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带着空间下乡北大荒 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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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尽力了 更新:2026-01-24 14:14 字数:2860
“我是巡逻队的赵宇,跟周平搭档一起巡逻的。”赵宇主动站起身,自我介绍道。
“原来是赵哥啊?那你回去吧,我们要吃饭了。”王大勇笑着,一点不觉得尴尬。
但是赵宇尴尬无比,“我带酒了,一起吃呗?”
他示意手中的白酒,满满一瓶呢。
“那行啊!赵哥一起吃点,早就想跟你喝点了。”王大勇立马换了脸,一副热情的样子。
“来来来,进屋坐着,马上就煮好了!水蕨菜猪肉馅的,没吃过吧?”
“这都是俺们之前上山整的,晒干了存起来,现在泡泡一样好吃。”
“可哏啾了!你就吃吧,一吃一个不吱声!”
王大勇别的没学会,跟周平学了不少话。
救数他最能说,嘴也不停,跟个话痨似的。
高成那屋做着饭,屋里挺热的,所以吃饭就在周平这屋前面。
他们在外面放了个桌子,正对面是大树,现在太阳往下走,正好遮阳了。
“天也太热了,周平你们洗过澡没有?”赵宇坐在那想把跨栏背心掀起来,但是看到还有女同志做饭呢,就停下了动作。
“洗澡?大河边天天有人洗衣服,咱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衣服,天天洗,也不怕洗坏了!”王大一提这个就来劲了。
他想洗澡好几回了,就是每次去都有人。午休的时候都有人洗衣服,你说说,哪来的这么多衣服。
“有的人只有两套衣服,换下来不洗就没穿的了。”高成看了他一眼,因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家里条件不好,除了农场发的衣服,他原来的衣服早就不能穿了。
王大勇愣了一下,他也没几件衣服,但是他不经常洗……
“赵哥,你要带我们去洗澡啊?”周平猜出来他说话的意思了。
赵宇点了点头,“我找了个地方,不过距离农场远一点,那边没什么人去。”
他在这时间久,当然知道的东西多了。
王大勇让他也带上自己,四个人一起去。
赵宇没拒绝,约好了明天早上暖和,就一起去。
看着桌上的酒,周平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是真的单纯的洗澡吗?
酒足饭饱,整顿饭王清瑶也没上桌跟他们一起吃,而是在高成那屋吃了饺子。
“你老妹儿咋不上桌啊?”周平有些好奇。
他们都是年轻人,没有那一套什么女人不能上桌的习惯。
“她说不愿意跟咱们吃饭,一股汗臭味。”王大勇没觉得怎么样,反正留菜了,在哪吃都行。
“只有你汗臭味最大,你闻不着吗?”周平看了他一眼,那衬衫领口都打铁了,黑黢黢的把浅绿色的衬衫染成黑色。
王大勇低头闻了闻,“没有啊,我咋没闻到呢?”
“乌鸦落在猪身上。”高成扔下这句话,端着剩下的饺子回屋了。
王大勇立马反应过来,“谁黑啊?我本来就这色儿!”
不就是长得黑点,又不是埋汰黑的。
赵宇喝完酒就回去了,他瞅着有点迷迷糊糊的样。
大家也都没精神,再加上天气热,昏昏欲睡的。
周平回自己屋睡午觉,吃完饭啥也不管了。他出钱买菜,做饭刷碗这活就不干了。
外面王清瑶洗洗碗,收拾完了坐在大树底下乘凉,旁边王大勇就搭了两块板子睡在那,还挺凉快的。
她看向周平敞开的房门,心中的那种别扭的感觉,也让她明白了。
“难不成我真的喜欢他?”王清瑶意识到这个想法就被吓一跳。
因为周平有对象,两个人的感情也非常的好,她现在又算什么?
第三者一直都是被唾弃的,她当然明白,所以不能让这种感情继续下去。
摇了摇头,王清瑶起身离开这里,回宿舍了。
周平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醒来,这时候外面的气温已经没有那么高了,反而微风吹过有些凉爽。
出去走走,到了巡逻队的办公室,他开始装备枪了。
下午五点到八点是他跟赵宇的巡逻时间,晚上八点之后就不用任何人去巡逻了,反正有武装部队。
但是周平觉得这样下去,他们早晚得被淘汰,人家有经验,又兢兢业业的守护农场,他们这些“巡逻队”有点尴尬了。
可一时间又没有解决的好办法,除非武装部队接受他们。不然,以后也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来了。”赵宇比以前话更多了。
两个人经常一起巡逻,所以彼此的事情了解不少。
周平点了点头,准备要出去。
“有你的信。”赵宇叫住他,从办公桌上拿出来一封信递过去。
“这是上午去公社的车带回来的,我看到有你的名字,就放在这里了。”
去公社的车是下午两点多回来的,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发下去。
周平挑了挑眉,没想到农场开始帮忙带信了。
他接过来一看,果然是周红的信。
除了她,好像没人会给自己写信的。
信的包装是完整的,没有被拆开的痕迹。
周平坐下来拆开看了一眼,信比之前都短了,只有半页。
好久没收到这个妹妹的信了,上次还是过年的时候,已经半年了。
第105章 礼物
信上的字凌乱,看出来是匆忙之中写下的。
周红最近工作转正了,刚刚半年多,她就转正去了工作轻松的文职部门。
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记录,并且工作很好,工资高了。
这次的来信主要还是一件事。
她要结婚了。
结婚?
周平有些诧异,这小丫头才十几?十七岁吧?就要结婚了?
这……
眨眨眼,他继续看下去。
“看到这里,你一定很想问我,为什么在这么小的年纪选择结婚是吗?”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跟原生家庭再有任何联系。”
“我结婚的对象是食品厂副厂长的儿子,他虽然长得丑,但是父母对我很好,而且能镇住家里人。”
“大哥,我很感谢你能在离开的时候把工作让给我,并且给我十块钱作为基础,有了离开家的勇气。”
“这次来信不是向你报忧,而是我觉得这个归宿是不错的选择。希望你有机会能够回来,我们还会再见面。”
“妹子,周红。”
信读完了,周平把信装回信封,然后收进兜里,实则扔进空间里。
看来周红是决定了,不过算是正常的。想脱离周家,没有帮手是不可能的。
以那个继母的手段,可以做一切不合理的事情。
周红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坚持半年多不错了。
选择了这个家庭,吃喝肯定不愁了。而且能当副厂长,肯定要面子,不会对周红差的。
既然都已经到这份上了,那他也不会阻止。
晚上巡逻结束之后,周平回到小家,现在八点多可没有饭菜了。
他进入空间吃了点面包还有火腿肠,对付一口就在空间里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四点多他就骑车走了,跟农场报备一下就可以了。
骑车走在乡间小路上,一股泥土青草的味道飘过来,还挺好闻的。
不过因为太早了,空气有点冷。
路边的青草还带着露水,没一会儿裤腿跟黄胶鞋都湿了。
五点多的时候天气慢慢热起来,到了公社也没那么冷了,甚至因为骑车的缘故,还出汗了。
从空间里拿出来一些东西装进包裹里,然后去了邮局填上周红寄信的地址。
他这个便宜大哥没啥感情,只能尽量帮原主照顾一下妹子。
之前的工作也好,现在的结婚礼物也罢,都是一些心意。
如果当初原主的工作被周家抢过去,周红同样也要下乡,因为家里只能留一个孩子,所以,他们兄妹两个必须都得去。
现在他下乡了,周红有工作,除非周家愿意花大价钱买工作,不然那个崽子必定要下乡的。
这些都没用。
结婚礼物其实不算贵重,只能说一份心意,不能让周红的婆家瞧不起她。
一套崭新的军装,他自己都没穿过的,不论是拿去改了还是给谁,都是很好的东西。
还有自己的那台收音机,这两样东西足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