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作者:转山见水      更新:2025-10-13 11:18      字数:3803
  沈不念越是对自己现在的状态表现得不在意,奚未央就越是愧疚。什么叫做能活着已经是幸运了?沈不念他才十七岁,这是他一生之中最美好的少年时光,他所承受的一切,全部都是不应当的!
  奚未央深呼吸以平复心情,他对顾鉴说:当一条路已经被破坏了的时候,或许不念还有其他的选择呢?
  他已经是个大男孩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足够他为自己的未来做出决定了。
  奚未央说:不论到那时,他想要怎样做,我和你六师叔,都会尊重他的想法。他永远都是我的徒弟。
  顾鉴听罢,沉沉的答应了一声:嗯。
  从前十年,在玄冥山的日子过的太安逸,顾鉴不可否认,他的心性在某些程度上,其实有所退化。他固然有成熟的一面,但同时,他变得比真正的孩子和少年人,都更加贪恋此刻所能够拥有的安逸,也就是说,现在的顾鉴,心理上其实比别的同龄人,都更加抗拒长大。然而方才奚未央的话、以及沈不念终有一日将会做出的选择,这些无不在提醒着顾鉴,即便他再不愿意,他重新偷来的,这十余年无忧无虑的时光,终于还是就快要走到尽头了。
  ***
  三日后。
  长盈城。他乡客栈。
  一身松绿衣裳的青年走进客栈,他摘下了呆在头上挡风的幕篱,露出一张白净清秀得有些过分的面孔来,这青年生了一双极漂亮的桃花眼,天生便是副含情带笑的好相貌,虽则略微单薄高瘦了些,却是别有一股风流之态。掌柜的一时看他都看得有些呆,又总觉得眼前这人,似乎莫名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这位客官,是要住宿?
  是。青年走到柜台前,笑吟吟的说:久闻长盈城的无方节最是热闹,一直很想来看看,今年恰好路过,总算是有了机会。
  他从袖中摸出来一小锭银块,递给掌柜道:先住上半个月吧。他乡客栈,这名字真是特别,可比什么福顺、悦来,要好听的多了。
  掌柜听了这话,自然是高兴,他道:可不是。我这间客栈,是长盈城的老字号了,这还是我的曾祖父想到的名字,直到现在,有近百年了。
  百年
  绿衣青年低低叹道:百年的时间,数代人都做着同一件事情,很辛苦吧?
  嗐,这有什么辛不辛苦的。掌柜笑道:都是为了糊口罢了。
  客官,住店要登记一下姓名,不知您尊名是
  我姓秦。青年缓缓的说,单名一个羡字。
  好嘞!掌柜取出钥匙来,递给秦羡,秦公子,三楼第一间房。
  多谢。
  秦羡接过钥匙,正欲上楼,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男孩,却恰好从楼梯上飞奔下来,他一时没料到楼下有人,竟然直直撞进了秦羡的怀里,掌柜见了,赶忙三两步小跑过来,拉过男孩便训道:你疯跑什么!撞到了客人!快道歉!
  说罢,掌柜不好意思的同秦羡道:秦公子,真不好意思,犬子疏于管教,冲撞了您
  无妨。秦羡笑了笑,甚至伸出手去,轻轻地触了触男孩儿软嫩的脸颊,小孩子都这样,活泼些好,若是太沉闷,反倒该叫人发愁了。
  秦羡蹲下身去,与那男孩儿平视,他长得好看,总给人一种没有攻击性的感觉,是以那小孩儿也不怕他。秦羡笑着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
  男孩儿说:阿南。
  掌柜的在旁补充道:她母亲祖上是南方人,少年时迁居至此,只是山高路远,再加上家乡却也没有亲人了,所以多年来,总不方便回去。给孩子取这个小名,也算是聊以慰藉思乡之情了。
  秦羡了然叹道:原来如此。
  他对那男孩道:等你长大,若有机会,记得要带你的阿娘归乡去看看,知道吗?
  阿南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秦羡又温柔的摸了摸他的发顶,这才上楼去自己的房间。这家客栈将客房都收拾的十分干净整洁,三楼打开窗户,还能够看见不错的风光,秦羡抬起头望向天空,忍不住的开始思索,等到入夜之时,他能够从这里,看见绚烂的星河吗?
  计划又回到了最初。哈。
  秦羡的神情瞬间变得阴沉,他用力的关上了窗户,力气大到几乎要将木质的窗沿捏碎,他忍不住满是讽意的低语;早知今日,十六年前,为什么要让我失败?
  到如今,还是空欢喜一场。天意,你为何要这样折磨我?
  人的决心与狠心,总是一而再、再而衰、三而竭。就好像那些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卖儿卖女的人,第一次下定决心时,往往咬咬牙就同意了,可是一旦来了转机,告诉他们不用卖了,那么等到又一次遇到灾年的时候,父母再想要下定决心,必然会比第一次做出决定时,更加的艰难痛苦。
  人生之短暂,一如朝霜,死亡只是必然的结局而已。秦羡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未央,我会让你的生命,比你所能想象的更有意义。
  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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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皎皎:栓Q!你给我滚!永远不要再靠近我!!!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3章
  奚未央为迟迟没有定名的, 由思明镜所开辟的秘境灵脉,取名为弥盈。
  他在弥盈境中,校准了白昼与夜晚的时辰, 却暂时并没有引入四时节气, 只是使这一空间,维持在最令人体感舒适的温度。那座水上小筑被他又扩开了几间屋子,以作清修之用,奚未央在他们居住的区域附近,载满了各种各样的仙草奇葩。
  顾鉴的白天,某种程度上, 好像回到了童年时,他与奚未央一道居住的那几个月。事实证明, 当被奚未央想的时候, 他的确可以是一个极其严格的师尊。而等到白天必须要完成的一切结束,夜幕降临,星月悬在极近的天幕上,又倒映在一望无际的灵海之中, 奚未央就像是个小孩子一样, 喜欢赤着足, 披散着黑发, 在清凉的水中愉悦的踩着舞步。
  顾鉴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 学会了弹简单的琴曲, 在此之前,他原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会尝试去碰音律的,毕竟作为一个小时候学钢琴都苦大仇深的人,顾鉴对自己在这方面有多少天赋心知肚明。然而奚未央总有那样的魔力, 只要一想到,他在水面上跳舞的时候,是那么的开心,顾鉴就丝毫不觉得,练习琴谱是一件多么枯燥痛苦的事情了。
  是的。他的确没有天赋,但是他可以多练。
  顾鉴练琴的时候,奚未央总会坐在他的身边,闭着眼睛养神。奚未央时常不带嘲笑意味的和顾鉴说,他弹出来的曲子,可真像是小孩子学走路。虽然步履蹒跚、跌跌撞撞,方向却始终向着他而来。这样只此一份的情谊,远比他人指下的仙乐更令人珍惜和心动。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便到了顾鉴十七岁的生辰,奚未央发现,顾鉴最近总是很热衷于测量自己的身高,夸张的时候甚至能早晚跑去树下量一次,还要找借口说自己是在散步。奚未央听见这个理由的时候,反驳的话在喉头卡了卡,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不作声的配合着顾鉴把自己当成傻子。
  顾鉴原本合身的衣物,因为长个太快,过不了两三个月,其实就不再合身了,奚未央实在看不过去顾鉴乱穿衣服,他在自己的储物空间里翻翻找找,最后终于叫他翻出来了一身白衣,依旧是鲛纱与天丝混纺的材质,这样级别的法衣能够随着主人身材的变化而变化,且不染污秽,极其方便。奚未央和顾鉴说:当时其实做了好几身,除了你上次看见的那件墨紫以外,还有身枫红和竹青。我不大喜欢白色,可是你爹和司空晏都说我穿一定好看,硬要塞给我。
  顾鉴原本伸出去准备要接的手,顿时有些尴尬。虽然他很清楚,奚未央绝对不是那个意思,但顾鉴还是忍不住开玩笑道:所以,现在你准备把它塞给我?
  奚未央说:这倒不是,我是真的觉得,你穿白色会很好看。
  司空晏为奚未央做的东西,无一处不精致。就好像这身白衣,它并不是简单的白色,肩头与衣摆处,都用银线细细的绣了云纹,里衣柔软舒适,衬衣垂感绝佳,外衫如烟似雾。果真是人靠衣装,顾鉴换上了这一身衣裳,身材愈加修长挺拔不说,精气神都似乎更好了。奚未央盯着顾鉴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的看了足有好几遍,终于还是没能忍住,伸出手去,指尖飞快地在顾鉴的脸颊上蹭了一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