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
阿哩兔 更新:2025-10-31 19:13 字数:3204
深夜的海水很冷,呼出去的热气霎时间凝结成白色的雾,他的四肢僵硬到抬起都困难,他却不肯停。他想着,就算是死,也要死得离自己的家近一点。
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海面上飘来一根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浮木,他抱着那块浮木终于得以歇息片刻。
然后,……然后不知怎么就晕了过去。
絮林废了好大力气才开口:“是你们……救了我吗?”声调嘶哑,像喉咙里嵌进了无数刀片。
“是啊。”男人说,“我们出海捕鱼返航,看到你一个人漂在海上一动不动,还以为你死了呢。你咋回事啊?”
他舔舔嘴唇扯了个谎:“……我和我朋友出海玩,不小心落了水,他们没发现我。”
“哎呦怎么可以这么粗心呢,这都什么朋友啊。”
“去。”女人推了他一下,示意男人别口无遮拦地乱说。
“那你朋友有电话吗,我帮你联系他们。”她提议,“我们住在十区,要不让你朋友到十区码头来接你?”
十区。
絮林心中一动,道:“不用了,那里离我的家很近,我可以自己回去。”
“你家住哪里啊?”
“十三区。”
这对夫妻俱是一惊:“十三区,那不是……”
絮林一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着承认:“是,是贫民窟。”
四个小时后,絮林站在船头,远远看到了十区的码头。
岸边停泊着不少渔船,渔民们在船上卸货,抽烟,嬉笑怒骂,岸上土黄色的小狗成群蹦跶,这种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的日子,是絮林想念了许久许久的美梦。
快要到家的喜悦让他连身上的痛都忘得一干二净。
他问身后的女人:“请问有钳子吗?”
“有。”正蹲在地上理网的女人闻言,起身从工具箱里翻出一个铁钳递给他,问,“你要这个干什么?”
絮林卷起裤腿,他的左脚踝上,戴着一个金制的脚镯,脚镯严丝合缝地贴着他的脚踝骨,是不用外力完全取不下来的东西。
好在他这阵子瘦了很多,镯子松了些,有了缝隙,絮林将钳子从缝隙中伸进去,一使力,镯子咔哒断开。
他把镯子递给女人。
“我身上也没什么能感谢你们的东西,这个给你吧,熔了也能换不少钱,算是我的谢礼。”
其实给絮林换衣服的时候女人就看到了这个脚镯,做工精细,重量很足,内圈还镶了十几颗暗红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她当时还以为絮林是某个富家公子哥落难,因此在听到絮林说他是十三区的居民时,才那么的不敢置信。
女人连忙推辞:“不不,这怎么能行,这太贵重了!”
“你拿着吧,就当我买了这件衣服。”絮林扯了扯身上的老头衫。
女人面露窘色:“这都是旧衣服了,不值钱的。”
“那……给我五十块钱吧。”
“五十……五十块钱?”
“嗯,就当我卖给你们。”絮林笑得两眼弯弯,道,“五十,正好是我回家的路费。”
船靠岸后,絮林就迫不及待跳下船,奔向十区的码头售票处。
跑出去没多远,女人急匆匆喊他:“哎小伙子你的衣服!”
她手上捧着那套洗干净的侍应生衣服要来追他,絮林远远地喊:“我不要了,麻烦你帮我扔了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女人愣愣的,不知道把手上这件衣服如何是好。她并不认识邮轮服务生的工作服,摸着是好料子,只知道很贵,这么随意地叫她丢了,一时间还有些肉疼。
她返回船舱找男人拿主意,男人正对着光照着手上那只断了个口的金镯。
女人很不安:“老公,把这东西收下真没关系吗?”
“没事,坏了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况且那小子是十三区的,十三区都是穷人,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大概是某种仿制品吧,不收那小伙子也犯倔,收了就收了吧。”
“我的乖乖,这赝品做工还真不错,宝石怎么这么亮……待会儿去店里修一修,给咱闺女当礼物,她肯定喜欢这种漂亮东西。”
女人想到刚才絮林信誓旦旦让她拿这镯子去换钱的态度,完全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她心绪不宁,放下衣服拿出手机搜,搜了一圈,手哆嗦起来。
男人见她盯着手机抖个不停,头伸过来看:“怎么了你?”
这一看,也惊住了。
他们手上的这只金镯,和多年前,主城丹市某拍卖会以天价拍出的那只金镯一模一样。
男人数着成交价后面的零,两夫妻的手一同哆嗦起来。
“这,这赝品原来仿的是这一件啊,做的跟真的一样……”
“……”
“……”
“这不会是正品吧?”男人慌得快托不住手里的东西,“那小子……那小子该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这镯子一看就知道戴在他脚上有段时间了,谁会想不开往脚上戴一个取不下来的赃物?”
“那这玩意儿,怎么弄啊?”
两个人跌跌撞撞追出去,絮林早已经买好了去十三区的船票,登上了回家的船。
他倚在船头栏杆上,用剩下的五块钱买了根烤肠,迎着海风吃得满嘴流油。
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再次登上十三区的土地。
十三区的码头很小,海边礁石处大大小小的缝隙里堆满了久未清理的垃圾泡沫,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腥臭与挥散不去的潮湿霉味。
时隔六年,一切都没有变。
岩雨乡之所以叫岩雨乡,是因一年四季阴雨不断,天空永远灰蒙蒙的,雾气弥漫。
这里最常见的就是逼仄阴暗的街道,里面可能随时会跳出来几个抢钱的小混混,嚼着不知道还有没有滋味的口香糖,手里拎个啤酒瓶或者棍子,在蝇虫环绕的垃圾桶旁边叫嚣着让你把钱拿出来。
下过雨之后,泥泞的地面上会铺满深深浅浅的水洼,街道边矮小的居民楼不隔音,这家叫骂那家打麻将街头巷尾能听个清清楚楚。
十三区的环境侵蚀了这里的所有人,大家都吸着劣质的空气,散发着同样被虫蛀过的气息,用一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各自没有前途的未来,被酒精麻醉的腐烂肢体僵硬地舞动,及时享乐地苟活着。
絮林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无数次想要逃离,可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历经了这么多事,他发现自己最终还是只能在这个地方找到自己的归属。
岩雨乡路面湿滑,絮林循着记忆中的方向往前走。
穿过狭窄的巷道,走过几座石桥,他远远地看到了一栋建筑的顶尖。
絮林嘴角上扬,由走改为小跑,往那个建筑物跑去。
那是一座三层的学校。
现在是上课时间,里面传来学生们的朗朗读书声。
校门口的岗亭处,有两个男人一蹲一站。
蹲着的那个很胖,叼着根烟,站着的浑身腱子肉,像是无数只蜜蜂在他骨骼血液里成了精,将他叮成一个肌肉馒头。
两个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
絮林被他们的笑意感染,也跟着笑起来。
他走过去,喊:“小胖,石头。”
“谁呀敢直呼你胖哥……小林哥!!!”
小胖和石头原本还在为被人叫了幼年时的绰号而不爽,看到来人是絮林后,小胖的烟掉在了地上,石头也愣住了。
“小林哥?”
“真的是你啊!我没看错吧我的妈呀!!”
两个大块头惊天动地地跑过来把絮林抱了个满怀,絮林被这俩馒头用力一挤险些当场成了堆肉馅,挣扎着在夹层里探出个脑袋吸了口气:“你俩,松开点,压死我了……”
俩馒头片不撒手,小胖红着眼睛笑得跟哭似的:“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我都想死你了!”
“六年了,你知道六年有多久吗,你知道老师,知道我们有多挂念你吗!这几年你家都不回,你怎么这么没良心啊你!”
絮林闻言,鼻子一酸,低声道:“对不起,是我不好……”
小胖吸了吸鼻子,后仰着脑袋看了眼絮林,忽地就哽咽了:“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啊?是不是没好好吃饭?”
絮林眨了眨酸涩的眼睛,深吸一口气,摇摇头:“哪有。”
两个馒头终于舍得松开他,絮林问:“老师呢?”
石头用胳膊一抹眼睛,道:“哦,他在里面,我去喊他!”
小胖和絮林在校门口等。
絮林深深地打量着学校的全貌,说:“这里建的真好。”
小胖说:“可不嘛,老师把全部的心血都砸在这上面,能不好吗?当初工人们干活的时候我全程都盯着呢,谁都别想在胖哥眼皮底下偷工减料!”
“你和石头现在都在这里上班?”
小胖说:“是呀,学校里现在教师不多,老师一个人身兼数职,有的时候忙不过来,累得饭都不准时吃,而且有些混蛋看老师建了个学校,红眼嫉妒,总想挑着机会就来欺负他,我和石头守在这里,一个是方便照顾他,一个是防着那些人,有我俩在,看谁敢找他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