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千禧年,我成小学生啦? 第9节
作者:徐徐是也      更新:2026-01-28 11:32      字数:2954
  趁着这几日还得闲的功夫,她找到陈外公,问他要小学的各种课本。
  陈外公虽不知道她一个还没上学的小孩,为什么吵着闹着要看书。
  但是总归喜欢看书不是一件坏事,他也乐见其成,于是便领着她到了二楼两个儿子的房间。
  他之前教书用过的书,以及家中孩子们读书时候的书,都堆在儿子房间的角落。
  靠着墙、满满当当,这些年用过的书都在这里。
  他眼神有些怀念和追忆,似想起了自己还在教书的日子。
  但是回过神来,人早已不在教书的课堂,面前只有几摞破旧发黄的书。
  “你留在这儿看书,不要乱跑,等吃饭了,外公叫你知道吗?”
  沈学薇点头应下,“知道了,外公。”
  等陈外公人一小楼,她看着面前的这堆书,露出苦恼之色。
  怎么这么多……
  她费了些功夫,从这一堆书里面找出自己需要的几本,将两本书垫在屁股下,认真地看着。
  在去福满小学上学前,她需要临时抱佛脚,怒学几天。
  福满小学前天已经开学,但是沈学薇初来乍到,陈家想让她跟家里人更熟悉一些,等过了元宵再去学校。
  估计等过了正月十五,正月十七的时候,陈外公会带她去学校。
  从花城来之前,她已经上了一年的学前班,所以来这边可以不用再上了。
  按照前世的轨迹,这时候的她插班读一年级。
  不过因为是外地人,又是插班来的,被班里的小朋友欺负,然后无心向学,又不敢跟家里说,变得越来越胆小懦弱。
  最终……因为成绩不合格,水灵灵的留级了。
  是的,没错。
  读了半个学期的一年级后,她依旧读一年级。
  重来一次,这次可不能又从一年级读起,更不能留级。
  她其实算不上一个聪明的人,就算是现在身体变年轻了,脑子依旧用的是同一个,不可能一下子就让她从一个普通人,变成绝顶天才。
  现在的她,顶多就是比普通的小孩,多一点自控能力,也更能耐下性子,专注地做事情。
  不过,就算是这样,小学课程不用老师教,也足够应付。
  数学课本她大略地翻了一下,见没什么难度,便直接放在一旁,不再继续看,转而一心关注小学的语文。
  小学语文的内容,学当然是学过的。
  但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哪里可能一直记住,能勉强有一点点印象都算她记性好。
  陈外公和席外婆家里家外忙活过后,陈外公先闲下来,于是便做好了午饭。
  楼上很安静,半天没什么动静,他面上不显,心里却担心着是不是沈学薇在上面睡觉还是晕倒了……
  想到这儿,他急忙踩楼梯上去看。
  看到沈学薇认真看书的一幕,他怔愣了一瞬,连呼吸都放轻了许多,生怕惊扰到她。
  如此一心向学的沈学薇,让他的心里倍感欣慰。
  看来,家里又要出一个读书的好苗子了。
  但是苗子再好,也不能不吃饭。
  他略微压低了声音,“薇薇,先吃饭,等吃完再看书。”
  闻言,沈学薇的注意力,瞬间从眼前的书抽离,毫不犹豫将书往箱子上一放,便跟着陈外公往楼下走去。
  等吃过午饭后,她又迫不及待往楼上走去。
  席外婆看了一眼她急切的背影,疑惑道:“薇薇一直待在上面做什么,上面有玩具,还是有宝贝?”
  陈外公沉声道:“你不懂,由着她去吧,不要管她。”
  席外婆摇了摇头,依旧有些不明白,俯下身子收拾着锅碗去清洗。
  接连几日,沈学薇都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无法自拔。
  小学的课本没什么难的,她看得无聊,更多的时候顺道把她两个舅舅的武侠小说也翻出来看了……
  转眼便到了正月十四的晚上,得空的人们,都回家了。
  就连陈家放养的狸花猫,时隔几日,也终于回来了。
  陈家的狸花猫,是陈太婆养的。
  这猫跟家里的谁都不亲,唯独跟陈太婆亲。
  看到它回来,陈太婆装了些米饭,又装了些菜汤拌了拌,伸手就将刚进门的狸花猫抓了过去。
  狸花猫“喵喵喵”愤怒地叫了两声,但是不敢伸爪子挠太婆,只好一脸生无可恋认栽。
  它被太婆困在手里,太婆用勺子,一勺勺往它嘴里灌着饭。
  沈学薇瞧着一脸憋屈的狸花猫有趣,于是便蹲在一旁津津有味看着。
  太婆便将狸花猫往她面前举了举,“咪咪,它叫咪咪。”
  狸花猫看了沈学薇一眼,有气无力地“喵”了一声。
  咪咪在这附近,打狗赶鸡咬牛,是个十足十的恶霸。
  不过现在的恶霸咪咪躺在地上,任由太婆往它嘴里灌饭,沈学薇在它身上摸来摸去也没有半点反应。
  沈学薇憋着笑,顺着太婆的意喊了一声,“咪咪。”
  咪咪尾巴动了动,算是给她的回应。
  等太婆手里的半碗饭灌完,才终于将咪咪松开。
  咪咪瞬间变得生龙活虎,一下子蹿到二楼躲着。
  门外传来两道年轻男女的声音,进门正好看到蹲在地上,仰着头看他们两个的沈学薇,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
  “呀,这是薇薇吧。认识我们不,我们是你的二舅,小姨。来,快点叫一声,小姨给你红包。”
  陈方兰一头大波浪,鹅蛋脸,眉眼生得极其明艳,红唇夺目,像一朵极尽绽放的红玫瑰。
  她身形并不消瘦,反而有些丰腴,十分匀称有致。
  身穿一件黑色高领紧身毛衣,外搭棕色的皮外套,身下穿的是格子短裙和丝袜,搭配着一双粗跟皮鞋,活脱脱的都市摩登女郎。
  没错,她小姨年轻的时候,就是这么美丽时髦……
  颜控的沈学薇咽了咽口水,不知是馋她手中的十块钱,还是她的脸。
  她乖巧地叫了一声“小姨,”下一刻,陈方兰直接将她手里的那张十块钱,塞她手里。
  然后捏着她的脸蛋,“啵”的一声,亲了她一口,在她脸上留下一道烈焰红唇。
  “真乖!小姨走路累了,先歇一会儿,待会儿再找你玩啊。”
  她揉了揉沈学薇的头,提着行李便朝自己屋里走去。
  沈学薇被她闹了个大红脸,只觉得整个人都烧了起来。
  一旁的男人轻笑了一声,“哟,小薇薇小小年纪,没想到还会害羞。”
  他将手里的东西,随手放在一旁,微微弯下腰,将沈学薇抱起。
  “怎么,只叫你小姨,二舅就不叫了吗?”
  看着凑近的那张脸,沈学薇呼吸都停了一瞬。
  第12章 又美又懒的二舅
  她二舅,实在过于美貌了。
  陈方扬一头及肩的头发微乱却又不失美感,沈学薇能闻到他头上的啫喱水味道,看得出来回来前精心打理过。
  几缕碎发特意留在额前,恰到好处地修饰他的脸,为他添加了几分忧郁的气质。
  脸庞略有些清瘦,皮肤白皙,眼睛深邃又透出些许潇洒,鼻梁高挺优越,嘴唇很薄。
  他身穿一件黑色长款大衣,里边是蓝色衬衫搭配一件毛衣马甲。
  他……是一个整体气质复杂但是并不沉重的一个人。
  要是带上金丝边框的眼镜,就是后来电视里的那种,斯文败类、爱而不得的高知青年。
  但实际上,没有复杂,没有忧郁,他是一个特潇洒的人。
  在沈学薇所有知道的人当中,她二舅是最早的躺平一代。
  贴在他身上最大的标签,就是懒。
  一年有十二个月,他每年只出去打四个月的工,剩下的八个月什么也不干,就回家里躺平。
  等过完年,身上的钱没有了,就继续出去打工。
  他虽然懒,但是模样生得好。
  中专的学历,至少在这附近,拿得出手。
  也因此,是这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一根草,名声比混社会的陈方秋好了太多,许多女孩都愿意嫁给他。
  这样的人,按道理来说,不可能娶不到老婆,但是他的确是一辈子没娶媳妇。
  不是娶不到,是他不愿意娶,甚至连交女朋友都不愿意。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人生在世,潇洒一世,何必顾忌那么多。
  交女朋友,出去玩不要花钱吗?买礼物不要钱吗?时间不重要吗?
  娶了老婆回来,将来还得生孩子,还得养家,岂不是累上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