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穆侍郎虽未称大儒,但其学识渊博,有教无类,实有圣人之姿。这梧桐私塾就是穆侍郎其中一位学生开设的,那位学生考了秀才功名后就没有再向前一步,非是其学识不足,而是她志不在此,令妹若是有读书的天分,日后想来也能有一番造化。”
红棠带着赵雪娘一路往巷子里走,城西有一片闹市,这学堂处在闹市之中,赵雪娘原以为此处会比较喧哗。
没想到竟是闹中取静,越往里走四周越清静,不远处闹市的声音传过来时,已经小了许多。
私塾占地不大,大概也就是一处二进的宅院,门口的石狮子倒是挺新,赵雪娘并红棠走过去的时候,已经散学了。
门口有人接学生,也有不少学生是结伴而行,两人在外头站了一会儿,暗中观察一番,确认此地学风确实很不错。
那些学子年纪大概都在十岁至十五岁之间,举手投足皆进退有度,穿戴并不如何贵重,出身想必不高,散学时大家都客客气气的,没有出现闹事或争执的情况,门口还有两名年纪大些的女子看着,过往的学生尊称老师,想来是私塾里其他教课的讲师。
放学后,老师还会在门口看着,可见私塾很看重学生。
赵雪娘越看越满意,都恨不得立刻将妹妹送过来了。
若不是私塾不收太小的学生,她连三妹妹都想一起送过来。
“如何?”
红棠一眼看出赵雪娘的满意,语气带笑地问她。
“实在是好极了,多谢红棠总管事为玉娘寻到如此好的去处,等过两日,在下便带着玉娘一起,向总管事您道谢!”
“快些让你妹妹入学才是要紧事,谢来谢去的,平白生分了,你在纺织厂好好做事,比什么都强。”
红棠见赵雪娘是发自内心的感激,心里更满意了,她不缺一份感激,她只是鲜少见到懂得感激的人。
赵雪娘郑重点头:“总管事放心,雪娘一定会好好经营纺织厂,绝不会让您失望。”
红棠满意地笑了笑,两人最后没有进入私塾,直接打道回府了。
既然心里已经确定了是这个私塾,便没必要再去查探什么。
赵雪娘还想查查,当然,那是暗地里要做的事,人精如她,绝不会在红棠这个介绍人面前找人细细盘问。
两人就此分开,赵雪娘回家去,红棠回宫。
之前红棠十天有八天住在纺织厂,这段时间,确定纺织厂要被大力发展了,红棠才渐渐回宫住得多了。
她得慢慢放开纺织厂的事儿,好叫其他人上手,等她离开后,才不会手忙脚乱,把好好的厂子办黄了。
“红棠姑姑!”
经过一层又一层的检查,红棠可算是入了宫门,刚进去没多久,就被个小宫女给喊住了。
转头一看,是翠玉身边的小宫女。
“姑姑可算是回来了,姑姑这几日笑容多了些,愈发好看了,人果然要多笑笑才漂亮。”
小宫女性子活泼,常带笑脸,不光翠玉喜欢,红棠也挺喜欢她。
“姮娥,今日是吃了什么,嘴好甜啊。”
红棠将姮娥招到跟前来,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姮娥圆滚滚的小脸蛋。
姮娥嘿嘿一笑,从怀中掏出两块包着的糕点。
“今日是陛下赏赐的糕点,不知道是御膳房哪位大厨的手艺,香甜可口,姑姑快尝尝。”
御膳房现在卷的要命,做出来的饭越来越好吃,糕点更是花样百出,李暮歌这几天发现自己胖了不少,以防出现三高,李暮歌忍痛断了自己的下午茶,原本御膳房送来的糕点,她一人吃一盘,现在只吃一个,剩下的就赏给身边的宫人吃。
姮娥蹭了翠玉的光,最近吃得小脸滚圆。
红棠赶路半天,还真有些饿了,伸手拿过来一块,咬一口,满嘴留香,确实香甜,甜的恰到好处。
就是太小了,两口就没了。
红棠只吃了一个就停嘴了,她年纪也不小了,更得注意养生,她还想在陛下身边多干些年头呢。
姮娥见红棠不吃了,自己就拿出另一个吃了起来,她还没吃够呢。
“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是对的,以后可不能吃这么多,要有自制的能力,不要叫人看出,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姮娥是翠玉的义女,日后注定要跟在陛下身边,陛下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外头无数人巴结的对象,若是叫人知晓她们的爱好,少不了会有人擅作主张地投其所好。
届时容易出事。
“姑姑放心,姮娥明白,前些日子宫里有好几个姐姐被关起来了,她们就是拿了不该拿的东西,陛下最讨厌贪官污吏,女官们也得注意此事才行。”
姮娥年纪虽小,但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不是什么都不懂。
相反,她比任何人都明白,皇宫是天下富贵至极所在,同时,也是一个人人刀尖起舞的地方。
稍不注意,小命难保,想要活得长久,就得压住心里的贪欲,决不能放纵自身。
“知道就好,陛下如今有空吗?”
“有的,义母说,午后陛下提及姑姑,想来是要见姑姑,陛下快用完膳了,姑姑去偏殿等等,我这就去同义母说一声!”
第108章
吃完饭, 李暮歌便召见了红棠。
说来也巧,红棠外出发展人手,是李暮歌之前就定下的事情, 那个时候, 西北还没有捷报,开纺织厂,单纯是红棠想要的人手, 最好全是女子。
红棠不喜男子近身,觉得外头的男子还没宫里的太监干净, 纺织厂是最好聚集女子的借口。
谁知现在西北大捷了,然后纺织厂直接充公了。
“陛下,纺织厂又招了三十名织女, 十名绣娘,提拔了五位管事,其中一个叫赵雪娘的管事, 年纪虽小但为人颇有才能, 等奴离开后,可将纺织厂交由赵雪娘副管。”
总管肯定是再派女官前去, 总管是负责和上头接触的,副管才是真正管事儿的那个人。
“嗯,动作还挺快的嘛, 科研司那边的纺织机还没造出来, 估计要再等一个月,你们先熟悉一下羊毛线。”
李暮歌对红棠做事的速度很是满意,她身边的人做事都挺麻利的,就跟她一样。
说白了就是卷,李暮歌是个工作狂, 她身边的人有样学样了,一个比一个卷。
“是。”红棠应了一声,对那羊毛线很是惊叹,“真不知是何人想出拿羊毛做线,织成里衣穿得好主意,那羊毛衣穿在身上,比穿一层羊皮也不差多少,虽不是很挡风,但极为暖和,而且较之棉衣轻薄些许,还比棉花便宜,实在是神奇。”
大庄有棉,主要是木棉,木棉出棉量很低,远不如现代大众认知里的棉花。
棉花现在倒是也已经出现了,但还只在小范围内流通,因为棉花是外来物种,大庄中原地区并不是很符合棉花的种植条件。
现在的棉花种子和现代的可不一样,如今的棉花种子还需要人工栽培一段时间,才能培育出适应能力更强的品种。
所以大庄百姓在看见棉花时,想法非常简单,都认为土地种植粮食还不够用,哪儿能分出好地去种不能吃只能看的棉花?
因此比起羊毛,如今的棉衣还真是贵得很,除了富裕一些的人家外,也就只有朝廷会购买一些,让在寒冷地区戍边的兵能穿上一身。
“羊在西北的草原上,遍地都是,羊毛衣若是能推广开来,西北的牧民也能多一份收入。”
西北的羊主要是吃肉,并不是出毛的品种,李暮歌想,她还得让人去当地看看,有没有法子提升羊毛的产量。
初期羊毛衣没有在大庄铺开时,羊毛产量要求不高,还能顶得上,等后期羊毛的需求量变大,西北那点儿羊毛就不行了。
“陛下心中念着胡地人,那些胡地人定会感念陛下恩德,尽心养羊。”
红棠语气有一点儿酸,更多是赞叹,她之前也在宫中伺候,说实话,宫里那么多天潢贵胄,就没有一个如现在的陛下一般。
一心一意为国为民,将庶民的吃穿全都放在了心上,不光要让大庄的百姓吃好喝好,还想着那些刚刚归化的胡地人。
胡地人若是不老实,如何能对得起陛下这份心啊!
“听起来好像有点儿酸啊,红棠,你是在哪儿出生的?”
红棠脸上微红,有些羞涩地低了低头,没想到那点儿小心思一下子就被听出来了。
她也一把年纪了,还吃不知道哪门子醋,确实是有些说不过去。
“回陛下,奴出身北地,北州。”
北地有北州与胡州,其中胡州与原本的胡国接壤,而且还接了一大片。
胡国领土很大,只不过胡州那边气候条件更加恶劣,一年四季没个好天气,不是刮风扬沙,就是下雪下冰雹,胡国的骑兵都不想从那边打大庄。
人还没跑到大庄,可能脑袋已经被冰雹开了瓢。
北州可以说是天下最为苦寒之地,那边基本上全都是被流放过去的罪官,连本土的土著都少。