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作者:
挑灯看文章 更新:2025-09-06 09:47 字数:3829
“秦妈妈,再帮我上点妆罢!”
薛明英眉眼含笑。
秦妈妈却想起刚才壮着胆子看了眼离去的那人,无比沉郁,叫人不敢靠近,她想着同在一室的两人怎会如此天差地别,不由恍了恍神。
但小姐既然这般,想来没发生什么难堪之事,也算是万幸,便赶紧又替她上了一遍妆,细细地看了看,见都好了,才将那些妆粉收到匣子里。
薛明英觉得手上空了些,想了想,又要了柄新的团扇来,重又变成个待夫郎的新娘,眉目沉静地坐在床边,等着人来。
但等了许久,崔延昭始终没来,她心中疑惑,不得不放下了团扇,要秦妈妈去打听出了什么事。
中都督府上房。
都督府的主人,边陲重臣岭南都督崔宜正襟危坐在花厅之上,脸色肃然凛冽,看了眼夫人薛玉净,又看了眼自己的亲生儿子,冷哼了声道:“好!瞒着我!都瞒着我!事到如今你们才肯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是不是?”
“上京随行来的官员里头,怎么会有东宫的人?还是太子少师!”
“太子殿下又为什么会来岭南?只去了东边婚房,连和我这个岭南都督照面都不打,转头就出了城?”
“你们哪个来告诉我,这门婚事究竟怎么回事?”
侍女已是被他通通赶到了院外,隔得远远地,保证听不到半点风声。
他声音也就没留余地,高的高低的低,听得薛玉净也有些胆儿发颤,抬头看了眼昔日最顺从不过的夫郎,眼下脸色铁青,竟让她有些不敢靠近。
“好!你娘不说,你来说!”崔宜狠狠瞪了眼崔延昭,“你干的好事!”
崔延昭却被父亲口中那句“太子殿下来了岭南”听得握紧了双拳,又听说已经走了,忙抬头直视父亲,笑得坦然道:“是!阿英是太子殿下想要的人。但父亲别忘了,陛下才下了圣旨,要我与阿英结为夫妇,昨日就在厅上接的旨意,父亲也接了。储君再大,大不过陛下,东宫再厉害,也不能篡改圣旨,既然接了旨,阿英就是我的妻子,谁来了也更改不了!太子殿下既然走了,就说明他知道这个道理!”
见他不知悔改,反倒还高兴得不成样子,崔宜当即把一个茶杯重重砸了过去,“混账!你得意什么?那是太子殿下!你当他一日是太子,一直都只是太子吗?”
茶杯砸到了崔延昭身上,泼了他一身茶水,身上红袍半湿透了,薛玉净心疼不已,要他大冷的天里先去换身衣裳,他脸上笑容却始终没退下去,甚至还打着商量道:“爹要打要骂随意,但改天行不行?只要明日往后,我绝无怨言。只是此时阿英还在房中等我,她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方才定然受了惊吓,儿子要先去陪她。”
那天夜里,那位储君看他的眼神冰冷中带了杀意,即使就短短的一瞬,他也毫不怀疑那位储君真的想过要了他的命。
为何却只是将他逐出上京?
他想过储君是顾忌父亲,却在被东宫的人监送回来时彻底打翻这个推测。
若是父亲,没必要侮辱他至此,那位储君忌惮的,分明另有其人。
是……那夜和他在一起的阿英。
但时至今日,她已是他的妻,御笔朱批,不容任何人更改。
第34章 新婚恩爱,叫人看得分明。……
又一只裹挟着怒意的茶杯砸到了崔延昭身上,红袍被彻底淋了个透,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衣摆还在淅淅沥沥地滴水。
一声骤然拔高的“滚出去”后,崔延昭笑意不减,给父亲行了个礼,说了句“多谢父亲”后,便赶去换了身衣裳,来到了东院。
秦妈妈正等在外头,想着打发什么人去前头问问,见他出现了当即喜笑颜开,高声朝里头道了句“姑爷来了!”
整个东厢房瞬间活了过来。
从上京带来的侍女们把方才的惊骇之事埋在心底,捧了瓠瓜美酒,洁净巾帕,跟在这位新姑爷身后,鱼贯入了婚房。
两株手臂粗的龙凤红烛烧得正旺,微有些嘶声,就在这明亮的烛光底下,却扇礼成,薛明英挪开团扇,将重新上过妆的整张脸露了出来,崔延昭亲眼见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人,似朵盛放的花儿,俏生生地开在了他眼前,整个人如在梦中。
短短几个月,她变了不少,褪去了稚气,多了沉稳娴静,尤其今日盛装大婚,穿了身朱红正色,越发显得端庄妍丽,已是能做人妻子、做个好妻子的模样。
还是他的妻子。
薛明英刚和他喝过了合卺酒,酒意上头,脑子有些晕乎乎的,任由他握住了自己的手,轻轻地摩挲着,和母亲的手不大一样,指腹处习字握弓的茧子显得粗粝,她稍有点儿不习惯。
但残存的神智还知道做了人妻子,就得尽本分,总归要习惯的,便没抽出来,努力让自己慢慢适应。
可崔延昭摩挲着她的手还不够,看见那随了主人酒意上脸,粉意快要沁出来的指尖,一时觉得喉间发痒,低头亲了下,才缓解了些,感觉到些许满足。
见她惊愣地眨着眼,仿佛在被人欺负,却又因喝了酒转不过弯来,不懂得拒绝,只会委屈地蹙起眉头,叫出一声“哥哥”。
就凭这声哥哥,崔延昭只觉这辈子为她死了也值了。
薛明英腰间瞬间多了双滚烫的热臂,将她顺势就抱在了腿上,见她双眼雾蒙地看着他,似在求他垂怜,情动至极地叫了她一声“阿英”。
声音和那天夜里的有些像。
薛明英因酒意慢了半拍后,想起那天的事,他那般失控,像要吃了她,有些害怕地一颤。
但她半醉之间,始终记得今夜是什么日子,想着母亲说的抱住他便好,其余的不用她操心。
她照做了。
红烛摇曳,婚房内缱绻缠绵,一对如胶似漆的璧人身影映在了明窗上,新婚恩爱,叫人看得分明。
新婚第三日,崔延昭带薛明英去了都督府的马场,指着马棚里那些毛色各异的骏马,让她挑一匹骑。
“哥哥,原来这就是信上说的马场!”
薛明英不急着挑马,反而踩着鹿皮靴子向马棚外跑去,到了草场上,嗅了嗅青草的气息,又左右眺了眺,一眼望不见头,空阔得叫人心境也开阔许多,回过头笑着问崔延昭道,“哥哥的马术便是在这里学的吗?”
崔延昭徐徐跟着她,两手负在身后,见她这般快活模样,似有几分往日的模样,终于不仅仅只是沉稳,也随她笑了起来,“是,我小时骑过的马还在棚里养着,也可以去看看。只是它年纪大了,早跑不动了,说来还得派人伺候着它,别让它太难受。”
“它让哥哥学了马术,是有功之臣,得养起来,应当的!”在空旷的草场之上,薛明英声音也高了起来,深深吸了口气之后,想着这就是自己日后要生活的地方了吗?果然和二姨信上说的一样,比在上京自在得多。
不必赶赴各类宴席花会,听什么规矩礼节,只凭了自己心意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只要不大出格,二姨和哥哥都纵着她。
真有需要她这个长史夫人或是都督府少夫人做的事,二姨也会亲自带着她,一步步教她。
比如前几日都督府要设粥棚,意在给那些无庙可居的僧侣和百姓们施粥,免得他们大冬天里连碗热粥都吃不上。二姨让她学着算完账目后,又告诉她哪里要增减,粥米的采买又该吩咐谁人去办。
到了粥棚拉扯起来之后,二姨又带着她站在里头,亲自给那些僧侣和百姓们盛粥。
二姨说,事要做便要做透,既然花了心思想把施粥这件事办好,让人记自己的情,到最后一步也不能松懈,亲自将粥送到那些所需之人手中,才是做事的样子。
薛明英在家里学过一些,母亲也试过教她,但她心思不在这上头,便嫌闷,时常便去玩别的东西去了,母亲也舍不得拉她回来。
但经二姨这么一教,她觉得有些意思,不知不觉便长进不少,写给母亲的信里还特意说了这件事。
“哥哥,陪我去挑匹马罢!”
薛明英停住了脚步,回头看着崔延昭,有些跃跃欲试。
她亲手丢下的马术,也想在这里捡起来。
其实她很喜欢骑马,像乘着风在飞,除了骑马跑上几圈会让衣衫淋湿以外,几乎没别的坏处。
现在她又将那些事抛在了脑后,衣衫淋湿就淋湿,狼狈也好,不成样子也罢,总归她乐意就好,谁也管不着。
“好,我陪你去。”崔延昭牵住了她的手,带着她往马棚那里走。
薛明英挑了匹枣红色的骏马,摸了摸那马的鬃毛,凑过去抱住了马脖子,亲昵地贴了贴,“日后你便随我出行可好?”
崔延昭看着笑了声,“阿英,你多年不练,总得先捡回来再说,真要骑它出行,可得等一段时日。或者你挑一匹温顺些的先骑。你别看它这般乖顺,我听马夫们讲,却是匹烈马,才领回来时连将四五个人摔下马来,这几个月才教人驯服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