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誉成篇(三)
作者:
禁止踩踏 更新:2026-02-24 13:47 字数:8928
我和姜朗是在哪里认识的?巴黎吗?应该是巴黎。我们是在巴黎的一个音乐会上认识的。
我当时住在巴黎,一个很多年没见过的朋友通过微信联系上我,给我打了通电话,和我说他马上就要来巴黎演出。我记得他的样子,还记得他去了美国学小提琴,一毕业就跟着外国交响乐团忙里忙外,满世界跑巡演。
不止他自己,这些年我也很忙。我忙着制定一个个目标,忙着一个个实现它们。
朋友邀请我参加音乐会,说这场音乐会意义重大,是为了纪念911而举办的,到时候不少企业家和慈善机构都会来。我答应了,他问我,你要几张门票?我说,一张就好。他在电话那头笑了,说,你在法国住了多久了?该不会只有自己一个人吧?
后来我回了国,没多久,他也跟着乐团回到延京。那一次,我要了两张门票。他在电话里笑了声,说,一回国就有伴了?音乐会结束,我去后台找他,他摆弄着小提琴,问我怎么是一个人来的。我说,我本来是要带另一个人来的,但是那个人临时有事,来不了了。他瞪大眼睛看我,说,你真是一个人来的啊?我摇了摇头,说,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在走廊上。朋友半信半疑,走到门边,轻轻拉开一道门缝往外看。我也看了过去,先是看到一双皱巴巴的棕色皮鞋,接着又看到一条旧裤子,再往上是一件领口敞开的衬衫。我看到应然的脸。他侧着身子,失重似的靠着墙,整个人歪歪斜斜地站着。他披着我从家里拿给他的西装外套,看了会儿走廊的尽头,往那边走了。朋友回头看我,问说,他是谁啊?你朋友?同事?还是新交的男朋友啊?
我是怎么回答他的?我忘了。
我遇到姜朗的那天,他也披了一件西装外套。当时乐团在奏马勒第二交响曲,姜朗在我边上打盹,长一些的头发垂下来,像黑色的幕布,擦着衣服晃来晃去。我瞟了眼,他的脖子就藏在那张幕布后面,时隐时现。
一首曲子奏完,他忽然睁开眼睛,凑过来问我:“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他的眼睛很亮,映着整个演奏厅的灯光,整个演奏厅的人。他的眼睛里还有我,穿西装,打领带,轮廓是清晰的,面目却很模糊。
我仔细看着他的脸,摇了摇头:“什么也没有。”
他撑着脸看我,头发盖住了一边的眼睛和耳朵,低声问着:“我是不是长得很像你认识的人?”
我仍摇头。他笑了:“那你为什么总在看我?”
我愣了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笑着说了句:“你这人够奇怪的。”
我说:“真不好意思。”
他不笑了,挑了挑一边的眉毛,还在看我,还在说话:“这个音乐会也够奇怪的,在巴黎纪念他妈的美国。我买了票来这里睡觉,我也够奇怪的。”
他听上去不算开心,我安慰他:“人是高等动物,复杂有机体,谁都会有奇奇怪怪的一面。”
他掩着嘴笑:“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喝个酒吧?”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喝了酒,吃了饭,之后又一起喝了很多次酒,吃了很多次饭。他告诉我他叫姜朗,姜是姜维的姜,朗是风清月朗的朗。我们住到了一起。他喜欢摇滚乐,我硬着头皮陪他去摇滚音乐节,他喜欢喝咖啡,我从网上给他买咖啡机,买波多黎各的咖啡豆,他在家里自己煮咖啡,从来不会问我怎么不喝。我们第一次去旅行,他想去荷兰看风车,我想了想,说,我们换个地方吧。他也没问什么。
我们去了南美洲。中午的集市上,他用西班牙语和肢体语言同当地人交流,一群人聊得火热,有说有笑。他笑得肩膀直颤,头发一直在肩上擦来擦去。我举起了相机。
快门声响起来,嚓,嚓,一声,两声。姜朗随即鑽出人群,找到我,说:“你不是在挑冰箱贴吗?怎么还有空看我?”
我摸着相机说:“我是在拍你。”
姜朗把稍长些的头发别在耳后,笑了起来:“你通过相机拍我,镜头不就是你的眼睛吗?”
风吹过来,一群灰色的鸟从我们头顶飞过,集市棚顶的红布在风里翻动,呜呜的响。阳光透过木头棚架的缝隙漏下来,洒在姜朗的脸上,他眨眨眼睛,眼皮呈现出一种浓稠的橘色。
我拍了许多姜朗的照片,把它们都冲洗出来,放在了抽屉里。我们从那些照片里挑了几张出来,贴在吧檯的冰箱上。一些朋友来家里喝酒,看到冰箱上的照片都会笑,调侃我们感情一直很好,简直好得不像话了。他们走后,姜朗会点上一支菸,咬着它叹息,说,感情怎么会有一直呢?
我和姜朗一起生活了两年,他经常说我是一个喜欢怀念的人。于是我换了新的房子,新的车,还变得敢于尝试每家饭店推出的新品。有一次,我在一家餐厅点了菜单上写的春季新品,服务生端上来一盘绿油油的蜗牛,我鼓起勇气吃了一口,他在我对面笑个不停。
可他笑过了,仍然叹气。他说,严誉成啊,怀念不是什么缺点。他还说,怀念和怀旧也不是一个意思,你理解错了。
我始终没能理解他的意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秋天,我们去参加篝火晚会,晚上,人很多,姜朗坐去了我对面。我隔着篝火看他,看到木头上的火星跳得很高,几乎跳到了他眉毛边上,闪粉一样点缀着他的脸。他的眼睛里映着雾一样的夜色和一团火光,却因为明亮而显得哀伤。人们站起来,成双成对地跳舞,把脸贴在一起欢笑,亲吻。四周的座位很快空了,姜朗走过来,坐下了。他问我:“篝火不好看吗?你看我干什么?”
我指了指他的头发,说:“你离篝火太近了,我怕你烧到头发。”
姜朗抬头看夜空。那晚的天气不好,云层很厚,一颗星星都没有。他只好又转过脸看着我,叹了声:“你一直看我,看不腻吗?”
喜欢一个人是会腻的吗?会腻的话人们为什么要相爱,为什么要结婚?人们为什么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着另一个人?
我问姜朗:“为什么会腻?”
“因为没有新鲜感了,没有新鲜感就相看两相厌了,再好看的人都难免面目可憎。”
看来我永远搞不懂爱这回事。我说:“会吗?”
姜朗弓着背,扶着额头,轻轻地说话,轻轻地笑:“这不就是婚姻吗?”
我点燃一支菸,夹住它,把它举高了,看着烟雾一点一点躲进夜色深处。我问:“你想结婚吗?”
姜朗又笑:“想啊。”他说,“我想和你结婚,你愿意吗?”
我咬住香菸,说:“愿意啊,当然愿意。”我补了句,“十万个愿意。”
姜朗伸手推了我一下,笑着说:“回答得这么快,你太假了。”
我咬着那支菸,急着说话,急着辩驳,灰白的烟雾到处乱喷。我说:“我说真的。”
姜朗再度叹息:“算了算了,你这个人最真的时候,就是看着我,什么话也不说的时候。”
我听得很挫败,也叹了声:“你真的很敏锐,我每次看你都会被你发现。”
姜朗对我笑笑,伸手去摸自己的口袋,接着也点了支菸。他吸了口菸,低头把烟雾喷到地上,说:“你以为你是狮子看着猎物,猎物不知道,其实你是牧羊人看着羊群,羊群里的每隻羊都感受得到。”
我无奈:“我当然不是动物。”
姜朗笑着说:“你以为牧羊人就很高尚,不兇残吗?牧羊人养羊是为了从羊身上得到可以充飢的奶和肉,得到让自己保暖的羊毛。牧羊人通过羊来满足自己的食慾,物慾,到头来,每隻羊还是会死。”
我往地上弹菸灰。我说:“你把我讲得好冷血,好可怕。”
姜朗吐出一口烟雾,笑得更轻了:“爱你才比较可怕。”
我们分开的那天,姜朗伸手摸我的脸,手腕轻轻擦过我的鼻尖,笑了。他和我说,严誉成,我终于不用怕了。
他到底在害怕什么呢?我搞不清楚。但是他看我的眼神,和我说的话,都让我想到让·科克託的电影,《可怕的父母》。父母是可怕的,确实可怕,我知道。可是没人告诉过我,爱情更可怕。
我会成为可怕的父母吗?我会成为某个可怕的爱情故事的主角吗?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人,他也会因为我的爱而变得可怕吗?爱的极限到底在哪里?没有极限的爱是不是也很可怕?
这些我都没想过。这些我都不知道。
姜朗在门边和我拥抱,我闻到他身上雨一样的味道,像我以前看过的尼亚加拉大瀑布。我忽然明白了,他和应然是一类人。他们是动态的,是一个在世上不停流动的谜,他们全要离开我,全要往海的深处走。
姜朗松开了我,我递给他香菸,他不要。我只好收回手,自己咬住那根菸。他看着我,说:“从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一直在用这个旧打火机。”接着,他笑笑,说,“走了啊。”
我当时很想问他,这到底是怀念还是怀旧?可是算了,真的算了,我还是闭上嘴,一个人去寻找答案吧。
我想,他说的怀念是可能一口井,埋伏在我的必经之路上,井下很深,深不见底。我走着走着,还没看清就掉了下去。我的身上没有火,没有绳子,我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四周都是黑的,我困在井下,没办法逃出来,没办法看到完整的天空,我二十多年的人生就都在这口黑灯瞎火的井里度过了。这怎么可能?
但是我到底在怀念什么?又是谁害我变成这个样子,一直困在那口井里的?
我没有可以求助的人,只好向我的回忆求助。我的回忆是一座照相馆,里面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木製相框,相框里是一张张照片,有些是风景,有些是动物,有些是人。母亲,父亲,范亭,姜朗,亚瑟,路天寧,还有那个想不起名字的伊朗人,他们全在我的相框里,做着不同的表情,摆着不同的姿势。但那里面没有应然。他不在任何一个相框里,他躲在相框的背面,用手指敲击那些相框,像马修·麦康纳那样。他藏在一个我看不到他,也抓不到他的地方,沉迷于他的破坏游戏,捣他的乱。我听到从回忆里传来的声音,一直咚咚的响,像是有人在凿我的胸口,我的心脏。他一直敲击那些相框,一直破坏我的照相馆,弄得地上到处都是木头碎屑。我想要赶走他。
我失败了。我赶不走他。
我收起姜朗留给我的相机,不再拍照了。
女主持人试着叫了声我的名字,和我说话:“我刚刚说的话您听到了吗?是不是外面的雨声太大了?”
我眨眨眼睛,说:“你刚刚说到我们的一支广告。”
女主持人点点头:“一支很成功的红酒广告。”
那支广告是在一个下雨天拍的。开头是一个年轻的德国男人在森林里奔跑,镜头闪过,拍到了很多花,很多树,还有树干上沾着泥巴的蘑菇,和正在结网的高脚蜘蛛。男人跑到了一条漂着白色千纸鹤的小河边,回过头,眼角弯着,瞳孔是蓝色的,和水面一样清澈。接着,男人跳过那条河,继续往前跑,直到跑出森林,跑到一个废弃的停车场。雷声响了两下,停车场上的广告牌亮起来,像一团火在雨中燃烧。男人从地上抄起一瓶红酒,拋向广告牌,这时画面黑了下来,广告戛然而止。
女主持人把笔记本摊开在膝盖上,随即问说:“那支广告片里的男模特一直在跑,所以到底是谁在后面追他呢?我记得有人猜是警察,有人猜是死神,还有人猜可能是男主角的仇人。”
“都有可能。”我笑笑,“人生是一场冒险,就算你不主动去找麻烦,麻烦也会上门来找你。”
她又问:“比如什么呢?”
我说:“比如一些神话里的神,像维纳斯,丘比特,他们亲自来人间找你,或者他们的使者,他们的代言人。”
女主持人笑了:“丘比特不是很好的寓意吗?”
我笑着摇头:“爱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为什么爱是不用学习的一件事?为什么人好像生来就会爱,生来就伴随着很多爱?一个人有那么多爱,他可以把他的爱分给很多人,但是他只有一颗心,他要怎么处理那颗心?我不知道。我看过那么多的书,那么多的电影,可是没有人告诉过我应该怎么办,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于是,我把我的一颗心放在沙漏里,存在银行里,甚至埋在那口深不见底的井里。没关係,我没有它也可以活得很好。我可以忘记它,扔掉它,但我不敢把它交给一个人。
爱人很麻烦,把一颗心交给一个人更麻烦。
我笑笑:“也有人不愿意在爱情里饱受煎熬吧?”
女主持人大概会错了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看着我说:“像您这样的鑽石王老五吗?”
鑽石……应然那天说,鑽石恆久远,一颗永流传。这真的是电视广告里的话吗?我为了拍这支红酒广告准备了很多东西,找了很多人,也学习了不少别的广告片,怎么没看到他说的这句话?我为什么对这句话完全没有印象?这会不会是他编出来骗我的?他骗过我。他每次说口腔溃疡都是骗我的,我知道。他撒这种谎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我一亲他就知道了。但是除了口腔溃疡之外,他应该没和我撒过别的谎。那天我很累了,表现得很失态,在路边抱住了他。可他没有不耐烦,也没有赶我走,他站在一片树荫里,和我说了这句话……他应该是为了安慰我,逗我开心吧?在那一天那一刻,在世上成千上万的可能选项里,他不小心流露出的一丁点温柔也是有可能成为真相的吧?哪怕只有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几率,我可以这样想吗?我真的可以吗?我知道他不是温柔的人,他的心里只有针尖那么大的一块地方是热的,而那天的那一丁点温柔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我耸耸肩,摊开手,顺着女主持人的话说下去:“你说对了,我本来是想拍一部关于自己的纪录片,但是找不到合适的团队,只好先拍了这条四十秒的广告。”
我笑了笑,语气尽量轻松,让自己听起来像在开玩笑。
女主持人握着圆珠笔,笑着接话:“这条广告当时拍摄了多久?两个星期?”
我点头:“差不多吧。”我说,“主要是机位比较复杂,还有光线和天气的一些原因。”
女主持人感叹:“雨天拍摄真的很辛苦。”
我说:“还好,习惯了。”我补了句,“延京总在下雨。”
郑医生给我打电话的那天就是雨天,雷声很响,雨势很大。应然解开安全带,先下了车,在雨里到处乱走,淋得很溼。后来我把他拉到洗手间,帮他吹头发,吹衣服,他没拒绝。再后来路天寧推门进来了,对他勾了勾手,他就不走了,留下来了。
他是什么?别人家里的宠物猫,宠物狗吗?他没有自己的原则吗?他怎么可以和早就分手了的男朋友上床?这合理吗?这符合一个人做人的原则吗?那次做完他还不要钱,他是怎么想的?他不是很缺钱吗?他的银行卡里不是没存多少钱吗?他干嘛要这么大方?是不是无论谁和他做那种事,他都可以在医院的洗手间,在满地的大理石瓷砖上露出那种表情?那表情到底是谁教他的?谁是第一个带给他这种体验的人?
那个人真可恨啊,几乎和他一样可恨了。等等,我怎么想到“可恨”这个词了?他可恨吗?我应该怎么恨他?母亲说对待别人要宽容,要大度,不要因为一件小事就去记恨一个人。因为恨会消耗一个人的情感,一个人的生命,久而久之,还会把一个人变成可悲的怨妇,祥林嫂,被其他人反感排斥。恨是念念不忘的一件事。母亲还说,有什么事情过不去呢?天大的事情都过得去的。
爱和恨是两种互不相容的情感,母亲把它们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给我看,却不希望我接近它。我趁着母亲不注意的时候,揭下了那张纸,又绕到应然的背后,把它贴在了他的身上。我明白爱是靠不住的,爱会减退,会消失,所以他爱我,不爱我,都没关係,我只是……只是希望他恨我。我希望他变成怨妇,变成祥林嫂,我希望所有的人都排斥他,看轻他,一看到他就皱紧眉头,避之不及。我希望他没有事好做,没有地方可去,只能穿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叼着香菸,坐在路边发呆。路过他的人都不愿意接纳他,不愿意收留他,甚至看都不看他一眼……但是我会。我真的会停下来,还会看他。我给他水,给他衣服,我带他回家……带他回家之后我要做什么?我想不到了,我可能会给他戴上手銬和脚链,把他绑在我的床上,给他开送暖风的空调,给他盖很多层被子。他会怕我吗?怕就怕吧,至少他不会到处乱走了。他每天都在床上等我回来,睁着眼睛等我,像只蜷在窝里很寂寞的猫。回家后我会抱一抱他,亲一亲他,不,一下是不够的,我抱他很久很久,亲他很多很多下,最好亲到他烦,烦得一直往我怀里鑽。
可我问过应然,他说他不恨我。那时他站在四季酒店的一团白光里,衣服是皱的,头发留得更长了,唇角边的弧度也看不到了,整个人瘦了一大圈。他的腿上倒还有一点肉,但真的只有一点了。我就那么看着他。我看得出来,他变了很多,但还是和从前一样让人过目不忘。
过目不忘这个词真奇怪,我看不到应然的时候,完全想不起这个词。可是我一看到他,这个词就跟着他走,成了他的特质。
人是很难过目不忘的,大概只有神明才有这种能力。但是神明也分地域,东方是佛,西方是神,应然信神还是信佛?如果他没有信仰,又是谁把他造成这样的?那个创造他的客体是不是太过偏心了?为什么要把美赋予他,同时还把易碎的感觉也给了他?他又不是自然界里的什么花,干嘛非要在他的身上安一个花期之类轰轰烈烈的东西?如果他是花,他可以长在地上,长在枝头,长在我的手心……如果他真是花,我会抓一把土,接一捧水,养着他,护着他,让太阳时时都能照耀他。
风来了,我把手心合上。雨来了,我就陪他一起淋雨。我是不是从认识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起就从地上抓了一把土,一直抓在手心里,足足抓了二十七年?我用二十七年的时间看着一朵花,看他怎么盛开,怎么散发香气,怎么吸引别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看到花期结束的那一天。
他的花期太长了,像是没有尽头,外面的风霜雨雪都拿他没办法。我也拿他没办法。我试过很多办法,他还是不恨我。他没有变成怨妇,没有因为我而消耗他的生命,也没有对我念念不忘……是我忘不了他。
我们分开后,我去病房找路天寧。他坐在床边穿外套,抬头看到我,和我打了招呼。我关了门,问他为什么伤害自己,他说他想在出院前见我最后一面。
我走去床边,问他:“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我会来的。”
他说:“如果你在很远的地方,或者在忙别的事情,你也会来吗?”
我说:“我会啊。你需要我我就会来。”
路天寧沉默了,墙边的衣柜在他脸上投下黑色的阴影。那块阴影盖着他的嘴唇,好像一块胶布封住了他的嘴巴。半晌,那块阴影动了动,开始说话:“你对谁都这么好,好得挑不出一点毛病,好得简直无懈可击,让人很想报復你。”
我的心口一沉,随即舒出一口长长的气。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他和应然之间还有感情,我还担心他们是不是要旧情復燃,我……
我竟然是在担心吗?我竟然是在害怕吗?我和应然什么关係都没有,我想这些干什么呢?我有点可笑了。
我说:“对人很好不是什么坏事吧?”
路天寧笑了:“你的手在发抖。”
我把两隻手都插进了口袋。
路天寧还在笑,只不过笑得更轻了。他说:“严誉成,你爱他吧?”
爱?他是怎么联想到爱这个字的?我是想见应然,想和他看同一部电影,喝同一瓶水,用同一个牙杯刷牙,我还想和他说话,说到累了就亲他的嘴唇,额头,接着躺在床上休息。有时候我们做完,我还很想在他的怀里哭。我甚至梦到过这一幕。可这一定是爱吗?如果这是爱,我是从什么时候起爱上他的?我,一个受过精英教育,懂五门语言,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对任何话题都能信手拈来,侃侃而谈的人,可以爱上另一个人吗?我的归宿难道不是一个母亲为我选择的妻子,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吗?其实我不太明白,我是被一个女人抚养长大的,所以再找一个女人就可以了吗?母亲从来都没有问过我喜不喜欢女人吧?
我学着父亲的样子佈置晚宴,举办慈善活动,结交各行各业的名人,频繁出入上流社会,慢慢地,我成了一个仿製的父亲,一个父亲的贗品。既然父亲不爱母亲,我也不该去爱谁,我该做的只是在最高,最显眼的地方儘量站稳一些,让南来北往的人都能免费参观。
真的有很多人来参观,他们要么是父亲的朋友,要么是母亲的朋友。他们时而讚美,时而惊呼,我在他们眼里看到一隻沉甸甸的奖盃,擦得很亮,一尘不染,孤零零地陈列大理石台上,四周既没有玻璃,也没有防护罩。它就只是摆在那里,一声不响地发着光。那些人看过就走了,没有人关心它为了不跌落下去,不摔碎自己而做出的努力。
路天寧看着我,我绞尽脑汁寻找合适的词语,但是始终找不到。我想了半天,所有的语言都不准确,所有的词语都词不达意。我张开嘴和路天寧说话,却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叹息。我没办法控制。
我说:“爱一个人好像自残。”
路天寧弯下腰穿运动鞋,系鞋带。他穿好鞋,抬起眼睛看我,说:“知道是自残你就会停下了?”
他笑笑:“你根本不会的。”
够了,真的够了,我不该再发表任何意见了。他把我该说的都说出来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路天寧站了起来,身子一时摇晃。我伸手去扶他的肩膀,但他自己站住了,朝我摇了下头。我只好放弃,把手收回口袋里,和他说:“你小心一点,失血那么多,动作不要那么快。”
路天寧点点头,又笑了:“大一那年,学校请了位德国的教授来讲西方哲学史,你还记得吧?那场讲座很热门,大家都拼了命往前坐,中途有个人想换到前面的位子,但是没拿住手里的咖啡,全洒了。”他说,“当时教室里好一阵骚乱,大家都回头看他。”
我记得。那次的讲座我也去了,但是去晚了,索性坐在了比较靠后的位置。我还记得当时是下午,那间教室里没开灯,也没拉窗帘。
我说:“我有印象。”我问,“那个讲座怎么了?”
路天寧说:“应然当时撑着下巴回头看,视线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眼睛很亮,很亮。”他顿了顿,说,“他在一个瞬间停住了,看着我,就好像真的在看我一样。”
他停下来的时候看到了什么?他在别人的眼睛里看清爱情的真面目了吗?还是隻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路天寧弯了弯嘴角,说着:“那天你就坐在我后面吧?”
我想问问应然那天的事,但他大概率也忘记了。我还想问他,为什么那天晚上要发短信给我,告诉我讲座的内容,假装不知道我去了那次讲座?我要去找他,问明白他的眼睛为什么要长得那么黑,那么亮,他知不知道长成那个样子很让人心烦?他的头发也很黑,很亮,还很柔软,我抓上去的时候,像抓住一条缀满了星星的银河。
路天寧走了。我也该走了。我要回到我的照相馆,接受那里正在发生的灾难,我要修好它,重建它,再趁机找出那个罪魁祸首,抓住他,看一看他的眼睛,数一数他用这个镜头记录过多少人,多少事,其中有没有我那些落魄,懦弱,贪婪,自私,胆小,不成熟,不完美的时刻。
难不成还有假的我?当然可能有假的我。让父亲有面子的,让母亲讚不绝口的,让老师掛在嘴边的,让姜朗觉得冷血可怕的,都是假的我。
真的我……是什么样的?
真的我应该躲在了这个我的背后,披着白布,忧鬱又愤怒,浑身长满尖刺,眼睛是两个黑漆漆的洞,目光像森林里的动物,狼,或者豹。真的我不温和,不幽默,真的我厌倦社交,一事无成。
真的我是一隻怪物。没有白布覆盖身体的怪物。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摸不到皮肤,只摸到一张没有温度的面具。我知道蝙蝠侠戴面具,佐罗戴面具,夜礼服假面也戴面具,可他们是英雄,代表着正义,他们戴面具是为了隐藏身份,保护世界。而我戴面具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应然的手抬起来,剥落了那张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