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作者:川川川上      更新:2025-11-03 16:12      字数:3192
  天空逐渐转变为更加深沉的黑色,而雨也变小了,尼格玛意识到,哦,是时候可以离开了。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是其实又没什么可说的。他看着旁边那个人拿起伞,准备离开。
  黑色的风衣衣摆被风刮得微微飘动,那人走到零星的细雨之中,也没撑开伞。正当尼格玛以为那人就要这么走开时。
  那人却看向尼格玛,给他了一张名片,“如果你感觉自己真的有才能的话,就去韦恩集团吧,你会有一份工作。”
  “爱德华·尼格玛先生。”
  尼格玛听到自己的名字被这人以一种轻柔含糊的语调念出,不由得浑身一激灵。
  随即他意识到,自己抱着的纸箱文件被风翻开了一角,那里有自己的签名。
  尼格玛接过那张名片,那张名片上写的是“托马斯·韦恩”。
  后来他试探着去了韦恩集团,通过了测试,入职了韦恩集团。他也知道了托马斯·韦恩的所有事情,包括他11岁时父母双亡,以那么小的年纪却支撑起了韦恩集团。
  果然托马斯韦恩是个聪明人,所以才能欣赏自己的才华!他真是太有眼光了!
  虽然进了韦恩集团后,尼格玛的生活比之前要好多了,他在研发部,甚至还能凭借自己的脑瓜子获得优秀员工。然而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觉得生活应该更“有趣”一些。
  那位托马斯·韦恩,那个有趣的谜团,那位聪明人,应该会带来更加令人兴奋的东西,他会给自己带来更加、更加迷人的未来。
  现在,这位托马斯·韦恩,自己承认的聪明人,正充满期待(并没有)、用如此赏识的目光看向自己(看工具人的眼神),他的笑容充满了鼓励(只是普通的笑容),他浑身都写满了“尼格玛,你可以”(不要虚构情节好吗),自己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我可以,当然,我是说,我能行的,先生。”尼格玛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我愿意。”
  他心情激动,直接一把抓抓住了林恩的手,林恩有些微妙地低头看了看,心想这人到底什么毛病,动不动就喜欢抓别人手。
  但林恩也懒得尝试挣开,他说:“很好,那么爱德华,现在开始你直接听命于我,不必再去研发部了。”
  爱德华,天呐,他叫我爱德华,尼格玛激动得人都快冒烟了,这是何等的看重!他们俩简直就是路易十三遇上了黎塞留,威廉一世和俾斯麦!定能共创佳话!还哥谭一个朗朗乾坤啊!
  而到时,他爱德华·尼格玛,就会获得众人的崇拜与艳羡!所有人都会为他的聪明才智而折服!
  “那么,爱德华,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林恩说道。
  是什么?莫非要研发什么高端秘密武器,还是调查哥谭高层的密辛,亦或是制定一个宏大的控制哥谭的商业计划?!尼格玛浮想联翩,觉得自己正在走向人生巅峰。
  “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帮我找一位在下水道里的朋友。”林恩微笑着,看着尼格玛。
  尼格玛:“啊?”
  不要相信坏男人的话,会变得不幸。
  这是一句至理名言,但彼时的尼格玛尚且不懂得这个道理。或者说,他觉得自己飘零半生,正逢明主,觉得眼前之人简直是哥谭最有眼光的好人。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林恩的boss直聘。
  这就是他数天后,一身污垢,臭烘烘脏兮兮出现在哥谭下水道的原因。尼格玛的西装破破烂烂,整个人活像是在街上乞讨了半个月。
  “我讨厌哥谭!!!”他如此悲愤地想着,双腿都在打颤。而一只人形大鳄鱼,正眼含凶光注视着他,那张大嘴张着凑近尼格玛,一口就能把可怜的尼格玛头咬掉,长久没刷牙的臭气熏得尼格玛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沦落成这样的原因,要从哥谭的鸡开始说起,但是在那之前。
  再重复一遍,不要相信坏男人,会变得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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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终于入v了,感谢大家订阅,鞠躬,jpg
  这几天因为要上夹更新时间可能比较微妙,明天也是零点左右更新
  注:尼格玛举的那俩对例子,都是君臣相得的,但是臣子都比君主出名()所以这人被讨厌纯自找
  写完这章我感觉自己脑子像被勺子杀|人狂敲了,这是部电影感兴趣可以看看。
  第24章
  哥谭发生了连环鸡口失踪案。
  最近哥谭发生了很多事, 《阿卡姆计划》的建筑师被人杀|了,各方媒体争相报道。
  在这种全城气氛诡谲的时刻,哥谭有人家的鸡被偷了就根本不算是什么能让人感兴趣的事。
  你别问哥谭人怎么在城市里养鸡, 哥谭的事你少管。
  而爱德华·尼格玛,一名有着超高智商的天才(自称),今天来到了这个“哥谭鸡口连环失踪案”的现场。尼格玛愁眉苦脸地盯着那个井盖,像是井盖上有富兰克林似的。
  一天前,托马斯·韦恩先生交给他一项重要任务——找到躲进下水道的杀|手鳄, 将它带回来。
  尼格玛智慧的大脑飞速运转,他开始调查,已知要找的家伙是个人形鳄鱼——认真的吗?而根据他搜集的信息,最近哥谭的这几条街发生了居民养的鸡消失的案件。
  综合所有消息,他找到了这个下水井口。他看着那个井盖, 深吸了几口气。
  “加油!爱德华!这次机会这么难得,你必须把握住!”他给自己鼓劲。终于伸手去打开井盖, 钻了下去。
  杀|手鳄——现在他还叫韦伦·琼斯, 正郁闷地试图点火, 他旁边有只被勉强拔了毛的鸡。
  他也不想去偷鸡的,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他一点也不喜欢吃生食, 但是在他饿极了的时候就会脑子下线, 兽性本能占据上风, 然后就会开始一口把鸡给吞了。
  要是有头牛或者猪大概也会被他笑纳, 但可惜哥谭东区的人均生存空间还不足以让他们去养这些大型动物。
  然后韦伦恢复理智后, 就会开始呸呸呸吐毛。他深刻地感觉自己生活是如此悲惨。
  所以他现在在试图烤鸡,即使是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也要保持一点身为人类的尊严。
  绝不是因为烤鸡更香。
  下水道太潮了,韦伦几次试图点火结果都熄灭了, 他烦躁地挠头,想到烤鸡又决定再试试。
  终于,他看到眼前的木头上燃起一个火星,他呼呼吹着气,试图让那个小火星茁壮成长。就在这时,一个东西惨叫着从天而降,直直砸在了旁边的水道里,激起的水流扑打在木头堆上。
  那个火星消失了。
  那个火星,那个人类文明的象征,那个韦伦细心呵护的产物,那个黑暗中的光明,就这么残忍地、无情地,被扼杀在了它的襁褓之中!!!
  韦伦勃然大怒,他刷地起身,看向那个掉下来的东西。他一定要让这玩意儿——不管是什么东西,付出代价!
  那团东西动了动,哦,那是个人,韦伦顿时心生警惕。
  然后那人抬起头,举起手电四处摸索着,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眼镜。但是那副眼镜已经破得像是被韦伦坐上去了似的。那人发出了声痛苦的呻吟。
  韦伦就冷冰冰瞪着这人,看着他在水里哼哼唧唧,嘴里抱怨不停,“哦我的腿,”“我的肋骨!”“天呐我的腰!”
  终于这家伙决定撑起身体,从水里站起来,韦伦看这家伙是个很瘦削的苍白的男人,穿了身西装,但是那西装已经被污水弄得不成样子。
  哦,是个乞丐,来下水道讨生活?韦伦认为自己发现了真相,但是无论是谁,也不能杀死他的火苗!它才那么小!
  他于是露出自己最凶恶的表情,张开血盆大口对准那个人。
  可怜的爱德华·尼格玛,他强忍着不适,钻进了哥谭的下水道。哥谭的下水道系统极其复杂,即便尼格玛在来之前研究过了规划图,仍旧在不久后就迷路了。
  他一路上遇到过在下水道中居住的流浪汉,也是从他们那儿得到了韦伦的线索。这当然不是因为下水道的居民有多友好善良,乐于助人,而是因为尼格玛使用了现代化说服法,指他身上有把.45 acp口径的1911手枪。
  而在经过漫长的搜查、碰壁、再搜查后,他终于确定了韦伦·琼斯这条大鳄鱼的所在地。
  然后他就在攀爬管道时一脚踩空,直接掉进了水里。所幸是这截竖直管道不算高,尼格玛只是麻了一会儿,便努力站起了身。
  甫一站起身,他就闻到一股恶臭扑面而来。在下水道这些天,他感觉自己已经脏了,连鼻子都被下水道的味儿浸透了,但是这股味......怎么说呢,像他现在脚上被水浸透捂了好几天的鞋,被放入罐子腌制了之后的味道。
  尼格玛本能地捂住鼻子,然后他才有心情看清自已眼前的东西,手电光照出的赫然是张血盆大口。
  “哦,天呐。”他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