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是非多,继子手撕烂桃花 第46节
作者:子青伯      更新:2026-02-16 16:54      字数:3059
  “林夫子的学堂每日辰时一刻就开始讲学,石头住在村里实在不方便。”
  也是,刮风下雨的万一再耽误了呢,程丽下了决心,“好,就听胡大哥的,我们去镇上住。”
  胡均辞了村长之职,告别村里的乡民们后驾着马车拖家带口去了镇上。
  胡均为人正直,出手阔绰,知交遍布,不过半日就通过一个卖布的掌柜寻到一处租金低廉的小院子。
  院子坐落在镇上的东南角,因院子主人去了城里开店做买卖,所以房子空了下来。
  此处多是百姓聚集,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房子,所以租赁的房子少,求租的客户更少。
  屋子一旦长时间无人居住,蛇虫鼠蚁横行,房子很容易就会破败不堪。
  院子的主人托好友留意着,若是能租出去,房租也不需多少,每月有个两三百文即可。
  因布店老板与胡均熟识,便向胡均推荐了这个房子。
  既然原房主是做生意的,那房子应该拾掇的不错,程丽心想。
  果然,小院子里铺满了青石板,既容易打理 ,又不会像土院子一样,下雨了弄的屋里屋外脏兮兮的。
  房子还是个两层小楼,每层有三个房间,只不过一楼左厢房被个铜锁锁住了,里面是原房主的东西,不能擅动。
  这么算下来,能住人的房间一共有五间。
  另外院子前面还有个厨房和柴房。
  只一点不好,这院子里没有打井,若是想吃水洗衣,还得到镇上的水井旁。
  程丽说出了自己的意见,“没有水井平日洗衣做饭都不方便。”
  布店老板早知胡均亲妹子寻回来了,却不知道胡均这莽汉的妹子长的这么如花似玉,娇媚可人。
  一想到这么个漂亮姑娘居然还要自己动手洗衣做饭,布店老板就内心感叹。
  “真是浪费了这般好容貌,凭这身段和脸,哪家的姨奶奶做不得?届时吃香喝辣,岂不美哉?”
  但这话他只敢内心腹诽,若是说出来,让人家好好的小寡妇去给人做妾做小,说不得就要被胡均一顿好打!
  胡均大手一挥,“些许小事,无需烦恼,我每日挑水便是。”
  程丽在何家村时出门便是池塘,洗衣洗被极为方便,只是家里吃的水需去村里的大水井统一打。
  她细胳膊细腿,哪里能挑的起那么重的木桶。
  第一次试着挑水时,程丽连人带扁担一起飞了出去,小腿还被木桶砸了一下。
  后来,还是石头看不下去,一大一小两人费劲巴拉合力抬了一桶水回家。
  她自觉挑水是个苦差事,闻言眉头紧锁,“水桶那般沉,每日挑水岂非要累坏了?”
  “一担水的事,哪里算得上累!”胡均不甚在意,“妹子,你看这院子可喜欢,若喜欢我们就定下。”
  布店老板撇下自家生意陪着他们看房子,且这房子除了没有水井,其他都无可挑剔,程丽是只能不甘不愿道,“哥哥做主便是。”
  胡均是个大大咧咧的汉子,没注意到程丽的低落,和布店老板勾肩搭背的走了,说要请布店老板吃饭。
  院子里只剩石头和她。
  程丽看了看眼前的新家,总体还是颇为满意的。
  房子干净整洁又向阳,屋里的桌椅板凳居然还是桃木做的,床是松木床,上面铺了棉絮被褥。
  两人合力把房间里的被褥都取下来拿到院子里晾晒。
  不出半个时辰,胡均精神抖擞的回来了,还给她们买了热腾腾的烤鸡和酥脆可口的锅盔。
  呜呜呜呜呜呜呜还是外面的饭好吃,程丽和石头大快朵颐。
  三人又合力把马车上的行李一样样搬到到院子里。
  幸亏石头有先见之明,让他们把过冬的被子都拿来了,否则他们还得现买。
  棉花被子可不便宜,真要一人一条过冬的大被子,少说得一两银子。
  除了棉被,三人的衣物鞋袜,家里储藏的各种蔬菜和锅碗瓢盆都拿来了。
  忙活了一天,天黑时,三人终于如愿躺在了新家的床上。
  石头和胡均住在一楼,程丽住在二楼。
  程丽睡前还迷迷糊糊的想,好像忘了什么事?
  到底什么事呢?算了不想了,还是睡觉吧。
  一觉睡醒,胡均已经驾着马车去主家干活了。
  程丽在床上听着院门关闭的声音后知后觉想起来,卧槽,石头学堂的事还没着落呢。
  胡均半月才休沐一次,石头又得晚半个月上学了。
  她没了睡意,穿衣下床,石头已经在厨房吃饭了,“你快梳洗吧,等会黄伯伯要来了。”
  什么黄伯伯?程丽一脸迷茫。
  “昨日陪我们看房的布店老板啊,他叫黄忠。他等会要带我去学堂看看,你也跟着去认认路。”
  啊,原来胡均都安排好了。
  程丽对胡均又增加了一丝好感,果然是个稳重靠得住的男人。
  虽然昨日忙的脚不沾地,他却忙里偷闲,把所有事情安排的妥妥贴贴。
  甚至去干活前还做了早饭在厨房大铁锅里温着。
  第62章 林夫子
  程丽原本的皮囊只能算五分颜色,但程丽没有寻常女子的唯唯诺诺,一双眼睛顾盼生辉,明亮异常。
  整个人鲜活的不得了。
  再加上她腰背挺直显得前凸后翘,无论是言语和行动皆言之有物行,落落大方,原本的五分颜色硬生生变成了十二分。
  见惯了大姑娘小媳妇的黄忠也被她惊艳不已。
  学堂不远,三人步行而去。
  偃月城不愧是偃月城,即使是周边小镇,也不是永善县的小镇可比的。
  此镇名大王镇,镇上简直是个缩小版的偃月城,店铺琳琅满目,商品种类繁多,让人目不暇接。
  街头叫卖声不绝于耳,处处都是人间烟火气。
  他们穿过热闹的街道往僻静的小巷走去。
  刚踏进小巷,就听到了稚童朗朗读书声,巷子里还有三三两两唠嗑的妇人,她们谈话间皆压低声音,仿佛怕吵到了学堂里的孩童。
  黄忠带着他们穿过人群,来到一处雕花红漆木门前。
  他屏住呼吸,轻轻敲了三下。
  过了片刻,房门从内打开。
  门后是个十三三岁的孩童,“林夫子正在讲学,诸位且在门外稍候。”
  果然不愧是学堂的门童,说话都文绉绉的。
  黄忠看不出年纪,下巴处留了一撮小胡子,立刻赔笑脸,“辛苦这位小哥通禀一声,我们带着孩子来求学。”
  说罢从袖中拿出几枚铜板送给小童。
  小童不动声色的收下,“是这个小童要进学吗?让他随我进来。”
  黄忠把石头推了过去,“麻烦小哥了。”
  而后,大门再次关闭。
  黄忠为她解惑,“林夫子都要看过孩子才决定收不收。不过妹子你放心,石头这么聪明一定没问题的。”
  两人心情忐忑的在外等了良久,房门终于再次被打开,“林夫子要见你们,请进。”
  黄忠和程丽对视一眼,皆心里没底,惴惴不安的跟了上去。
  小童带着他们去了二楼的房间,“林夫子就在里面。”说罢,转身离去。
  黄忠是商人,对读书人有种天然的钦佩和敬意,一时踟蹰不敢进门。
  程丽不知他为何那么紧张,率先抬脚进了门。
  进门便是一股扑面而来的书香之气。
  目之所及,皆是又大又厚的书籍。
  书桌后一个蓄须的清瘦中年男人正满意的指点着身侧的小童的握笔写字,那小童正是石头。
  这位应该就是林夫子了。
  林夫子抬头,“你们可是这孩子的父母?”
  程丽道,“我是他娘,这位是我们的朋友。”
  林夫子眉毛紧皱,似是极为不悦,“孩子的父亲呢?入学这么大的事,怎么不亲自来?”
  他爹只剩一具白骨了,想来也来不了啊。
  程丽不卑不亢道,“这孩子的爹已不在人世,夫子有何话与我说便是。”
  林夫子在大王镇德高望重,一辈子教了无数个孩子,还从没见过这般聪慧的。
  而且,那孩子手指并无茧子,一看就并非从小习字之人。
  未曾启蒙,未曾上过学堂,却只听了一遍论语和孟子便可倒背如流,这不是神童是什么??
  想他活了半辈子,本以为只能碌碌无为一生,孰料,上天怜他,居然给他送来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弟子。
  只要他悉心调教,将来这孩子未必不能扬名立万。
  或许这孩子将来也能像人人艳羡的傅瑢一样,年少成名,被皇帝赏识,最后一飞冲天!
  而他林业平,将来靠着这弟子也必能名满天下,受人爱戴。
  他越想越激动,对着程丽这个女人也没了嫌弃之心,胡子一抖一抖,“夫人,你可知这孩子有过目不忘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