润嗓,摊子前来了个汉子,正是霍凌的一个熟客,名叫侯力的。
  “侯大哥今天怎有空过来?”
  侯力在摊子前蹲下,随手挑着山货看了看道:“我说了你别不信,正是特地来寻你的。”
  接着问霍凌近来可有在山里猎着什么野物,“我馋那飞龙肉馋了大半月了,偏生找不着个猎户买。”
  霍凌奇道:“双井屯那白猎户呢?他进山从不走空。”
  侯力道:“你就没发觉过完年后便不曾在集上见着他?我前些日托人去双井屯打听了,原是他年后雪未化时进山伤了胳膊的骨头,还是右边胳膊,以后怕是都当不得猎户了。”
  霍凌还真是头回听说,唏嘘道:“那真是可惜。”
  因都在山里讨生活,两人昔日在集上见着,打照面时还是互相打个招呼,寒暄几句的关系。
  白猎户年长,他能唤一句“叔”。
  想了想又道:“他孩子也该不小了,还有个儿子,没习了他手艺?”
  侯力摇头,“这就不知了。”
  说罢向霍凌道:“你也知,我素是馋嘴的,但若进镇上铺子里寻买野味,价钱可要贵上两三成嘞,你行个好,下回要是得了飞龙,可别忘了哥哥我。”
  镇上有那卖禽畜的店肆也卖野味,多是从猎户手里收去的,他们自也要从中再挣几成利,故而价贵。
  要是食肆酒楼吃,那价钱就愈发高上去了,更不是普通人家常吃得起的。
  先前那白猎户本事厉害,回回都能捉上一串十几只的飞龙来售,还有甚么狍子、野鹿、野羊的,霍凌也在他摊上见过,也会自鞣皮子卖各色皮毛。
  不似霍凌,他只会下套.子,偶尔也使弹弓,虽能有收获,到底不及人家凭此吃饭的。
  “我尽力而为,要是有,下回便带来与大哥你留着,要是没有,也没法子。”
  “成,我就等你这句话。”
  说罢侯力朝颜祺看去,“方才光顾着说话,这是你……”
  “我夫郎,姓颜。”
  霍凌向颜祺介绍,“这是侯力侯大哥,常关照咱家生意。”
  颜祺腼腆一笑,同人打了个招呼,“侯大哥好。”
  “哎呦,说不得什么关照,我这人闲着没事就爱来这大集上溜达,和他们这些个山里人唠唠闲嗑,听个新鲜。”
  侯力摆摆手,转而拍拍霍凌肩膀,“你小子可以啊,不声不响把好事办了,啥时候的事?”
  “没多久,就上个月。”
  侯力点头笑道:“挺好,大小伙子就是得成个家才像样。”
  又言想要二斤桦树茸,过几日陪夫郎回娘家时好孝敬老丈人,得知自己错过了黑油子,遗憾得很。
  “下回再有,也给我留着,这东西放不坏,我不嫌多。”
  霍凌给他挑着大块些的桦树茸,听他说起岳家,问道:“我记着大哥你岳家在董家村?”
  “是了,你嫂夫郎就姓董,他们那个村子大都是姓董的,虽也有杂姓,但不太多。”
  霍凌一边将挑出的桦树茸递给颜祺上秤,一边继续道:“也是赶巧了,想问问大哥识不识得董家村的一户人。”
  他将虎子爹传的话复述一遍,侯力忖了半晌摇头道:“我还真没什么印象,但你嫂夫郎多半知道,等我回去帮你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