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作者:
应歌夜月华 更新:2025-10-20 15:57 字数:3306
米与水的比例是1:10,这个份量能熬出浓度正好的粥,粥水里沁着大米里煮出的油花,稠稠地令人心安,喝起来又有足够的汤水,怎么样都很合适。
由于气候问题,亨廷顿公国畜牧养殖业比种植业发达,猪杂又是当地人不吃(不会吃)的部位,四舍五入就是不要钱——洗涮虽说也需要点人工费,可这个时代贫民的人工费也出奇的低廉。
这样一大锅的米粥,成本完全出在大米上,足足需要两个银币,再加上猪骨汤与猪杂,煮出来少说也能卖个700多碗。
一碗试吃装的猪杂粥定价10铜币,一砂锅大约是三碗多一些的份量,售价是30铜币。这样一大深锅的粥全数卖出后差不多能回收7000铜币,即70银币,减去满打满算3个银币的成本,还能净赚67银币,回报率相当高。
制作方式也相当简单,米粥是事先就熬在深锅里的,猪瘦肉、猪肝、猪心、猪腰、猪肺等猪杂则切成大小均等的片,用酱油、淀粉、食用油、胡椒粉抓拌均匀,分门别类地腌制上,一盆一盆放在冰箱里恒温冷藏。
等到客人上门,就烧热砂锅,加入一勺猪骨汤、大半锅浓稠度正好的米粥,放入姜丝,烧到滚开时加入客人点的猪杂,焖上八至十分钟至猪杂煮熟,再撒上少量枸杞叶与香菜搅拌一下,放入盐与白胡椒调味即可。
在食材充足时,食客只需买上一锅粥,其中添加的猪杂便也能随他们的心意调节种类。反正一锅粥配一份大约150g的猪杂,客人想要哪几种都可以随便点,凑到固定克数为止……还觉得不够的话,就花三铜币继续追加一份猪杂。
匠悠是打算一砂锅一砂锅地卖粥的,但考虑到新品刚推出,魔法师们或许不适应砂锅粥,于是仍保留了一碗试吃装的选项。
柜台上的炉灶上会常备一个砂锅,专门煮试吃版的粥。不过既然是试吃版,食客们对猪杂种类和份量就没多少发言权了。老板娘喜欢放哪种就放哪种,大概率会优先解决份量剩余最多的食材,一碗粥配50g猪杂,童叟无欺。
另外店里还售卖蔬菜,一份1铜币,可以直接加入粥里烫熟,也可以单独做成白灼鲜蔬,算是给这些魔法师们增加一些健康饮食。
虽说内脏这种东西胆固醇含量高,吃多了容易造成肥胖,可魔法中世纪的人大多还处于营养不良的范畴,又有几个人能够天天花上三十铜币喝上一锅粥呢?就算他们有钱,也不一定能排得上队啊……
比起炸鸡,煮粥算是容易的。夫妻俩一顿早饭的功夫便已经学会,不过由于暂时还没有合适的外卖容器,砂锅粥只提供堂食,也接受客户/渡鸦带着碗上门打包。
接下来便是新增的两种炸物:炸排骨与炸里脊。
由于肉质不同,炸排骨与炸里脊的裹粉需要多添加一些地薯淀粉,这样炸出来的成品会有一层薄薄黄黄半透明状的酥壳炸衣,味道更好。
今天送来的蔬菜里还有一大批地薯,匠悠想了想,干脆推出三种地薯配菜,分别是炸薯片、地薯泥与狼牙地薯。毕竟哪个卖炸物的小吃摊会不卖狼牙土豆这种人间美味呢?必须安排上!
削薯片、压地薯泥、切波浪形的狼牙地薯这种工作自然是交给迪米特里大叔,洗去多余的淀粉后该煮煮该炸炸该拌拌,一道道美味便能出锅。
早上十点,小吃店的菜单更新完毕,食材全部备妥。第一批餐点已经热气腾腾地等待售卖,夏尔丽与迪米特里仍在马不停蹄地备菜,今天没课的艾莉则负责柜台……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匠悠打开店门,瞬间就被眼前乌压压的人群唬了一跳:“不是吧,这个人数是不是有些夸张了?”
嘴里念叨着‘早起是不能早起’的魔法师们,今天已经口嫌体正直地在店外排起了长队,眼巴巴地看着小店开门,便迫不及待地鱼贯而入。
本来已经信心满满想好要点炸鸡、烤肠、奶茶的魔法师,忽地就看到了菜单上多出的一系列菜品,菜品的名字还很奇特,什么炸里脊、狼牙地薯、猪杂粥——每个字他都认得,却完全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佳肴。
“不管了,全都给我来一份。”来人已经受过昨天排队半天却没吃到炸鸡的苦楚,今天他特地早起排到第一个,就是为了获得随便点菜的自由。他也不管菜品好不好吃、内容是什么、能不能吃得下,直接将整个菜单从上到下点了一个遍,付过账后美美占下一张桌子等着上菜。
——嘿,巫妖老板的店,就没有会让人失望的菜品!
为了保证开店时出餐快速,匠悠她们是备好了不少成品的,一道道菜迅速装盘盛出,很快就摆满了一整张桌子:咕嘟咕嘟冒着泡泡的滚烫砂锅猪杂粥、香气逼人的炸物、浇着褐色肉汤酱汁的地薯泥、洒着红绿色辣椒甜椒的狼牙土豆……
食客吸了吸口水,端起碗、拿起勺便开始大快朵颐。
第131章 美食评论员
食客名叫奥利凡·文·斯特兰,他是王立魔法学院的一位魔法教授,他这人平素没什么太多的喜好,除了魔法研究以外就是爱吃。
当然,在亨廷顿公国这个美食荒漠,他对于美食的喜好长期处于不得满足的状态,只得在魔法研究这一方面拼命努力,因此年纪轻轻就拿到了王立魔法学院的学者认证与终身聘任。
除了担任魔法教授之外,奥利凡还是王立魔法学院的特约美食评论员,他自认在美食方面算是‘见多识广’,但奇妙的是,这家小吃店里卖的绝大部分食物,他既没见过也没听过,自然也没有尝过。
他能够认得出的便是炸鸡、炸薯片与地薯泥,单从菜品构思创意来说,这几样小吃算不上特别新奇,之前奥利凡也在别处尝到过炸制的鸡块、薯片与薯泥。但从味道、口感这两个方面来评判的话,这家小吃店的菜肴确实属于一等一的上品。
炸鸡酥香入味又多汁,真正做到了外酥内嫩;炸薯片切得极薄,若是举起来对着光瞧,都能看到薯片后的手指,酥脆不油,吃起来咔嚓咔嚓作响,蘸上番茄酱,更是一吃一个不吱声,一片接一片,非常上头。
地薯泥压制得非常绵软细腻,加入了奶油、黑胡椒与盐后,奶香味十足、又透着一点开胃的刺激。更绝的是浇在上面的褐色肉汁,拌匀之后,薯泥又香又滑,吃起来还有一股浓浓的肉香味。
奥利凡忽地突发奇想,把肉汁地薯泥当做蘸酱,用薯片和炸鸡蘸着吃,下一秒他两眼放光地呻吟出声:“太美味了!这实在是太美味了!脆乎乎的薯片和炸鸡外面裹上香滑的肉汁薯泥,一下子就能享受到三重叠加的美妙口感!肉汁简直就是万能蘸酱,恰到好处的咸鲜味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这三种比较常见的菜品都能做到如此美味的地步,他不禁期待起那些自己没吃过的食物了。
猪杂粥算是最特别的一道。洁白的米汤在砂锅里咕噜咕噜地扑腾着,粉褐色的猪杂上洒着绿色的葱花,从视觉效果上便足够吸引食客的注意。
“这是……大米与猪内脏?”奥利凡用勺子搅了搅猪杂粥,努力辨认着食材。
奥利凡吃过大米,但也只吃过南洋商人做的菠萝炒饭与米布丁,在他的印象中,这种植物种子本身没什么味道,更适合做成甜口的食物……和猪内脏一起煮,真的会好吃吗?
他半信半疑地舀了一小碗粥,仔细地吹凉到可以食用的温度,然后舀起一块疑似猪肺的部位放入口中,他略一咀嚼,瞬间瞪大了眼:“这、这是……!”
猪肺的口感非常奇特,吃起来很像柔软的海绵,每嚼一口都会挤出被猪肺吸收的美味汤汁。猪肺里面还有脆脆的部分、像柔软又单薄的骨头,嚼起来嘎叽嘎叽,非常带感。
“这脆脆的部分,是气管吗?”奥利凡一边很有科研意识地思考着,一边又往嘴里塞了第二勺,这一次他品尝到的是柔软的肝脏,有一点淡淡的苦味,但不难吃,更像是q弹柔软的花生酱……嗯,真是奇妙的体验!
猪内脏被清洗的非常干净,一点腥味、杂味都没有,反而浸透了肉汤、米粥与枸杞叶的香气。恰到好处的咸味与稠稠的大米完美地结合,既美味又解渴。
瘦肉的部分也很嫩,吱溜一下就滑下喉管,让人有种吃了又觉得没享受够的遗憾感……而奥利凡最喜欢的则是肥肠,嚼起来有些韧性、特别带劲,每一口都有鲜香的肉汁裹着油脂的香气溢出,让人越吃越上头!
——爱了!爱了!他已经彻底成为了猪杂粥的俘虏!
一碗粥下肚,奥利凡舒适地呼出一口热气,忍不住又给自己盛了一碗。在等粥放凉的时候,他再一次对盛放着炸物的小篮子伸出手,这一次他品尝的是炸排骨与炸里脊。
“咦?这味道,和炸鸡不大一样啊。”
出乎他意料的,炸排骨有些甜,甜脆甜脆的面衣薄的惊人,很容易就能吃到排骨肉。他最喜欢的便是排骨边缘那炸的干干脆脆、圆溜溜的面衣,那是面糊在油的高温下凝结出的精华,第二喜欢的就是排骨内里,附在骨头上的那层可以轻松撕下的肉膜……嗯,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