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作者:乌兮子      更新:2025-10-18 15:53      字数:3077
  他面子有点过不去,好像他很需要拥抱似的!他很小声抗议:“我才不要。”
  “不要就不要吧”,沈辞年轻轻拍他后背,“吃饭总是要的吧该抱够了,再抱下去鸡汤凉了,我们家唯一的小姑娘该偷偷伤心了……”
  米诗梦脸唰一下就红了,“先先生,我我我没偷偷伤心……”
  方恪听到沈辞年说“我们家”的那一刻,才真真切切感觉到了什么东西的改变。
  客房与次卧是不一样的。
  “我家”和“我们家”也是不一样的。
  他从这一刻起,竟然生了久违的归属感,他觉得……
  这里就是他的家。
  “哦”,方恪声音闷闷的,他松开了沈辞年的腰,有点不舍,但接下来沈辞年又握住了他的手,于是那点不快马上烟消云散。
  可能是因为家里来“客人”吧,桌子上的菜格外丰盛。
  有红枣枸杞乌鸡汤、有晶莹剔透的糖糕、有清炒小白菜、有松鼠鳜鱼、红烧排骨,都这么多道菜了,米诗梦竟然说锅里还炖着土豆牛腩,等炖软一点再上桌。
  直到米诗梦一句:“少爷今天回家,先生特意亲自去市场挑的乌鸡白凤”。
  方恪才恍然这一桌子菜是为他一个人准备的。
  就连沈蔺也是专程为他回来的:“小少爷您好,我是先生的家政总管,我为先生管财务也为先生管家事,以后会经常见面的。”
  从未有过的重视。
  怎么说呢,这个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由衷欢迎他回家。
  在厨房忙活了一整天的米诗梦做了一大桌子菜。
  开车跑了好几天市场的唐白渡按照沈辞年的要求买回来布置次卧的装饰,又帮着沈辞年给他的房间安上窗帘贴上壁纸。
  日理万机的沈蔺熬了好几个通宵,只为了在这一天腾出空回家吃上这顿接风饭。
  方恪不知道的是在他住院的这段时间几个人都陆陆续续去看过他,想看看他什么时候醒,想让他醒的时候身边有人陪着照顾。
  沈辞年更是从唐县到了a市就直奔医院,他在医院的时间几乎与方恪在医院的时间一样多。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人来过。
  苏楠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很憔悴,他根本不敢看方恪的样子,也不敢等手术的结果,他仅仅只是看了一眼手术室的红灯就快要晕倒,沈辞年扶着他在椅子上坐了一会,他就神情恍惚地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嘴里还喃喃着什么“讨债”什么“还来”。
  后来听人说,苏楠是去方家了。去干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苏楠被保镖赶出来的时候满身是伤。
  剩下两个是王灵心和王晓声,王灵心在手术室外哭天怆地,王晓声身上也透露着很深的疲惫,他不停地安慰女儿,用了很多力气才把王灵心拉住,不让失去理智的女儿冲进手术室去。
  这些事饭后沈辞年都告诉方恪了,沈辞年认为,方恪有知情的权利。
  方恪听完,呆坐了很久。
  “并不是没有人爱你,这世上至少有两个人爱你爱得发疯”,沈辞年搂住方恪,给他安慰,“尽管我不如王灵心和苏楠那样爱你,但我同他们那样希望你好好的。”
  方恪还在思考“不爱”和“没那么爱”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沈辞年接下来的话又让他更加迷茫了。
  沈辞年说:“我希望你好好的,做自己喜欢的事。”
  在大脑反应过来的第一个瞬间,方恪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沈辞年肯定是个引导型dom。
  沈辞年喜欢看别人在他的温柔引导下变好。
  自己喜欢的事……
  他喜欢什么呢?他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喜欢找死玩寻刺激,喜欢挑衅规章制度,喜欢离经叛道的一切。
  但那是过去了。
  其实他……他喜欢演出,喜欢坐在很高的地方弹吉他,但不想要太多观众,他想弹给三两个懂他的人听。
  其实他享受别人崇拜的目光,就像妈妈还在的时候,他是一个大学神,他很喜欢别人找他问问题或者借他的作业抄的感觉。
  他会觉得自己不是孤独的,会觉得自己被需要着。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就变了呢?
  现在还能重新捡起来吗?
  如果可以,他想让“明珠”开遍全世界,他想在他的酒馆们里循环演出。
  他想让深海里的这个坐标给更多他这样的人栖身之所。
  蚌用那么久孕育出来的怎么会是死眼珠呢。
  那是明珠。
  他想有一天人们提起他,能想到的不再只是叛逆。
  他想人们说:“他是个有功于人类的大英雄,他是个才华横溢的歌唱家,就跟他的天后妈妈一样。”
  沈蔺默默看着他,然后转身出去了一趟。
  再回来时,他手里抱着一个大纸盒。
  “抱歉小少爷,未经允许私自调查了您”,他将纸盒递出去,“这是我的见面礼,祝贺小少爷脱离过去融入新家。”
  方恪接过纸盒,打开,然后愣住了。
  martind-18e,世上最名贵的那把吉他,制造于旧纪元的1959年,历经几千年岁月洗礼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神话传说。
  当年在拍卖会上的成交价是601万美金。
  方恪小心翼翼把它抱出来,手指抚摸珍宝一样抚摸着这把吉他。
  忽然很想即兴弹奏一曲,献给苦难与过去,致敬希望与未来。
  几个人包括沈辞年都用鼓励的目光看着他,米诗梦更是眼睛闪着期待的光。
  那么,那就来吧,他不是扭捏和怯场的人,就把这当作一场家庭演唱会,唱给家人听。
  他坐上餐桌,指尖的旋律很温柔,但很坚定,就像那个人从始至终对他不离不弃的照顾那样。
  “北风剪碎烛火
  母亲眼眸沉入冰河
  父亲刀刃落下时
  我成为叛逆血脉的囚徒
  十四岁踏上跋涉的山路
  烟头烫穿每一个夜幕
  向每一个人献出铁链
  [请拴住我这条疯狗]
  他们说dom是项圈与温粥
  八千公里尘烟中追寻钟声
  高楼边缘跌落的风
  替我试过这绳结轻重
  功勋碑上刻满诅咒
  烈酒浇灌徽章生锈
  我的灵魂从黑夜搏杀到黎明
  换不来半寸信任的眼眸
  直到你踏过流言残雪
  握住我悬空的手
  [新年辞旧岁]这句话语
  竟比所有绳结都懂得禁锢
  你给的围巾是月光编织
  伴我走过这场坠落起始
  可昙花已预见凋零方式
  当雪埋尽来时的路标尺
  如今我站在新生路上
  却听见命运在收网
  我们掌心的春阳
  原是厄运稍歇的谎”
  “胡说什么呢”,曲罢,沈辞年眯着眼轻笑,“怪好听的,把最后两段去掉我会更喜欢。”
  方恪不在意地耸了耸肩,从桌子上跳下来。
  彼时无人料到这随意挥洒的笔墨,终究序成了来日更加苦痛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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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歌词我给你们写好了,歌……(疯狂暗示)[比心][让我康康]
  第59章 大清早胡思乱想
  厄运就像是一块黏在鞋底的口香糖,走到哪里就蹭到哪里,粘得到处都是,很难很难把它甩掉。
  那流言蜚语呢?它们像什么
  它们是一粒粒微不足道的沙子,一粒沙子最多只能迷住一个人的一只眼睛,让那个人迎风流泪罢了。
  一群沙子也不过是一个沙漠,只要沙漠里不起风,多的是天南海北的游客拍照打卡。
  起了风也不过就是危险点,沙子那么轻,打在身上其实不太疼,沙子是散的,压在身上也很容易挣脱。
  那……如果是一群时间很久了的沙子呢?外部不断将它们挤压,它们越来越紧密联系,终有一日,它们会变成沉积岩。
  终有一日,不痛不痒的流言蜚语会化为成见的五指山。
  积在那,像一块顽石,根深蒂固,无论用多少把辩解的铲、真相的凿。
  是搬不动的。
  愚公能移山是因为山就在他面前,看得见摸得着。
  人心里的恶呢?那些被故意放大的恶呢?
  揣摩不透也洗不干净。
  ……
  方恪很喜欢他送的大熊,这是开学前几个晚上,发现大熊不在窗台上反而被方恪抱到了床上的沈辞年率先察觉的。
  多大人了还要抱着玩偶睡觉,也不怕着了凉。
  沈辞年无奈默许了方恪小孩子的行为,只是半夜总会在方恪睡熟的时候进客房给他盖好被子。
  开学前一天,沈辞年敲响次卧的门,臂弯里是一条叠好的小毯子。
  “拿着”,沈辞年说完,见方恪愣住,伸手掰开他的胳膊给他塞进怀里,然后在他呆呆的目光中拍了拍他的脑袋,“这是你的小朋友的。或许它更想盖自己的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