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作者:
纱荔 更新:2025-09-22 08:52 字数:3311
闵悉和云霁赶紧去看,那盆盖了草的辣椒苗长势良好,上面的草早就在种子发芽之后被闵悉掀了,长出了大概有三四十棵辣椒苗,如今已经有十几公分高了,长了好几片叶子,应该可以移栽了。
这些比闵悉放在阁楼窗户下的长得更好一些,室内虽然温度高些,出芽也早一些,但由于光线问题,长得更为羸弱,闵悉前些日子把那盆秧苗搬到楼下来了,但还是不如这些长得壮实。
桑维斯已经帮他找好了可以种辣椒的地,他把从男爵那儿要来的西红柿枝子也插在那儿了,只是辣椒苗太小,还没移栽过去。
闵悉对云霁说:“明天一早,咱们先把番辣苗种了吧。”
“好!”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起来了,带着辣椒苗去了地里。这块地离桑维斯的酒馆不近,因为市里都是街道和房子,早就没有了空地,这地在城市边沿,走过去需要一刻钟,照顾起来并不容易,疏于照顾,就容易遭到破坏,所以闵悉决定种几株在花盆里,放在店门口,起码要把种子给留出来。
清晨空气清新,倒是适合散步。
闵悉看见有人赶着马车从街上跑过,说:“咱们也养一匹马就好了,去种菜就方便了。”
云霁闻言笑起来:“养马的成本可不低,一匹最差的马售价起码要十几雷亚尔,还需要马厩,每天都得喂草料。”
闵悉笑着说:“说的也是,也就是想一想。”
云霁说:“等回大明了,你想骑什么马都成。我有一匹四蹄踏雪的赤色马,可能及不上吕布的赤兔马,但也是一匹千里马,到时候我让你骑它出去玩。”
“真的啊?我还不会骑马呢。”闵悉有些期待起来。
“没关系,很简单,我教你骑。”
“好,谢谢七哥。”
两人出了城,找到了那块地,前些日子插下去的西红柿枝条都已经成活了,不过地里面的草长得也快跟苗一样深了,两人先把草除了,又用在铁匠铺专门买的农具翻了地,把辣椒种了下去。
大概种地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基因,闵悉和云霁都没种过地,但是耕种起来也像模像样的,而且很快就找到了要领。
拂朗机的春天雨水不算少,他们种下西红柿之后就没来浇过水,也长得非常好。
种完之后,两人给辣椒苗浇了点水,这就大功告成了。
闵悉说:“等过一两个月,应该就有番辣吃了,到时候给饭店准备一些辣的菜品,让拂朗机人也感受一下番辣的威力。”
云霁笑道:“你不怕把客人吓跑?”
“那当然提前说好啊。肯定也会有人喜欢吃的。”闵悉自己就很爱吃辣,尤其是涮火锅的时候,没有辣味的汤底,怎么能算火锅呢。
云霁说:“那边有个溪流,我们去洗个手。”
两人走到小溪边洗手,云霁望了望对面,说:“春天里长得最快的就是草了,你看对面那一大片草,多绿啊。”
闵悉顺着他说的抬头看过去,这一看不要紧,对面那叶子宽宽的嫩绿色植物,不就是他上辈子在德国时跟朋友去摘的韭菜吗?欧洲人叫熊葱,虽然长得跟国内的韭菜不一样,但气味和味道是一模一样的。
闵悉说:“过去看看,是什么草。”
云霁说:“草有什么好看的,还要过去看。”
闵悉不理他,打算找比较窄的地方跳过去,转了半天也没有合适下脚的地方,最后还是云霁看不过眼:“过来,我带你跳过去。”
闵悉回到云霁身边,云霁搂着他的腰,一起后退两步,然后带着闵悉就往前一冲,闵悉就感觉自己凌空了,下一瞬间,两人就落在了对面柔软的草地上。
腰间的手一松,闵悉就直奔那片绿油油的韭菜,摘了几片在手里,放到鼻端一闻,真是久违的韭菜香:“哇,这味道跟咱们大明的韭菜一模一样!七哥,你快来闻闻。”
云霁过去,就着他的手闻了一下:“还真是!这能吃吗?”
闵悉说:“不确定,摘一些回去,问问本地人看能不能吃。”
第26章 装修完工
闵悉和云霁很快就摘了一大把熊葱,闵悉知道能吃,所以尽可能多摘一些,起码够吃一顿的。
云霁说:“够了吧?”
闵悉说:“再摘点,说不定能吃,就可以烙一次真正的韭菜盒子了。包韭菜饺子也好。”
云霁笑道:“我发现你特别热衷于踅摸吃的。”
“谁叫我现在的身份是厨子呢,又要开饭馆,当然是想找到更多能吃的、好吃的东西。咱们现在在拂朗机,要是在大明,我还用考虑这些吗?直接上市场买就好了。”闵悉说。
云霁一想也是,这里的蔬菜种类太少了,吃来吃去,就是卷心菜、菠菜、洋葱、胡萝卜、甜菜根,那个甜菜根实在是太甜了,完全不适合做菜吃,被他和闵悉直接排除在了菜单之外。
春天来了,应该会有一些别的蔬菜可以吃了。所以对于能找到熟悉的又好吃的菜,两人都还是很高兴的。
闵悉把熊葱带回去,就被隔壁锁匠的老婆看见了:“哟,熊葱都长得这么深了,可以吃了。”
闵悉赶紧问:“太太,这是能吃的对吗?”
“当然能吃,它叫熊葱,刚结束冬眠的熊最爱吃它们了。看来熊也已经醒来了。”锁匠老婆说。
闵悉兴奋地对云霁说:“七哥,真的可以吃,据说熊都特别爱吃,所以它叫熊葱。咱们今天可以烙韭菜盒子了!”
云霁也笑了:“看把你高兴的。”
闵悉说:“以后想吃就去摘,太好了,又多了一种能吃的菜。”
早饭就吃的韭菜盒子,迭戈吃了韭菜盒子,说:“这可比放洋葱还好吃!”
闵悉点头:“那当然,这才是最正宗的菜盒子。还可以用来包饺子,不过今天采的都用完了,下次吧。”
迭戈自告奋勇:“我去摘,我知道哪里有。等我搞完卫生,我就去采熊葱。”
“好啊!那就拜托你了。”闵悉抬手摸摸他的脑袋。
小迭戈很兴奋,因为自己也能有用武之地。
吃完饭,闵悉和云霁去了麦哲伦大街装修饭店。
因为是中餐馆,饭店内部的装饰都尽可能按照中国风格来。
除了家具是中式的,厨房也要是中式的,这一次是固定在厨房里的,所以灶是闵悉和云霁两人自己垒砌的,为了方便,并没有弄柴火灶,而是煤火灶。
闵悉还决定自己做煤球,这样不用专门安排人烧火,也不用常去买柴,虽然成本高点,但效率更高。
闵悉还在房子后面院子里做了一个面包窑和一个馕坑,面包窑是用来烤肉和烤糕点的,馕坑也可以烤肉,还可以做面食,比如锅盔和烤包子就很合适。
炊具也需要重新定制,最难的是餐具,中餐的杯盘跟西式的完全不一样。
这个年代的欧洲还没有掌握瓷器烧制技术,中国正是凭借着丝绸、瓷器、茶叶等基本生活用品,对西方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
而明朝这个时候刚开放海禁不久,能够运抵西方的瓷器数量极其稀少,价格也极其昂贵,只有欧洲各国王室和少数贵族才拥有,远不到能够出现在普通人餐桌上的程度。
所以他们这个中餐馆,是不可能有一件瓷器的。餐具没法用瓷器,银器也太贵重,还容易丢失,用陶器又显不出档次,玻璃器皿倒是可以烧制,但这个年头的玻璃很难耐高温,中餐基本都是热食,热油热汤一倒进去,就裂了。思来想去,只能用木器了。
木器倒是当今欧洲最常见的餐具,讲究点的,都是名贵木材。他们要开中高档餐馆,所以木材也要挑好的,形制则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让木工雕制,尽量做得精美一些,都是云霁绘制的图,毕竟他是富贵人家出身,真见过好东西的。
饭店内部的软装饰就要靠他俩自己来了,好在有云霁这个真正的明朝人在,他从小就练习琴棋书画,书画水平虽然还不到精通的地步,但就闵悉这个现代人来看,水平已经很高了,用来糊弄老外,那更是绰绰有余。
就是这个纸墨笔有点麻烦,还得自己制作。正好桑维斯闲暇时猎了几张兔皮,两人就从这张兔皮上找了些兔毛下来,制作了一杆粗劣的兔毫笔。
毛笔能制作出来,但要制作出能作画的纸张,那难度就太大了,所以他们便去找绢布来替代,绢布也都是从大明舶来的,价格高昂,还不好找。
男爵得知他们要写字绘画,居然给他们提供了宣纸,甚至还拿出了自己收藏的毛笔和墨锭,这些毫无例外都是从大明运来的。
这些东西在大明都不便宜,漂洋过海来到这里,其身价之高可想而知。
男爵拿出这些东西的时候,提了个要求,希望云霁替他写几幅字、作几幅画。云霁也答应下来了。
他用自己做的那支毛笔练了很久,直到饭店装修过半之后,他才开始动手写字作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