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第957节
作者:甲青      更新:2026-01-28 11:40      字数:2781
  她说着,又低头看向桌上,双手捧起纸,赞叹道:
  “怪不得阿郎不愿意提前说呢!这等佳文,妾看也只有《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能与之相比。”
  “若是提前说了,何能惊艳厅中众人?千金散尽还复来,好句!这等句子,也只有阿郎有底气说。”
  冯永看到桌上还有不少纸张,上头皆是潦草而又凌乱的炭笔字体,想来是张星忆让人在宴厅外面的速记。
  倒是关姬手上所捧的纸,上面的字体铁画银勾,隐透出凌厉而不失豪放。
  一看就知道是虎女的作品。
  “好字!”冯刺史从关姬手里接过纸,“细君这个字,与此文倒是呼应。”
  “妾初闻阿郎在前院所念之诗,心头亦是激荡,故忍不住地写了下来。”
  关姬靠了过来,轻笑道,“写完后,才发现今夜所书,比往日要好上不少呢!”
  “这大概就是从字识人吧。”冯刺史的书法虽说是独创一帜,但欣赏水平还是有的。
  他看了一会,这才满意道,“前番那曹三让吾亲书此诗给曹植,正好,细君倒是省了吾一番事情。”
  此话让关姬“扑哧”一笑。
  张星忆在一旁没好气地说道:
  “姊夫,咱们说话要凭良心!亏得我看你在前院醉倒,就赶快回来,让阿姊把这诗重抄了一份……”
  嗯,果然是夫妻连心么?
  冯刺史咳了一声,面不改色。
  反正在自家女人面前丢脸,不算丢脸。
  只是张小四这番功劳,没有得到冯刺史及时的反馈,让她心头更是不满。
  于是她满怀恶意地问道:
  “这诗还没诗名呢,要不然姊夫你亲笔题一个?”
  冯刺史讪笑:“别闹,即使是男子,也难写出细君这一手字,我是自愧不如也,如何能画蛇添足?”
  大妇则贴心多了,顺势转移话题问道:
  “说起这个,阿郎还没说此文是何名?”
  “将进酒,乐府诗。”
  “又是乐府诗啊?阿郎似乎很是喜欢写乐府诗?”
  关姬从冯永手里拿过纸张,提笔在上头写下“将进酒”三字。
  “大汉流传最广者,不就是乐府诗?”冯永微微一笑,“再说了,不写乐府诗,如何能聆听细君之唱?”
  当年关大将军唱一首《蜀道难》,让冯刺史大感惊艳。
  关姬大概也是想起了当年之事,当下温柔一笑,只是当着张星忆的面,她不好多做表示。
  于是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五花马,又是个什么典故?”
  “将骏马鬃毛修剪成瓣以为饰,分三瓣者,为三花马,分五瓣者,称五花马。”
  关姬听了冯永的解释,点了点头,倒也没有多做追问,只当是哪里的风俗: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倒是妾孤陋寡闻了。”
  不过倒也符合她初闻五花马时的理解。
  毕竟能与千金裘相提并论,想来定是名贵之马。
  “不过是我师门中的习惯罢了,细君没有听说过也是正常。”
  说起这个,冯永又转而对张星忆说道:
  “既然诗中提起五花马,明日就让人挑出一匹上等好马,把马鬃剪修成五花。”
  “同时再让慕娘挑几件上等衣物,哦,还有那美酒也要准备好。”
  “只待那曹三辞行时,让他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就说是我给曹植的赠礼。”
  “此事,四娘记得亲手为之,不要出了差错。”
  张星忆点头应下。
  “阿郎对那曹植,倒是上心。”
  “不上心不行。若说当年曹操是文武皆过人,那曹丕之文也算是可观。到了曹叡,已是武略不济,文才不足。”
  若是换了原历史上,曹叡也算是半代雄主。
  可惜的是,现在遇到了开挂的。
  因为连年对外惨败,第一年战胜吴国所树立起来的威信,早就已经失尽。
  登基这么多年来,曹叡现在连根基都办法巩固下来,更别说像原历史上掌控全局。
  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据探子所报,现在都督关中的司马懿,权力极大。
  可以自主任命关中诸军中层将领,甚至有权处死低层将校。
  再加上屯田以及特设专门的易市。
  军权政权集于一身,又能自筹钱粮,活脱脱一个唐时节度使。
  就是不知道司马懿有没有胆量做安禄山。
  就算不管司马懿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如今曹叡对魏国的掌控力,比起原历史,要差得太多太多。
  “如今魏国可称道者,廖廖无几人。武略不过司马懿,或许满宠也算是一个?”
  “反观大汉,武德充沛,有何惧哉?倒是若以文采论,魏国仅曹植一人,便可压天下。”
  论起武略,不是说冯永看不起魏国的其他人,而是……
  没有了后方之忧的诸葛老妖,根本就无惧司马老贼。
  乌龟壳再硬,有汉阳造硬?
  反正冯刺史是不信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大汉与魏国是与原历史反过来的。
  此时魏国人才正不断凋零,处于衰弱期。
  而大汉,却因为某人的开挂,人才提前涌现,国力处于上升期。
  唯一所缺者,则是软实力方面。
  虽说未来影响魏晋文化方向的那些人,因为浮华案的风波,现在还只能是默默夹着尾巴做人。
  但“建安三曹”是中国文学史永远绕不过去的高山。
  即便现在三曹仅剩一个曹植,也足以让天下文人仰望。
  “天命所在,人心所向”这种东西,虽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玄学得很。
  偏偏你又不能忽视它。
  毕竟这个时代,连天象都要拿来证明谁才是天下正统。
  没办法,大伙都信这个。
  “阿郎太过自谦,以前尚可说曹植文才一人可压天下,但大汉现在不也有阿郎么?”
  冯刺史干笑一声:
  “曹植毕竟是前辈,战阵上可以以胜负说话,但文坛之事,作为晚辈,态度还是放低一些比较好。”
  再怎么被人吹上天,冯刺史心里还是牢记一件事:自己是个开挂的,不靠真实力。
  冯刺史在后院与自家妻妾算计的时候,在前院的曹三已是酒意朦胧,步伐踉跄。
  他从未喝过这么烈的酒,仅仅是最开始的三樽,就已是让他有些遭不住。
  再加上冯永走后,赵广自告奋勇接手宴席,可怜的曹三就算是倒了大霉。
  反正是等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亮时分。
  宿醉让曹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
  吃过下人送上来的吃食,热汤下腹,曹三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正捧着自己的脑袋呻吟,哪知冯郎君派人送过来的东西,很快就让他把自己的难受抛之脑后。
  “这就是冯郎君亲手所书的昨夜文章?”
  曹三小心翼翼地把裱好的纸张摊到桌上,刚一入眼,顿时就不由地喝彩:
  “好字!”
  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看这豪放而不失刚劲的字体,真不愧是擅写雄文的冯郎君所书。
  “将进酒?原来这此文叫将进酒?”
  曹三喃喃自语,欣赏了半天,这才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昨夜才在宴席上求冯郎君亲书,今日就能得其真迹,冯郎君对陈王,真是重视非常。”
  想到这里,曹三又不禁再感叹一声,天意弄人。
  此行已是圆满,曹三归心似箭,他要赶回去禀报陈王,所以很快提出辞行。
  冯永也没有挽留,毕竟汉魏两国终究是敌人,有些事情,拖得越久,越容易出意外。
  “此马叫五花马,乃是君侯座骑。君侯说了,诗赠曹公子,马亦赠曹公子。”
  张远把缰绳递到曹三手里,很是庄重地说道。
  曹三不是曹植,所以还没有资格让冯永亲自送行。
  倒是张远作为冯刺史身边最优秀的学生,被派来送曹三。
  曹三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即使他自小跟随曹植,久见罕物,亦不得不发出一声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