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成了年代文女主的炮灰恶婆婆 第17节
作者:
青光更多 更新:2025-10-24 13:24 字数:3609
居然是猪肉大葱馅儿的!
杨军媳妇闭着眼睛,细细嚼着,不舍得咽下去。
她忍不住看向了杨梅,第一次发现杨梅身上的优点。
刚才杨梅要是不管不问,狗蛋不知道还要哭多久,她会感到很难堪。
可要是杨梅大张旗鼓地自己把饺子送过来,让所有人都看着,她更难堪。
只有现在这样,让大丫悄悄地拿过来,才是最稳妥、最照顾她的尊严的做法。
一饭盒饺子,除了杨军媳妇吃了一个,杨梅吃了三个,剩下的都让狗蛋和大丫吃了。
大多数都进了狗蛋的肚子。
杨军媳妇本来想要留下来几个,毕竟这么宝贝的猪肉馅白面饺子,都被吃光了可说不过去。
可她一让狗蛋停下来不吃,狗蛋就要嚎。
就这样,一大饭盒饺子都被吃光了。
杨军媳妇亲自去送饭盒。
“多谢你。”杨军媳妇低声道谢。她虽然一身毛病,可是好坏还是能分得清的。
“都是大丫吃的,跟你有什么关系!”杨梅没好气地道。
“我家里没啥好吃的,等我晚上给大丫送几个鸡蛋去!”杨军媳妇不好意思地道。
“明天我还来地里,你就给大丫带一个煮鸡蛋就行,她吃不了多少。”杨梅并没有直接拒绝。
干了一上午的活,这一大片地才拔出了不到五分之一的草,一大半还是黄莹儿自己干的。
杨梅感到很是无力。
“咱们回家吧。”杨梅对黄莹儿道,“吃了饭我下午还要去矿上。”
黄莹儿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道:“等下午我再来,用不了几天就干完了。”
“你下午在家,收拾收拾家,再把大丫的被子做出来。”杨梅不赞同地道,“等明天我跟你一起来。大丫下午要睡觉,不能一直在地里晒着,再晒病了。”
听婆婆的话准没有错,黄莹儿乖乖地应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杨梅很是郁闷地问黄莹儿:“你觉得我有没有什么地方跟旁人不同?”也许自己身上有什么隐藏技能,只是自己没有发现而已。对于自己没有金手指这件事情,杨梅很是耿耿于怀。
“不同的地方?”黄莹儿想了想,道,“您跟旁人不同的地方多了去了!”
杨梅高兴地催促:“快说说!”
“您厉害啊,谁都不是您的对手,从国营饭店的服务员到杨军媳妇和潘寡妇,都不是您的对手!”黄莹儿一脸崇拜地道,“您还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娘以前都没教过我!”
这算是什么金手指,杨梅很是失望。
看着自家婆婆脸上失望的表情,黄莹儿想了半天,眼睛一亮,道:“我知道您哪里不同了!”
杨梅的眼睛也跟着亮了起来,难道真的有什么隐藏的金手指被黄莹儿发现了!
“您特别会吃,特别能吃!”黄莹儿掰着手指道,“早上吃完不一会儿,您都能吃得下去,老话说,能吃是福,您福气满满啊!”
“……”得了,自己还是别问了,这明显是在自取其辱啊!
回到家里匆匆吃了饭,杨梅就去矿上了。
看着已经建好的一排排的厂房,杨梅忍不住在心中感慨,自己民族还真是有潜力,太适合搞基建了!这才七十年代就已经显露无疑。
她一直想要了解一下陶国的历史,可是根本就买不到历史书,周围一个念书的人都没有,想借本看看都不行。
翻译工作做完,天已经黑了。
张子兴已经在等着他娘跟他一起回家。
杨梅却磨磨蹭蹭地不走。
沈思还在处理后续的工作,看到站在一边的杨梅,无奈地道:“你有什么事儿求我,直接说。”
“我想让明天去梧桐市采购机器的人帮我捎一封信给我二儿子。”杨梅厚着脸皮道,“他去当兵了,我挺惦念他的。”
“他在梧桐市当兵?”沈思很快否决了自己的话,“军营应该没在市里。”
“所以我才不好意思开口。”杨梅觉得自己的老脸有些发红,“我不让他白捎,给钱。”
看着杨梅可怜巴巴的样子,沈思心软,道:“那你明天早上一早把信送来吧,我让他给你捎去。”
李秘书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自己的大老板,向来是公私分明的, 怎么现在就开始妇人之仁了呢!
杨梅还是不走,站在那里看着。
“你还有什么事儿?”沈思无奈地问道。
“您什么时候回去睡觉?”杨梅像个小媳妇似的,委屈巴巴地问道。
沈思心中一动,这句话,似乎还是很久很久以前,他娘活着的时候问过他,那之后就再也没人问他这句话了。
“今天回去的会早一点。”沈思语气平静地道,他不喜欢别人察觉到自己的情绪变化。
“太好了!”杨梅高兴地道,“我在家等您啊,我不会写字,得您帮我写信!”杨梅自然是会写字的,可是现在她就是个不认识字的恶婆婆人设,总不能突然会认字吧?
沈思无奈地点头。
李秘书看着自家已经没有了底线的大老板,想要提醒大老板,眼前这可是个普通的村妇,不能让人家随便拿捏。
回到家里,杨梅吃过饭后,就坐在院子里等着沈思回来。
她自然不是想自己那个便宜儿子要给他写信。
她只是想要写一封信,管束一下张子旺。看看能不能阻止他将那个女知青给娶回家。
第29章 不想做炮灰
虽然女知青是无辜的,即便是后来报复他们全家,杨梅还是觉得女知青没什么错误。
可是她并不想跟女知青扯上关系。
女知青跟她, 这不就是明显的年代文里,女主和恶毒女配的区别么?她还是那种配角都排不到前面,只为了招读者烦和被反复虐的炮灰女配,甚至连女配都算不上,就是个纯炮灰。
要是剧情推动里,就需要一个她这样的炮灰呢?就是那种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没法摆脱的炮灰命运呢?
越想越觉得可能,杨梅最后得出结论,自己最好还是要远离女知青,这样是不是就能原来原主上辈子的剧情走向,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就是这么回事,杨梅对自己的推断很是自信。她很快就想好了要写的内容,专心致志地等着沈思回来。
沈思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比往常要回来的早很多。
杨梅谄笑着迎了上去,沈思看也不看他,拎着公文包就要进屋。
“进来吧!”沈思迈着大长腿,扔下三个字就回屋了。
杨梅怔了怔,确定自己没有幻听,才吆喝着张子兴和黄莹儿一起进了沈思的屋子。
自从将这间房子出租之后,杨梅就再也没有进来过,现在一看,这屋子就跟没人住过一样,租出去的那天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就连柜子上的那瓶花,也活得好好的,像是刚摘下来一样。
要不是炕上有一个迭的跟豆腐块一样方方正正的被子,杨梅都怀疑沈思到底在没在这里住。
沈思从公文包里拿出信纸和笔,道:“你说我写。”
杨梅没心思再打量沈思的房间,连忙将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说了出来。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在意沈思的速度,后来发现沈思的字不仅写的好看,龙飞凤舞,是现代人没有的风骨,还写得快。
最主要的是,沈思写字时候的样子,真是太迷人了!
这高挺的鼻梁,这剑眉、这深邃的眼睛、这高挺的鼻梁,这好看的下颌,这专注的神情。
怎么看怎么好看!杨梅不错眼地盯着沈思,赏心悦目极了。
一会儿工夫,一封信就写好了。
“我给你读一遍?”沈思问道。
杨梅连连摇头道:“大老板写得信还用再读么!我明天让子兴拿给李秘书啊!”
“放我这里就行了。”沈思不解地道,“我明天拿给要去梧桐市的人就行了。”
“我要回去看啊!”杨梅脱口而出,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找补道,“我虽然不认识, 可是大老板的字龙飞凤舞的这么好看,我回去得好好看看才行!”
沈思的脸有些发红,最后也没阻止杨梅把信拿走。
张子兴看看沈思,再看看自己的娘,他发现他娘比以前更厉害了,不仅能拿捏住他们,连大老板都开始乖乖听话了。
回到屋子,杨梅将信又细细地读了一遍,看看自己要表达的意思有没有表达清楚。
“娘很记挂你,从你参军之后,娘吃什么都不香,已经瘦了。”——你娘想你。当然这是假话 ,杨梅最近绝对胖了。
“你过得咋样,在军营里还习惯么?”——爱咋样就咋样,不过是场面话,除了感动别人,反正感动不了自己,杨梅对自己的便宜小儿子根本没啥感情。张子兴好歹被她揍了两次,稍微有点感情了。
“娘以前反对你当兵,后来慢慢想明白了,当兵好啊,保家卫国,为娘争光,还能让你变成个顶顶厉害的人,保护娘。”——一顶高帽子扣上去,才能接着往下忽悠。
“你在部队里,要好好训练,要多锻炼自己,多做好事,不要有任何杂念,专心做好一个兵,给娘争光!”——终极目的,好好当兵,别跟什么女知青之类的产生交集。
“家里一切都好,不用挂念,好好当兵!”——演戏得全套,感动人心的老母亲形象这不就立起来了么?
杨梅对这封信很满意。看着看着,她突然脑门冒汗,自己那个便宜二儿子认字么?
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杨梅终于想起来了,自己最心疼小儿子,咬着牙供小儿子念书,小儿子一路念到了初中毕业,是整个大杨村学历最高的人了。
原主的记忆这么模糊,杨梅猜测,是不是因为一生的记忆太痛苦了,所以她把所有人所有事儿都忘掉?
第二天上午,杨梅又是去地里拔草。
今天早上,她索性带上了半饭盒的白米饭,又装了一些油渣,还装了一点小咸菜, 带了两个小勺子,给两个孩子用。
今天再干活,杨梅就比昨天干得快了一些。
好歹是个高材生,这么点地里活怎么能难住她?
刚在心里嘚瑟完,杨梅就累了。
夏天马上就要到了,天儿一天比一天热,杨梅擦着额头上的汗,决定休息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