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85节
作者:
疯狂的石头怪 更新:2025-10-20 17:13 字数:2919
等级:1
亲密度:无
力量:13
敏捷:20
体力:20
耐力:8
精神力:5
天赋:血瀑:吸血鬼卫兵体内恒定有名为血瀑的鲜血魔法,并且以消耗血液为代价,换取维持这一魔法的消耗。
技能:血爆:引爆体内的吸血鬼血液,在顷刻间爆炸成一团具备浓郁腐蚀性的浓雾,将敌人笼罩。
评价:作为死士的吸血鬼卫兵,从不介意以死亡的代价,来回报自己所效忠主君对它们永恒生命的恩赐。
尽管这往往被旁人视作是邪魔的“蛊惑”。
但“不朽”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吗?
芙琳吉拉惊异道:“大人,你怎么把我存放在书房抽屉里的戒指召唤过来了,这东西纯粹就是个装饰品,能有什么用?”
般若略带嘲讽的声音响起:“蠢货,对你以前这只是装饰品,但对现在的你——呵,你能打得过几个低等血族?”
芙琳抬高了声调:“傻大个儿,你是不是想打架?别以为你比我厉害一点,我就怕你了!”
洛萨揉了揉眉心。
打吧,打吧,只要你们别让我仲裁,怎么都好说。
第86章 出征
天色已晚,月明星稀。
洛萨趁着芙琳和般若对峙的时机,悄咪咪溜到门外透气。
尽管外面的空气也并不清新,能够若隐若无地嗅到距此不远处的马厩里,传来的淡淡的牲口味儿。
但绝大多数人都不认为这是什么难闻的味道,睡到牲口棚里的农奴也不在少数。
在洛萨的老家——阿尔高,一旦面临暴风雪的天气,能和牲口们挤在一起取暖,那属于难得的特权。
刚出门,就看到蹲在墙角的汉斯露出尴尬的表情:“大人,如果我说我没在偷听,你信吗?”
“我相信你,不用解释。”
洛萨拍了拍他的肩膀,汉斯是个实诚人,肯定是担心他的安全,才特意守在了门边。
“只是任由她们二位打,不会有事吗?”
“放心,她们有分寸。”
洛萨突然开口道:“汉斯,在你们那个世界里的条顿骑士团国,如果遭遇巨龙这样的超凡生物的袭击,该怎么做?”
汉斯不假思索道:“攻城弩,魔法,或是强大的圣骑士,应该都能派上各自的用场。”
“而且,大人,我们条顿骑士团国也是拥有巨龙骑士的,尽管那只是一头陆行瑞典龙。”
洛萨愕然:“是这样啊。”
他对这些一无所知。
当初设计游戏背景时,许多地方都是空白的。
就比如背景里只是捎带着提了一句美洲大陆,可内里的细节,根本没有填充。
究竟是伊比利亚人横扫八方,占据整个中南美,还是高卢人雄踞海外,亦或是如前世历史上,盎撒人雄踞北美?
这些都没提到。
但对于一个真实的世界,这些自然都是不可能空缺的。
文案和剧情,对于塔防游戏而言,重要归重要,但可以随着后续更新,逐渐完善,此前留白就好了。
看样子,这一部分“留白”,应该是随着游戏衍化为世界,而自动被填充上了。
“唉,第一批六星扈从里,居然没设计一条巨龙,不然就能像权游里的龙妈那样,骑着龙横扫世界了。”
昨日巨舰系统里,高级扈从里,拥有神话生物血统的也不少,虽然没有龙女的存在,但能与之媲美的也有很多。
比如芙琳吉拉,在解锁精英2模板后,所能使用的暴君化,化身成的鲜血暴君,就是不逊于巨龙的恐怖生物。
就是这门槛实在太高。
要想完成精英二,需要先把五星和六星扈从升级到满级,精英化后,等级归零,属性不变;再提升至满级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精英化。
四星及三星只有精英一,一星和二星则是达到三十级就是满级了,他们根本没有继续发掘潜力的可能。
“今天早些休息吧,明天要行军,还可能遭遇萨拉森人渗透进来的游骑...别忘了,就连一伙沙漠盗团的首领,都能掌握一定的超凡力量,作为拜火教世界最位高权重的两位君王之一,萨拉丁的麾下,也一定会有超凡的存在。”
洛萨替汉斯整理了下罩袍上的褶皱,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是他手底下唯一一个可独当一面的人才。
虽然汉斯随着升星,掉了一级亲密度,从崇拜降为了信赖,但那是因为品质提升才导致数值缩水。
说白了就是汇率变了,原先一百点亲密度就是崇拜,现在得三百点。
而不是汉斯真对洛萨产生了什么意见。
他的忠诚,也丝毫没有辜负洛萨的培养。
“是,大人。”
汉斯语气微顿,又补充道:“所以大人,你今晚要替我巡视营地吗?”
洛萨一阵心虚。
他轻咳了声,连忙从衣服里掏出印有鲍德温四世私人纹章的委任状:“还是由你来吧,毕竟,你已经被陛下擢升为耶路撒冷骑士团的司令官了,这属于你的职责。”
汉斯有些惊讶:“司令官?”
在他的世界里,条顿骑士团国也有类似的框架,司令官位高权重,是他此前,毕生都不敢想象的权位。
洛萨拍了拍他的肩膀:“嗯,好好干,这是你当之无愧的。”
汉斯拿着“委任状”,借着月光看了许久,脸上仍有种不真切的感觉。
“等等,不对啊。”
“不是说让我早点休息吗?”
...
返回到大殿里时。
般若似乎并未真的跟芙琳发生冲突。
后者气鼓鼓地看着洛萨。
洛萨心里咯噔一下。
琢磨了一下,回过味儿来,合着你们两个是在演给我看?
我不盯着,就没打架的必要了呗?
他很生硬地扯开话题道:“芙琳,这枚石像鬼戒指既然曾属于你,那你来教教我,它应该怎么用?”
芙琳没好气道:“注入魔力就好了,但召唤出来的士兵一旦死去,就得等一整天的时间,使石像鬼戒指恢复充能。”
“这其实是我们采佩什家族的信物,就像您手上佩戴的纹章戒指一样,主要用来盖戳的。”
“你们鲜血王庭还真是财大气粗。”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可惜了。”
“什么?”
“没事。”
洛萨可惜的是,当初为什么没给芙琳吉拉设计一柄厉害的法杖,或是给般若设计一套全身铠甲。
即使她们两个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宝物。
洛萨虽然已经让马勒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铠甲,但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对般若有多大用处。
纯粹是若以血肉之躯在敌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
…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洛萨整理好衣甲,戴上了顶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萨内特盔”。
不得不承认,这顶头盔从正面看是有些丑陋的,但对洛萨而言,实用性更重要,而且丑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具备威慑力。
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装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已经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装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还不如等哪天抽出来东帝国或是萨珊的具装骑兵军营,训练出专门的骑射,与冲击力俱佳的具状铁骑。
他自己骑佩有鳞甲马铠的坐骑,也只是一种显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战场时,他肯定会另行更换坐骑。
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他们手持两米余的骑枪,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骑着驮马的轻装军士服务,在行军时,他们会卸下身上的部分装备,将负重分配到驮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