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作者:
乌兮子 更新:2025-10-18 15:53 字数:3221
他的一生好像总是跟雪过不去,他生在隆冬,出生的那天下着几十年来最大的雪。
任青山找他的那天也下着大雪,雪好大好大,他手脚俱寒,耳朵都快冻掉了,他走神去看桌上的毛笔架,却忽然听见任青山在唤他。
“辞年”,他听见任青山说,“我交给你一个任务。”
“很难,前所未有的难,但也因此,我只能放心交给你。”
“我要你和王屿东、陈春枝一同组建玩家会,我要你们带领人类最后的希望,团结所有可以团结的力量,为人类求得新生!”
好难,一听就好难,御灵人仗着有些本事一直都是自私自利各自为营,要怎么才能联合在一起,就算联合在一起就一定有用吗?
但那时他只是凝重了神色,说:“好。”
他们用了很多年,当玩家会总部在一间破茅草屋里建立成功挂上横幅的时候,任青山好像终于松了一口气,于是没跟任何人打招呼,独自一个人踏进了灵界,再也没回来。
在他二十六岁那年,他被先生抛弃了,先生选择了去求新生,没有选择他。
三十岁是他人生最大的转折点,那天安全局门口有很厚的积雪,他戴着镣铐被押送到陈春枝的办公室。
陈春枝的办公桌上放着一把手枪。
陈春枝背对着他,在看墙上的一副落雪寒梅。
“我要交给你一个任务,为此我不得不先让你受很多委屈。”
“很难,你想象不到的难,但因此,我也只能放心交给你。”
彼时他鞭伤未愈,却在一瞬间选择了谅解。
“我要你用这把枪杀死我,然后在灵界自杀,我要你做完老师没能做完的事,但你必须隐姓埋名,我会抹去你的名字,包括你在老师墓碑上留下的那一个。”
“你会承受很多骂名,我要你去灵界卧底,我要你融入诡异,我要你在混乱的灵界建立起秩序,我要你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得到认可,然后在成为灵界主人的那一天,关闭灵界大门。如果你可以做到,我要你在成神的那一天牺牲自己,将灵界与人间彻底分割。”
“你会留在那里,当灵界与人间彻底分割,你永远都无法再返回,但……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求得新生的办法。老师没能成功就死在了那里,那里很危险,但你比任何人都聪明,都懂老师那句话指的是什么。”
诡异有好有坏,善良的诡值得利用。
这是任青山最后说的话。
他要得到认可,他要排除异己,他要在一个没有同类的地方蛰伏很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百年,也许是……千年、万年。
他当时是怎么回的呢,记不清是什么神情了,他同样只回了一个字:“好。”
这一个字里包含了太多复杂的情感。
有不堪重负的挣扎,有即将被世人抛弃的担忧,有对人间的留恋和不舍。
唯独没有:凭什么又是我的不甘。
沈辞年一直都是一个可靠的人,他如此可靠,以至于所有人都把希望押在他身上。
他如此可靠,他只用了大概几十年的时间就在灵界建立起秩序。
然后用了一千七百年走完那条只有他一个人的黑暗无比的路,成为灵界的主人。
接下来呢?接下来就是牺牲自己了。
他原本只是想要去人间再看一眼的。
他明明只是想再看一眼的……
他怎么看了一眼,就放不下了呢?他把那些希望、那些责任、那些信任都辜负了。
他死在灵界里的那天,他的尸体化作了深渊。
为什么是深渊呢?
人要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神
——承接所有人的苦难,给黎民带来新生。
当人类不再需要他的时候,他就该按照原本的计划,悄无声息地死去。
要怎么才能死得悄无声息
抹去所有人关于诡异的记忆,人们不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诡异来过。
抹去所有诡异关于人类和他的记忆,诡异会一直觉得新家就是他们一直居住的地方,他们会在一个没有其他物种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就跟人类一样。
这就是他应该做的事,让所有人都把他遗忘。
可是他……他怎么这么不舍……
他舍不得走了,舍不得就这么一走了之。
人类很快就不再需要他了,可方恪还需要。
等他替方恪解决完最后一个麻烦,再亲眼看着方恪走出来去拥抱新生。
他自然会离开,不留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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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早上洗头,晕倒两次,失去意识,醒来后右小腿无法控制,让120拉走的,现在确定住院[捂脸笑哭]
先挂请假条,后面出院后复更。(现在的状态是时不时晕厥……躺在床上都能晕倒)
第87章 他终于恢复记忆
沈辞年弯身捡起落了灰的项圈,用袖口擦干净。
雪白的衬衣袖子到底是染了脏污,沈辞年微微叹了一口气,收起那个精致的项圈。
彼时方恪并未意识到这个项圈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曾经有过机会,就如他心中所想那样,用一条牵引绳将沈辞年永远留下来。
至少在给出项圈的那一刻,沈辞年的想法很干净,只有一个念头,是:我愿为你留下。
至少这一世,会陪他平平安安渡过。
但现在,显然已经不可能了。
有点遗憾,但也没有什么。
……
夜色深浓,方恪坐在路灯下,身旁歪七扭八丢着几罐啤酒。
像什么
方恪自嘲地仰起头,看那些在路灯光芒下无所遁形的雪花。
像一条狗,一条丧家狗。
可明明是他主动把沈辞年弃养了不是吗?
是他不要沈辞年了。
怎么倒把他自己弄得这般狼狈,像个被抛弃了的怨妇一般
沈辞年是什么都好,沈辞年怎么能是诡呢?
沈辞年怎么能是带给他痛苦根源的诡呢?
他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诡异和人类的对立。
方恪三四口就喝了两罐啤酒,啤酒喝不醉,于是他进便利店又买了一瓶白的一瓶红的几瓶不知道什么乱七八糟的通通掺一起,混着喝。
他不明白他怎么就这么难过起来,怎么就这样优柔寡断起来,他这样果断粗鲁的一个人,他的那颗心到底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一定要这么藕断丝连。
乱喝混酒的后果就是头痛欲裂、精神恍惚,胃里很痛,很大概率是喝到胃穿孔了。
那又怎么样呢,活着没意思,喝死了也好。
他就要接着喝。
死了就不用纠结不用这么痛苦地一定要做出一个选择了。
方恪喝得跟个醉泥似的,感知力已经迟钝了,肩膀被拍了好几下他才感受到力道随之抬头。
他蹙起眉:是宋书衣那张讨人厌的脸。
“喂喂,我说你可不能再喝了”,宋书衣好整以暇地弯腰,露出一个贱兮兮的笑容,“再一不小心给喝死了,神主可就归我了。”
宋书衣自来熟地坐在方恪旁边的台阶上,语气不知为何有一丝惆怅:“其实人间真的挺好玩的,是吧?”
“关我屁事。”
“怎么不关你事呢”,宋书衣抬手拍方恪左肩,“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尤其是前世的你,你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仿佛事不关己,可就是因为你,我可能以后都没机会再来人间了。”
“不光是我,你家里的那个厨娘、司机,他们都不会再有机会见到人间的阳光了。”
方恪没吭声。
宋书衣自顾自说话:“你想不想知道你前世是个什么鬼样子我可以告诉你,你父母那些恩怨,我也可以告诉你,你现在就问,我时间不多,一会神主可能就要召我们回去了。”
“不感兴趣”,方恪只是仰起头灌酒,他的眼睛望向黑漆漆的天空,那里常年见不到一颗星星。
“我们很快就要回到天上去了”,宋书衣仿佛没听见方恪的话,自言自语道,“我们是从天上来的,每一个灵魂都是一颗星星,星星坠落到了人间,失去了光泽,也沾染了灰尘,那些灰尘就是各种各样的欲望。”
方恪莫名其妙听着有点难过,他忽然搭腔:“你是狗屁的星星,你们诡异是星星,那我们人类是什么?”
“你们是星星的过去”,宋书衣用双手撑着头,仰望着天空,“未来总有一天,你们也会回到天上,当你死亡,你的灵魂会脱离躯体,你会一直向上飘,你会变成一滴水,汇入一条天蓝色的河,一条从地上逆流向天上的河,河里的每一滴水都是一个人的灵魂,每一个善良之人的灵魂最终都会变成星星。”
“屁,死亡不就是终点吗”,方恪攥了下拳头,也仰起头,看着黑漆漆看不到希望的天空,“死了就死了,死了就是一捧土。”
“人是不可能变成星星的。”
“呵,你也知道啊”,宋书衣拍了拍腿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他今天没戴墨镜,脸上的神情就很明显,有一点伤感,有一点不屑,“这话就是你以前跟我说的,我当年也是这么回答的你。什么星星什么天河,我一个作家我都做不到思想这么天马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