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第31节
作者:菇菇弗斯      更新:2025-09-27 09:01      字数:3903
  霍凌在盘子里挑了挑,发现有一个压在底下的破了,他看一眼颜祺。
  小哥儿明白他意思,莞尔道:“给它吃一个吧,就当尝个味。”
  饺子丢进饭盆,大个儿直接一口吞了,也不知到底尝没尝明白。
  “就这一个,多了没有了。”
  大个儿听得懂霍凌的话,也知主人的吃食不是想讨就能讨到了,能混一口也是赚,饺子囫囵下肚,它也不在门口守着了,自顾自去院子里溜达。
  坐回原处,霍凌浅笑道:“要是大哥看见了又要骂我,说我太惯着大个儿了。”
  乡下的狗都是吃剩菜剩饭,有多少吃多少,没得吃就挨饿,或是自己出去找东西吃,饿极了也会捉耗子。
  估计放眼全村,吃过白面饺子的狗也只有大个儿。
  “山里不比山下,山下偷鸡摸狗的毛贼都不多见,咱们看门护院,你进山赶山全靠它,吃一口也没什么。”
  他听霍凌讲过,在山里不是没遇见过野兽,而一旦遇见,大个儿是真的会往上冲。
  猎狗护主是本能,哪怕知道打不过也不会往后退,别看它平日在家偶尔还要撒个娇,实际正事上没掉过链子。
  在颜祺心里,早把大个儿也算成了这个家的一员,实际霍凌也是这么想,不然当初相看的时候为何还要颜祺见大个儿。
  有一说一,当初要是大个儿不喜欢颜祺,他多半不会领这个夫郎回家。
  他相信有时候狗看人,比人看人更准。
  “趁今天太阳大,不如给大个儿洗个澡,我下午就不进山了。”
  吃完饺子,两人收拾了饭桌,一道去院里看了看上午带回来的山货。
  除了颜祺已经认识的几样,还多了个摸着有些硬的灰色蘑菇,长得还挺大。
  “这是个什么?”
  他屈指敲了敲,觉得像是在敲木头。
  “灵芝的一种,我们这都叫老牛肝,这个已经生了好多年,在树上木化了。”
  “怪不得摸着像木头。”
  颜祺捧着这个大蘑菇问霍凌,“那这个肯定不能吃了,是卖给药铺么?”
  霍凌道:“新鲜老牛肝也没人吃,不好吃,多是晒干了泡酒,多少有点药效,但更多时候是放家里当蚊香用。”
  他掰下一块,去灶台下引了个火。
  颜祺见那老牛肝被点燃后冒起泛蓝的烟,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随之扩散,不过不算难闻。
  霍凌甩了几下,把零星的火点子灭掉,随手将老牛肝搁在一个破碗里,放在墙角。
  “等夏天蚊虫多的时候,就点上这么一块,能烧两三晚。家里养牲口多的,也会用这个去熏牲口圈,比点草药烟小一点,燃的时间还长。”
  颜祺摸着老牛肝冰冰凉凉的表面,想到一事,问霍凌道:“以前听人讲,百年人参,千年灵芝,山里真有千年的灵芝么?”
  要是真的有,恐怕要长到洗澡的盆那么大了吧。
  霍凌沉吟片刻道:“我觉得没有,山里能入药的值钱灵芝是赤灵芝和紫灵芝,长出来后不及时摘了去,就和地里的蘑菇一样烂了,哪里能活千年?别说千年,第二年都活不到。”
  而像老牛肝,还有其它几样不值钱的灵芝,倒是能生多年,第一年掌心大,第二年碗口大,霍凌见过的最大的老牛肝比得上一个大冬瓜。
  但话不能说死,山中人迹罕至的地方,说不定还藏着没被发现的奇珍异草。、
  见颜祺还抱着老牛肝看,他道:“山下家里还有,年年都用不完,至于山上咱家用的,我还能再寻,这一块你倒是可以送去给明哥儿。”
  颜祺听罢有些高兴,他知霍凌和林家打交道,纯是因着自己和肖明明的交情。
  “这几天我在家门口附近采了不少野菜,也想给明哥儿带去些。”
  霍凌听出颜祺字里行间是在征询自己的意思,他很清楚,野菜是颜祺自己采的,所以才会问,像是老牛肝,如果自己不提,小哥儿绝不会主动问能不能送人。
  “想带就带,家里大小事,没什么你不能做主的。”
  霍凌看着小哥儿,扬起唇角道:“就连我都听你的。”
  还没等颜祺说什么,大个儿突然叫了一声,霍凌失笑,“对,还有咱们大个儿。”
  “做主”这两个字离颜祺有些远,过去在老家,就连他娘也做不得什么主,上面有他奶,家里还有大娘在,最多能管教管教自己的相公和孩子,多了是说不上话的。
  嫁过来后虽然霍凌也让他管钱,可遇见什么事,颜祺第一反应还是去问家中汉子的意思。
  现在被这么一说,加上大个儿凑热闹的一叫,他展颜道:“那……那我到时候分一分,一半给哥嫂留着吃,一半送去林家。”
  而大个儿的这声叫唤也提醒了霍凌和颜祺,要趁日头落下去前给它洗澡。
  事不宜迟,等颜祺抓好一把皂角,两人直接赶着它进水。
  不管大个儿“嗷呜嗷呜”的抗议,非常坚决地把它按在里面,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
  第28章 刺嫩芽
  因为洗澡, 大个儿整个下午都没精打采,直到晚上,晒足了太阳后毛发变干, 它才乐意往主人身边凑。
  中午和的面还剩一些, 晚上颜祺往其中添了半碗, 做了一大锅白菜疙瘩汤,大个儿跟着一起吃, 吃饱喝足后瞧着已全然忘了洗澡带来的不痛快,绕了一圈又回去把空饭盆舔了一遍。
  大个儿在山上是每天都能吃到肉的,多是自己打的野食,霍凌也说大体格的猎狗就是要多沾荤腥才能长得壮实。
  平日里给的窝头和菜饭, 对于大个儿来说就是混个水饱,可因颜祺做的味道好, 它依旧爱吃得很。
  饭后颜祺拿了块洗干净的旧抹布给它擦嘴,霍凌挑水回来, 见夫郎扶着大狗脑袋, 目光温和,不知不觉就也凑了过去。
  院里独一张小板凳,让颜祺坐了, 他干脆蹲下来,正好在大个儿身边。
  颜祺给大个儿擦干净,朝旁边一看, 以为霍凌找自己有事。
  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对方开口, 他正欲打发走大个儿,去收了晾在院子里的衣裳,却教霍凌牵了下胳膊。
  霍凌伸手的时候全然出于本能, 压根没想到要说什么,等小哥儿带着疑惑的神情看过来,他才喉头微动,顿了顿道:“我肩膀有点疼,你帮我看看。”
  刚刚霍凌挑了两桶沉甸甸的泉水回来,扁担正好压在他指的那处,颜祺毫不疑心,催他进屋脱衣裳。
  “是有点红,疼么?”
  颜祺摸了摸霍凌的肩头,“以后挑水,你两边换着担,肩膀疼起来也要命呢,落下根子以后阴雨天更不好受。”
  “还行,不太疼。”
  霍凌的肩膀其实没什么感觉,要说酸胀还是多少有一点,多了就没了。
  他也搞不懂自己为何会扯这个谎,大约是因为颜祺素日都很克制,自己若不主动些,小哥儿甚至不会主动牵自己的手,最多扯一扯他的衣角。
  夜里更是如此,身下人害羞,总不肯出声,要不是某些时刻会溢出的三两申银和乱了的呼吸,霍凌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害得夫郎并不舒服。
  但像眼下这种时候,小哥儿反而是不设防的。
  颜祺不知霍凌在想什么,急忙忙地转身去柜子里拿药酒,回来后倒在手心,狠狠搓热了再向汉子的肩头揉去。
  他问了几遍力气够不够,霍凌都说不够,颜祺到最后都快在炕上站起来了,把那方皮肉揉得发红发烫才罢休。
  “等我再给扁担包个垫子,多缝几层布,这样就不会磨肩膀了,还有背篓的绳子也可以包一下。”
  前两日他又拆了一件霍凌的旧衣裳,实在是补都没法补了,于是他将其洗干净叠好,想着下回做鞋子用。
  缝布垫简单,霍凌的衣裳尺寸大,裁一条袖子就够用。
  提起针线活,颜祺一下子想起荷包还压在枕头下。
  他本想睡前摸出来给霍凌,这会儿看了一眼为晾干药酒而光着上半身的人,思索片刻,朝炕头处走了走,将荷包拿出攥在手里。
  “这个……是给你的。”
  说起来他没怎么送过别人东西,上次虽给霍英送了帕子,可那属于长辈哄孩子的,怎比得上绣了红豆的荷包,其中藏的深意并不难猜。
  凭他的薄面皮,给出去时多的话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霍凌不曾想到颜祺还准备了东西赠自己,顿时别说是本就不疼的肩膀了,腰板都直了起来。
  “给我的?”
  他接过来,欢喜道:“是个荷包?还是绣花的。”
  这年头汉子虽也有用荷包的,但大都是素色粗布的,亲爹亲娘给孩子缝荷包,基本不会费心绣花。
  因此绣花荷包就像汉子送给女子哥儿家的帕子、首饰,若在成亲前来往,没有那方面意思的话不会轻易送出手。
  成亲后也不见得人人都有,一来要有这份情意,二来要有这份闲心。
  而以霍凌的眼光,如何看不出上面绣的是什么,即使不识字,也知晓红豆的意味。
  “你何时绣的,我从没见你做这活计。”
  他不掩喜欢,问颜祺道。
  “每天做一点,我许久不绣花,绣的慢不说,细看也不怎么好,你别嫌弃。”
  霍凌听出一点弦外之音,推测小哥儿应当是有意趁自己不在家时绣花,心头欢喜愈浓。
  “哪里会嫌弃,我从未见过这么精致的荷包。”
  他仔仔细细看过几遍,重新压回枕头下。
  “等这次下山,我就带上,平日进山就不带了。”
  行走在外,东西掉在大路上尚还好找,掉在山里的什么沟沟壑壑中,可就万分难寻回来。
  颜祺搓了搓耳垂,说了句“我去把院子里晾的衣裳收了”就想走,反被霍凌拽住了衣裳。
  他因而一下子坐回炕沿上,汉子侵身而来,两人之间的距离倏忽之间变得好近。
  药酒的气味随之弥漫,颜祺抬手,掌心恰好触及霍凌未曾着衣的胸膛。
  这是第一次,在自己衣冠齐整的时候被舌尖撬开唇齿,他整个人都屏住了呼吸,感受到自己的腰身一点点不受控制地软下去。
  被遗忘在院子里的大个儿叫了两声,见没人出门陪它玩球,“嗷呜”一声跑去了后院,两爪并用开始刨埋在那里的肉骨头。
  ……
  下山前一日,霍凌和颜祺一起进山采刺嫩芽。
  除此之外霍凌还装了弹弓,上回进山光顾着采野菜,走的那条路也没见着榛鸡,即飞龙的踪迹,后续几天倒是遇见了,前后打了两只回来都没养活,怕到下山时不新鲜,便自家烧了汤吃。
  过去他没有专门卖过野物,弹弓的准头倒是不错,只力道收不住,都是奔着打死带回去直接吃肉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